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9新修125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办、各区县(市)卫生局:

现将《哈尔滨市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哈尔滨市卫生局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哈尔滨市卫生事业

“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哈尔滨市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特成立市卫生局《规划》编制领导小组,下设编制工作小组。

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慕莹(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明烈(市卫生局副局长)

董强(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若奇(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凯(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成员:市卫生局各处室、各区、县(市)卫生局负责人工作小组(设在计财处)

组长:付洪林(市卫生局计财处处长)

副组长:朱红(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郑美君(市卫生局计财处副处长)

成员:裴艺波(市卫生局计财处副处级调研员)殷明岩(局计财处副主任科员)

二、编制原则

(一)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规划》编制工作,把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贯穿于《规划》编制工作始终。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树立大卫生观,更新规划理念,创新规划思想,突出规划重点,力求规划科学务实,具有可操作性、可及性和指导作用。

(三)坚持发展与改革相结合。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卫生发展中的问题。要注重研究体制性、机制性和结构性问题,针对深层次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提出改革思路和建议,做好发展与改革的紧密结合。

(四)坚持统筹规划。要把区域卫生发展、城乡卫生发展、统筹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以指导我市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编制要求

(一)做好工作总结。认真总结“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总结成功经验,查找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有针对性地编制《规划》。

(二)突出《规划》重点。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布置和要求,科学界定规划领域,突出规划重点项目,使之成为政府制定政策、审核项目、安排投资的参考依据。

(三)广泛征求意见。采取多种形式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增强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四)加强规划衔接。与卫生部《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黑龙江省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黑龙江省中医药“十二五”发展规划》、《哈尔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十二五”发展规划》及其它专项规划做好衔接,做到有机结合和整体协调。

四、编制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各处室按照责任分工,完成相关编制任务(见附件2规划任务责任分解表)。同时,也要结合本次编制工作,完善相应专项规划。

(二)各区、县(市)卫生局应按照本方案要求,参照编制提纲及编写内容(见附件3),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区、县(市)《规划》

(三)各处室、各区县(市)卫生局、要在局规划编制领导小组领导下,做好工作协调和相互配合,认真组织编制工作,切确保编制质量,按时完成编制任务

五、时间安排

2010年1月15日前,印发《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2010年1月30日前,各处办提出相关专项规划(经分管副局长审定);各区县提出当地规划,经当地政府审定。报编制小组汇总(附电子版)。

2010年2月30日前,编制小组形成《规划》(第一稿),报局编制领导小组审阅。

2010年3月15日前,局编制领导小组提出审阅意见。2010年3月30日前,编制小组修改《规划》(第二稿),报局编制领导小组审核。

2010年4月30日前,编制小组修改完善形成《规划》(第三稿),经局编制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送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征求意见。

2010年5月30日前,根据各部门意见,编制小组修改完善形成《规划》(第四稿),经局编制领导小组审定,报分管副市长审定。

2010年6月15日前,按照分管副市长意见,修改完善形成《规划》(第五稿),报局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010年6月30日前,形成《规划》(草案)(第六稿),与市发改委联合行文,报请市政府批准实施。

六、工作联系

联系人:裴艺波殷明岩

联系电话:84664364

传真:84664364

电子信箱:wsjjcc2008@163.com

附件:

1、机关《规划》编制任务责任分解表

2、区县(市)《规划》编制提纲

第二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罗平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讨论稿)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0‟143号)和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云建村„2010‟702号)的通知(曲建字„2010‟172号),切实做好全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整体推进、优化布局、分类指导、典型示范的要求,加快村庄规划编制步伐,提高村庄规划编制水平,把全县农村规划建设成布局合理、配套完善、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现代化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体现民族特殊原则;坚持适度集中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三、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全县共有村庄1347个,其中行政村154个,自然村1193个。到2012年底,全面完成全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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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编制:一要深入开展法规宣传活动,普及村镇规划知识,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使干部群众了解、支持、参与、监督村镇规划工作;二要发挥村民代表大会的作用,让农民参与规划,在规划前期、中期、后期都要征求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尊重农村的风俗和习惯,力求规划切合实际,让农民接受。规划经报批后还要公开展示,广泛宣传,并辅以村规民约的形式把规划确定下来,使规划具有约束力,形成执行规划的自觉性,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三)突出重点,完善规划。行政村按“两图一书”(现状分析图、总体规划图和总体规划编制说明书)编制总体规划,编制总体规划要根据村庄人口分布、区位条件、产业特点、资源状况等因素,按照撤并、改造、保护、扩建、新建等类型对村庄进行分类,并明确村庄规划发展目标;自然村按“三图一书”(现状分析图、建设规划图、住房建筑方案图和建设规划编制说明书)编制建设规划,编制建设规划要符合行政村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农村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村庄整治工程等项目建设,综合布置住宅、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四)严格程序,规范审批。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后,要严格按《云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办法》(试行)程序报

