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政府上半年工作总结
20*年伊始,*国土资源局在市局和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精神为指导,以切实保护国土资源为重点,以增强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为目标,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全区国土工作会议和全市国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保护与利用、服务与管理并举,开拓进取,较好的开展了各项业务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土地资源管理。
(一)坚持利用与保护并举,为建设项目提供优质服务
*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设用地管理。开辟了重点工程项目用地审批的“绿色通道”,积极主动为重点项目搞好服务。上半年完成了巴镇垃圾处理场、金新化工项目用地的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陈巴尔虎旗天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谢尔塔拉铁锌矿,年产210万吨采选项目建设用地,已得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的批复。全旗没有一个项目因供地不及时而影响建设进度,保证了呼伦贝尔市和我旗重点项目依法、及时用地。
(二)加强地籍管理,全面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
地籍管理是土地管理的基础,真实、准确的土地调查数据是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实施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依据。根据呼伦贝尔第二次全市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我局认真细致地开展了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前期工作,积极请示旗政府安排经费预算,成立领导机构,选择测量队伍,草签了农村土地调查项目的意向委托合同和城镇土地调查项目的意向委托合同等。6月17日,我旗城镇土地调查工作的外业工作已经全面开展。7月7日,我旗二调办与测量队伍签定了正式合同,至此,我旗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又向前迈进了坚实的一步。待二调经费拨付后,我旗的二调工作即可开展实质性工作。
(三)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通知》精神,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政策,坚决控制国家禁止和不符合产业政策项目的准入。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实现了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准确,位置明确,档案详实,责任具体”,使全旗基本农田面积继续保持在规划确定的数字内。
(四)加强地价管理,全力做好土地基准地价修编工作。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更新城镇基准地价的工作部署,我局积极请示政府,多次向主要领导汇报,终于在6月初得到政府的批准并取得了经费。我局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历时十天时间,协助测绘队伍完成了巴镇、宝镇、呼和诺尔镇的基准地价外业调查工作。为7月1日启用新的基准地价奠定了基础。
(五)规范土地市场,落实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
我局在工作中加大对建设用地依法管理,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完善土地交易手续,严把土地一级市场关。截止6月20日,共受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4宗,目前已办理了3宗,土地出让价款221.22万元。
根据自治区国土厅的批复,我局受市国土局委托,分别于5月20日下午、21日上午,对*胡列也图东铜多金属矿等10个项目的探矿权进行了挂牌出让。共有14个竞买人参加了竞买活动,最终以4652万元的总价成交,成交额平均超出出让底价12倍。此次探矿权挂牌出让,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为我旗今后举办矿权出让挂牌活动积累了经验。
二、强化监督管理,扎实推进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一)加强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工作,规范矿业市场秩序。我旗辖区内现有42个地质勘查项目,其中:贵金属勘查项目5个、黑色金属勘查项目3个、有色金属勘查项目24个,煤炭资源勘查项目6个,属自治区地质勘查项目招标委员会办公室安排的项目共4个,勘查总面积为3,332.41平方公里,占全旗土地总面积的17.9%。不存在无证勘查、边探边采等违法行为,勘探工作秩序井然,地质勘查工作呈现良好态势。
(二)加大矿产资源开发监管力度,促进资源开发稳步发展。
我旗现共有各类矿山26个,其中。煤炭企业10个,金矿1个、硫铁矿1个、铁锌矿1个、铅锌矿1个、铜钼矿1个、萤石矿3个、采石场2个、矿泉水厂2个、砖厂4个。目前,各矿山企业全部在依法开采、合法经营。
1、年初对全旗13个采矿企业做了储量核实工作,摸清了我旗采矿企业的家底。储量报表上报工作,做到了及时、准确、无误。
2、完成了全旗各类矿山采矿许可证的年检工作。实地抽查64%,总合格率100%,达到了相关要求,年检报告已报市局。
3、对采矿许可证到期的企业下达了采矿权延续通知,上半年受理并上报市局办理了3个矿山的采矿权延续手续。
4、6月15日,按照市国土资源局的要求,使用采矿权系统对过期及注销企业数据进行了删除,更新了我旗采矿权数据库。
(三)深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
1、为深入贯彻《全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市整规办下发的《转发关于印发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旗实际情况,全面完成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工作。通过这次“回头看”行动,使我们了解和掌握了我旗各矿山企业生产经营的第一手资料,为今后更好的实施监督管理,合理开发矿产资源奠定了基础。
2、根据《呼伦贝尔市非煤矿产整合与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确定我旗探矿权整合区为一处,不涉及到采矿权的整合。通过对整合区内五个矿产资源勘查项目进行梳理,我局结合我旗西部六个探矿企业主体的实际,拟通过收购、参股、兼并等方式整合为二个主体。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四)完善突发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夯实地质环境管理工作。
我局在20*年地质环境管理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今年继续与旗气象部门联合,对全旗灾害易发区进行全天监测,加大预防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造成危害的宣传,努力防止各类地质灾害发生。上半年我局将《陈巴尔虎旗20*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上报旗政府批复,旗政府已批转至各苏木镇、旗直相关部门及各大矿山企业。同时将《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分队的通知》下发至各苏木镇、旗直相关部门及各大矿山企业。
(五)测绘工作
测绘行政管理工作是国土资源部门三大职能之一。我局已建立完善测绘行政管理体制,通过编制办审批明确测绘行政管理职能股室,落实了具体负责测绘工作人员,测绘管理体制落实情况报告已上报市国土局。下半年,我们将请示专用经费,抽调人员完成我旗的测量标志普查建档工作。
三、增强依法行政理念,强化执法手段,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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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八、加大基础测绘工作,20*年底前编制完成本地区基础测绘20*年至2020年长期发展规划。
九、继续为企业做好服务,对来我旗进行投资勘探、开发的企业热情接待、积极引路、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他各相关部门协调,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十、完成市局和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