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上半年工作总结
20*年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管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从维护权益、服务大局出发,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转变观念,转变作风,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上半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落实,认真开展第二次土地大调查工作
根据自治州关于第二次土地大调查的安排部署,我局建议成立了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积极组织业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宣传,落实经费和签订各项目标责任书。目前开展了全县城镇地籍调查外业权属调查工作,已完成外业工作的80%,约3平方公里的调查。
(二)严格用途管制,切实保护基本农田
为严格用途管制,我局建立和完善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各项制度,在用地审批过程中严把上报审批关,综合运用土地调查、测绘、统计等技术手段,及时、准确掌握土地利用的动态变化和规划的实施情况,确保全县没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耕地的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大政方针,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制定了《基本农田保护区用途管制制度》、《占用基本农田严格审批与占补平衡制度》等制度,并广泛宣传,提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保护耕地的意识;与各乡(镇)、村、组和农户签定《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开展了基本农田核查工作,对基本农田地类改变的地块进行核查和统计,查清了基本农田保护块面积、分布、质量等基本情况。
(三)规范审批,为经济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根据国家关于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政策规定,我局建立了一系列的用地会审制度,以制度规范审批,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上半年,共报批建设用地82宗,分别为:挂牌出让13宗,面积21.28亩,成交价117.37万元;农村宅基地54宗,面积67.85亩;划拨用地4宗,面积40.62亩,收取费用43.3万元;临时用地11宗,面积4.45亩。受理土地开发用地3宗,总面积约21.8亩,其中:畜牧养殖用地2宗,面积为15.8亩;旅游用地开发1宗,面积6亩,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对全县20*年1月至20*年9月期间供应的所有建设用地逐一进行清理,共清理划拨供地17宗,协议出让7宗,“招、拍、挂”出让用地25宗。根据《关于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的通知》精神,对全县闲置土地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闲置土地6宗,面积13.35亩。
(四)依法开展土地登记,服务办事群众
我局严格按照《土地登记办法》开展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对全县国有农用地建立了台帐,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86宗,其中:博斯腾湖乡农用地75宗、单位办公用地1宗、住宅1宗、养殖用地3宗、各乡集镇建设6宗;城镇住房变更登记68宗,县城内的土地登记做到了应发尽发;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152宗,其中:养殖用地9宗、住宅用地143宗;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42宗。为解决博斯腾湖乡广大农户贷款抵押,我局联合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进驻博斯腾湖乡现场办公,共办理抵押登记92宗,保证了农户及时办理抵押贷款顺利投入春播生产。
(五)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强化矿政管理力度
为减少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保障,我局于20*年2月编制上报了《20*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通过查明博湖县地质灾害隐患,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有计划地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进一步规范全县矿业市场。目前已备案的探矿权有:比来依力克金矿普查项目(勘查资金20万元);克其克铜矿普查项目(勘查资金32.33万元);库木铜矿普查项目(勘查资金24.15万元);库木铅锌矿普查项目(勘查资金26.44万元);新疆博湖县—尉犁县塞列克托克拉克铅锌矿普查项目(勘查资金29.91万元)。勘查许可证正在办理的勘查项目有:库鲁克铜锌矿普查项目、博斯腾湖乡南岸铅锌矿预查项目和新疆博湖县克其克西一带铜多金属矿预查。
为进一步掌握全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我局安排矿管工作人员到矿山企业实地检查。博湖县海龙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博湖大盐池盐矿编制完成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已通过评审(新国土资地环审发[20*]012号)。巴州种畜场砖厂和博湖县民政扶贫福利公司砖厂都按要求完成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的编制工作,已报州国土资源局评审。
(六)全面清理,规范国有农用地及苇区管理工作
1、国有农用地管理。20*年5月以来,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安排,我局对全县国有农用土地进行全面清理,博斯腾湖乡清理国有农用地10.9万亩;其他各乡(镇)清理国有农用地4.8万亩,查清了各乡(镇)国有农用地现状,对清理出的各类问题通过县人民政府博政通[20*]04号文件处理原则进行了规范。
2、苇区用地管理。为协调苇区纠纷,加强苇区管理,我局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委托自治区国土规划院完成了苇区定级估价工作,确定了苇区收费标准,评估成果已由县人民政府下发执行;二是对全县苇区面积进行全面清理核实,清理苇区生产单位和个人共52户,丈量苇区用地总面积73.35万亩。通过苇区权属调查工作既摸清了全县苇区的家底,也为彻底解决多年以来的苇区界线纠纷和县域经济发展提供科学依据;三是针对苇区清理情况,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县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博湖县苇区国有土地权属调查有关问题的请示》(博国土资字[20*]09号),对苇区用地存在问题提出了处理建议。
(七)履行测管职能,保护测量标志
我县共普查出测量标志三等水准点27个,四等水准点6个。可利用的23个,其余10个测量标志因大面积开荒、修建房屋、公路、挖沙取土等原因被破坏。为加强测量标志管护,我局采取了下列措施:一是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和形式,对国家相关测量标志的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二是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书》,明确测量标志管理和保护第一责任人,建立测绘标志保护网络体系;三是对测量标志保护实行有偿管护制度,加强测量标志的管护力度。
(八)做好项目工作,确保项目工作的连续性
我局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土地整理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大力推行农业生产高新技术的应用转化,促进和带动县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工作有:
1、由国家投资1564万元的博湖县博斯腾湖乡土地整理工程和巴州博湖县库代力克土地整理工程,现项目工程已全部完成,到位资金1200.25万元。6月已通过自治州专家组的初审,预计今年8月迎接自治区专家组的验收。
2、积极争取才坎诺尔乡6700亩土地复垦整理项目,预算投资789万元,项目规划设计已通过专家评审,于20*年5月列入自治区项目库,力争今年下半年开始实施。
3、继续申报塔温觉肯乡克日木哈尔村1.6万亩土地整理项目(估算投资1894万元)和查干诺尔乡两个村2.04万亩土地整理项目(估算投资2404万元),共计3.64万亩。目前两个项目可研于今年2月份通过自治区专家评审,项目初步设计已报送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待评审。
(九)查处违法案件,调处用地纠纷
在执法监察工作中,我局坚持按照“惩防并举,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查处违法案件和调处用地纠纷,逐步改善我县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和土地执法环境,促进依法行政。上半年,通过加大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巡查发现土地违法案件5起,面积200.1亩,罚款2.1万元;调查处理各类土地权属纠纷8宗,涉及面积120亩;接待信访群众30余人,处理信访纠纷8起,认真处理权属纠纷,保障土地合法权益,使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
(十)博湖县宝浪苏木大桥以西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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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1、加强博湖县西海土地储备整理办公大楼工程的建设工作,积极筹集资金,争取今年年底投入使用,并申报创建“行风示范窗口”。
2、根据巴国土资发[20*]30号、巴国土资发[20*]44号文件,完成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任务。
以上是我局对20*年上半年工作的简要总结和下半年主要工作的大体安排,虽然各项工作正在扎实、有效地开展,但与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州国土资源局的要求和兄弟县(市)工作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全局上下将同心同德,锐意进取,力争在年底推进我县国土资源工作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