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为契机,服务发展大局,强化资源管理,巩固整顿成果,规范市场秩序,推进依法行政,加强队伍建设,较好地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土地管理工作
一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全县共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68片,面积18*6.7公顷,保护率86.3%。投资7万余元在各乡镇交通要道、村口等位置醒目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设置了7块钢架结构的保护标牌,59块钢混结构的保护标牌,营造了浓厚的基本农田保护氛围,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基本农田保护意识。
二是拟定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外业调研工作方案》,报经县政府批转,组织开展了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的外业调研工作,为规划修编工作做好准备。
三是进一步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力度,可新增耕地47.21公顷的省级投资庙首镇土地整理项目已经省国土资源厅和省财政厅批准立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规划设计、项目投资预算书,已报送省厅进行评审。
四是认真做好江村土地整理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的监督指导工作,该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一半。
五是国家暂停农用地转用审批以来,共收到22个建设项目用地申请,对符合规划和用地条件的13建设项目用地申请,进行了报件材料的收集准备工作,待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下达后,立即组织上报审批。上半年,共上报县政府审批农民个人建房两个批次46户,面积8.85亩。
六是挂牌出让2宗土地,面积3.89亩,总价款18.4万元。
七是土地发证工作力度逐步加大,共办理国有土地登记发证217宗,面积58.44亩,集体土地登记发证70宗,面积16.81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2宗,面积20.3亩。上缴县政府土地出让金40.76万元。
(二)矿山管理工作
一是受理采矿权申请7件(其中延续采矿登记2件,变更采矿登记5件),收取采矿权价款20.78万元,采矿权使用费0.13万元。
二是与相关资质单位签定了我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协议,积极做好两个规划编制的调研准备工作。
三是编制了《20*年*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认真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认真组织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和整改工作。针对我县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确定了具体的整改方案。根据我县新的行政区划,重新层层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确定保护面积,落实保护责任人。重新制作了各乡镇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建立和完善了《基本农田保护措施》、《基本农田管理违章处罚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基本农田的严格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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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四、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进一步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逐步实行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逐步推行竞争性工业用地实行“招拍挂”出让,禁止非法压低地价招商。建立土地有形市场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及时发布土地供应信息,把握市场走势,适时调控好土地供应量和供应价格,促进土地市场秩序的公开、公平、公正。
五、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妥善处理好国土资源信访问题。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对各类信访案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加以处理,对信访问题及时解决并给予信访当事人书面答复,做到来访有记录、问题有答复、处理有反馈。同时,认真排查存在的各类矛盾隐患,积极做好上访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稳定来访人的思想情绪,力争从源头上制止群访、重复访事件的发生。
六、继续整治和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坚决查处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行为,强化矿业权转让管理,严格按规划要求设置矿业权,按法定权限、程序登记发证。建立储量动态监测和勘查开发督察制度。把好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关,充分发挥储量管理在矿政管理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灾害监测和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