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公示公告
被称为开启新一轮农村改革“闸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目前在各地次第展开,多个省份相继推出土地确权时间表。
改革“冷暖”,基层最知。土地确权在保障农民财产权益方面起着关键性作用,对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与农村和谐举足轻重。然而,一些地方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超过预期。如何设计农村土地确权的最佳方案,防范可能出现的偏差。记者在基层进行了深入调查。
变化的基层实践,不变的土地确权
“现在很多农民手中都有两个承包经营权证,1998年的绿皮证和2007年的红皮证。现在这两个证上的面积、位置已经对不上了,而农民的实际经营状况又与这两个证都对不上。”江西省铜鼓县三都镇三都村党总支书记王春山对半月谈记者说,1998年二轮承包后,2004年国务院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重新下发承包经营权证和确权登记表。
谈起土地确权之难,铜鼓县农业局局长金霄颇感无奈。“由于生老病死、婚姻嫁娶等原因,农村家庭人口有所变化,村里又根据这一变化对土地进行了动态调整,按照国家政策这是不允许的,但实际不少地方都是这么操作的。”
2013年,我国提出“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土地方位)不清等问题”。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成为各地近年内必须完成的工作。然而,不少地方仍难以形成统
一、完善的工作推进计划。
多地基层干部告诉记者,按照我国有关政策,农村承包土地在承包期内不允许调整,但实际上很多地方都约定以村小组为单位三五年调整一次,这就导致土地实际承包经营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动,与1998年二轮承包确权和发证的情况不相吻合。
王春山说,1998年后,三都村11个村民小组中有10个调整过土地;2007年重新下发承包经营权证后,有7个小组仍对土地做了调整,“现在增加了土地的农民肯定不愿按以前的面积确权。”
金霄表示,根据调查,1998年后,当地土地承包经营状况没有发生改变的大约只有30%,“现在国家进行新一轮确权登记,是以二轮承包时的状况为准还是以当前的实际情况为准,分歧很大”。
“很多省份或多或少存在类似问题,这与历史上的相关工作不够细致、彻底有关系,同时也表明确权工作的迫切性与复杂性。”江苏省一位农经干部说。
如何设定最优路线图。
“多出来的面积”怎么办。
由于自然变迁、土地征用、自行开垦耕地、农转非以及婚丧嫁娶等,农村土地状况变化比较普遍,各户人口数变动更大。是按现有人口及土地占有状况确认土地权利,还是打破土地占有现状,重新分配土地再确认权利。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等专家认为,通过归纳学界的普遍观点和调查农民的意愿,不难得出的共识是,按现有人口以及土地占有状况确认土地权利,即维护现有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赋予农民原有农业承包土地永久使用权。农户享有原始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包括转让、赠与、抵押、继承)等各类物权权利,但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实践中,部分基层干部反映,当法律规定与村规民约相碰撞,有可能会带来新的纠纷隐患。新一轮农村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后,短期内农村承包土地将很难调整,其与农村人口变动之间的矛盾将日益凸显。
铜鼓县大塅镇镇长王闰春说。“这一次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要求写明四至,这样以后就没有办法再做调整了。一户人家如果人口增加了,那人均耕地自然就会减少,反之如果人口减少了,人均耕地就会增加,这样明显就不公平了。”
“多出来的面积”怎么办。新一轮确权登记后,农村承包土地面积可能会超过现有统计面积,国家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该不该相应增加。
“当前的农业补贴是根据1998年二轮承包时的面积来定的,当时由于要交农业税,各地在测量时放得都比较松,而现在国家新一轮确权登记要求通过专业队伍来测量,其结果和原来的统计肯定会有出入,现在2亩的田有可能会测出3亩甚至4亩,而多出来的面积就需要增加农业补贴。”铜鼓县三都镇纪委书记张国庆说。
记者了解到,从国内首批农村土地确权的试点情况看,对于这一问题地方处理可谓“五花八门”。如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区实测后每户多出0.5到0.7亩地,经村民同意,多出来的地分给目前紧迫需要地的人家;黑龙江方正县则是采用在经营权证上登记二轮面积,多出来的面积由原农户代耕,扩边、拱地头、开荒等新增地交村里决定;山西省新绛县多出来的都算作机动地„„
此外,如何防范可能出现的偏差也值得关注。不少基层干部担心,新一轮确权登记后将会异化农民对土地的物权意识,土地的抵押、流转有可能成为变相的买卖。三都镇党委书记刘莉表示,现在农民都知道土地所有权是集体的,他们只有承包经营权,但通过这一轮确权发证,很多农民会误认为以后土地是其个人资产,可以任意抵押、流转。“有的农民把土地流转几十年,租金一次性付清,这实际上就成了变相的买卖。”
稳步调、防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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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第三,明确权益分配、单独记账核算。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确股以后,在农地股份合作社的章程中明确规定:农地股份合作社的盈余返还,按当年土地发包经营收入加财政补助收入扣除成本费用后,进行二次按股分配返还。土地股份合作社实行单独记账核算,明确村集体不得平调、挪用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资金、资产。
昆山市委农工办负责人认为,通过确权确股,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新的实现形式,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由空间形态向价值形态转化,但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有三个“必须”值得注意:必须保持现在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必须依法落实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必须与化解土地承包纠纷相结合。
如何更好地尊重农民意愿,当前“确权确股不确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面临一些亟待细化的问题。多地基层干部反映,在全国范围内缺乏较为统一的实现形式和操作规范;需要“打好补丁”,如针对剩余尚未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未实现规模经营的农户,需要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继续鼓励其成立或加入土地股份合作社;对于坚持自己耕种的个别农户,可以考虑采取先入股再“优先获得经营权”的方式;对于可以确地的农户,可以先确地、以后条件具备了再确股,因此需要相应的配套政策。(记者陈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