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疫情防控方案

为加强我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维护返岗后的正常办公秩序,保障人员身体健康,特实施以下防控措施。

一、人员隔离

1、凡与湖北人员有直接或间接接触的,自最后接触日期起,居家自行隔离14日,并向本人所在社区申报登记,隔离期满且无异常症状后返回工作岗位。其他省返回的人员,按照市防疫指挥部要求,回新后自行居家隔离14日,无异常症状后返回工作岗位。

2、目前有发热、持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遵医嘱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至症状消失或经医疗部门同意解除隔离后返回工作岗位

3、未返岗人员要保持信息畅通,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的前提下,可利用网络和电话分散办公

4、实施返岗承诺制度,返岗人员一律不聚集、不聚餐、不访友,并签订承诺书(承诺书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落实并统计)

二、体温监测

1、自测。所有人员每日居家自行测量体温,无异常后再前往单位上班。如有异常,请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和局办公室报告,办公室电话:3686000。(疫情上报流程图见附件)。

2、晨测。工作日每日早晨8。00前,所有人员门口登记处接受体温监测。办公室要妥善安排好值勤人员,每组二人,一人负责监测,一人负责统计,体温无异常后,方可进入局内。发现体温异常人员,要及时报告局办公室。要做到一人不漏,凡进必测。

3、凡外来人员必须戴口罩且在门卫处接受体温监测,体温无异常且经业务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局内

三、消毒管理

1、办公楼每日进行二次大范围消毒,具体时间为:8:00前、12:30–13:30。重点加强楼道内、卫生间以及楼梯扶手、门把手、水龙头等公共接触部位的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2、各办公室自行对桌面及电脑键盘、鼠标等物品进行消毒

3、所有卫生间配备洗手消毒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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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疫情防控方案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将任务分解到具体人员,逐项落实到位

2、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督促本单位人员落实上述防控措施并自觉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局效能办要安排专人实时巡查,如发现落实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产生严重后果的,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3、未尽事宜,请与局办公室及时联系,随时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