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县政府、安委会下发的《友谊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友谊地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局相关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省委省、市、县各级领导部门要求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为重点,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努力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稳定、和谐、高效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严厉打击盗采国家矿产资源行为以及矿山企业违法生产行为,切实维护全县矿业秩序健康、稳定、协调发展。
(二)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提高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三)通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使矿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设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状态根本好转。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此次专项行动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党组书记、局长李曙光副组长:副局长徐伟洪执法监察局长张铁坚成员:执法监察局、矿产股全体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监察局,办公室主任由执法局副局长迟东伯担任,主要负责专项行动的开展、协调等工作。
四、工作重点
(一)突出对矿山企业违规开采、个体采矿者无证盗采的行为进行整治,并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关停和取缔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打击盗采矿产资源人员。
(二)进一步整顿规范开采砂石行为,积极与县、农场住建部门协调联系,开展县内各工地砂石来源登记等相关事宜,要求各工地拒绝收购来源不明或者来自非正规矿山企业的砂石,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三)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行为。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成员单位和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从有效维护矿业秩序、保障矿区安全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维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出发,充分认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责任分工,紧密协调配合,强化打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矿山企业要密切配合相关单位,认真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顺利进展。
厅驻友谊国土资源局
2017年5月8日
第二篇:国土资源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国土资源领域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要求,以及全市“城乡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年”活动总体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国土资源领域集中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政发〔2011〕59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政发〔2012〕4号),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目标,强化依法监管,严厉打击国土资源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进一步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辖区内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内容
1、对国土资源职责范围内安全隐患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摸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汇报,严格落实隐患整改治理措施。
2、查明辖区内废弃井口及矿坑,做好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整改治理措施。
3、严厉查处无证勘查、开采,非法盗采矿产资源或者以勘探名义从事采矿活动等行为。
4、健全市、乡、村三级防范网络,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24小时值班、险情速报制度,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5、严厉查处违法从事洗(选)矿行为。
(二)重点范围
盗采露头煤、石灰石、非法采挖洗选铁砂等行为,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方法步骤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单位自查自纠与市政府督导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现在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国土局根据本方案,迅速动员部署,抓紧制定本辖区的国土资源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督促辖区内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要对近两年因非法违
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积极参与联合执法,开展全面的巡查排查活动,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严管态势,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一律查处取缔,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通过采取拉网式、地毯式的检查方式,对国土资源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确保国土资源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于9月5日前报送市国土资源局和新汶街道办事处,国土局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汇总并提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报办事处安委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国土分局建立工作台账,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对查出的问题,做到有查处、有落实、有销号。及时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做到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同时加强舆论宣传,采取印发宣传单、设置
宣传标语等方式,加大对国土资源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群众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全民安全自律意识和安全法制意识,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同时实行有奖举报,公开举报电话,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主动举报非法违法行为。
(二)明确职责,形成整体合力。按照市政府统一领导,国土局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严厉查处辖区内违法勘查、开采的行为。
(三)统筹兼顾,扎实做好当前各项工作。++局要把国土资源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同时”制度落实、村居社区安全管理以及第
二、三次重点行动等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实现相互促进和提高,切实提高辖区安全保障水平,积极推动“城乡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年”活动向纵深开展。要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切实加强新、改、扩建项目的审核审批,从源头上杜绝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紧紧抓住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采取治本措施,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国土局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举报电话:
++国土局
2012年5月15日
第三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根据《xxx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xxx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会议对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的部署,结合我辖区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目标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问题的治理。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努力实现非法违法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持续下降,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基本杜绝,各类安全突出问题得到切实解决,生产安全秩序规范。
二、组织机构组长副组长成员xxxxx社区党总支部书记、主任xxxxx团结路社区办公室主任xxxxx团结路社社区干部xxxxx团结路社社区干部xxxxx
团结路社社区干部xxxxx
团结路社社区干部xxxxx团结路社社区干部
xxxxx民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xx兼任。成员由各
社区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检查的指导、协调、督查工作。
三、重点范围、重点内容
重点范围:辖区内建筑施工、市场、重点单位等领域。重点内容:将打击辖区内非法违法生产建设和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工地区域内的出租屋、人员集体住宿的建筑工棚作为重中之重。
(一)具有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
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
1、建筑施工
(1)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履行建设管理程序,擅自改变使用性质,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2)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3)建筑工地集体宿舍墙面、顶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的;(4)在建工程内住人。
2、危险化学品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2)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3)未经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4)非法违法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
3、消防
(1)消防安全合法性手续不全、建筑消防设施故障、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的;(2)人员集中住宿的宿舍、建设工地、“六小场所”未配备灭火器材的;(3)出租房屋使用明火做饭未与居住房间分开设置的。
4、城镇燃气
(1)天然气经营企业未落实天然气设施,门站、阀井、调
;(2)圈占、压占燃气设施的;(3)倒灌超过使用年限和检验期限液化气钢瓶的;(4)未取得燃气经
营许可,擅自经营的;(5)灌装量与标注不符的。
四、工作分工
社区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小型商业场所、部门的配合。
五、时间步骤
依据社区实际,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2年4月至26日开始,至9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26日-5月20日)社区充分利用各有条件,多渠道、多层次宣传,营造有利有利于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施严厉打击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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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2012年10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