-3有的卫星影像图、地形图和地震、环保、气象、地质等方面的基础资料,共同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基层调研,及时发现问题,找出典型,总结经验,提出措施,推动工作开展。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尽快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规划联动管理机制,并安排专人负责各项日常工作,确保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资金,保障经费。在省市财政补助每村规划工作经费2000元的基础上,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专项资金每村1000元,每村的规划工作经费不超过3000元。

(三)配强队伍,加强培训。在人员组成上,成立由县、乡(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三结合一体化”规划编制工作机构,重点以乡(镇)和村干部为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和大学生村官为辅。同时,要采用现场指导和组织技术培训等方式,提高全县村庄规划编制业务人员的技能和水平。

(四)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一是实施规划应坚持规划一步到位,建设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二是要建立完善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协管员队伍,督促检查村庄建设按规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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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2号)、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的要求,为保证我市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指导原则及主要方法

(一)目的意义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土地整治的决策部署及我省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精神,为落实《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黑龙江省土地整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和《黑龙江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的目标任务,统筹安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各项土地整治活动,合理布局土地整治重点区域、重大工程、示范项目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指导各地规划推进土地整治工作,有必要开展市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

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土地整治规划,有利于有效整合资源,合理引导资金,规划推进各项土地整治活动,优化用地结构,促进耕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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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和集约节约用地;有利于统筹协调农村土地整治、资源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有序推进农民居住条件改善、更好地发挥土地整治在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中的抓手作用。

(二)指导原则

1.要依法依规科学规划。以《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落实《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黑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黑龙江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对土地整治的任务安排,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合理确定土地整治目标,明确规划期间整治规模和范围、补充耕地任务、土地整治重点工程或项目、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区、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科学可行。

2.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结合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求,以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为平台,整合资源,聚合资金,统筹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农民生产活动条件,发挥土地整治综合效益。

3.上下结合相互协调。坚持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土地整治潜力,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等,统筹安排土地整治任务,广泛听取意见,在重要指标、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安排上必须做到省市县三级相互衔接;加强部门协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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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做好与城乡规划、区域发展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农业规划、林业规划、水利规划、交通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

4.专家领衔公众参与。充分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土地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加强重大问题研究,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加强规划的咨询论证。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扩大规划编制的公众参与,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以听证、公示等形式增强规划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三)编制方法

1、充分利用原有成果。规划修编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国土资源大调查成果为基础,充分吸收已有科研成果与相关规划编制成果,加强土地整治潜力评价和空间布局研究,夯实规划编制基础。

2、突出“三个加强”一是加强协调。加强与地方协调,加强与部门协调;二是加强衔接。要做好整治规划与城乡规划、区域规划、行业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三是加强论证。规划编制要广泛听取专家和社会各方面意见,做好咨询论证,重大工程安排要逐个进行论证。

3、做到“三个同步”。土地整治规划文本编制与专题研究同步进行;省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与试点县整治规划编制同步部署;规划编制与规划数据库建设同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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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体要求

(一)规划定位

土地整治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性规划,是落实上级规划要求和指导下级规划编制的衔接性规划,是统筹区域内土地整治的纲领性文件,是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审批的基本依据。

(二)规划期限

土地整治规划以2010年为规划基期,以2020年为规划期,提出2015年阶段性目标。

三、目标任务

编制土地整治规划,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有序推进土地整治、增加耕地与提高耕地质量并重、促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及城乡统筹发展为目的,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发展规划,科学制定土地整治的方针和目标,农用地整治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并重,合理安排土地整治的规模布局、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明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布局安排。

(一)规划目标

1.坚守耕地红线,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实现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管护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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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序开展、整村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优化。逐步完善农村生产生活设施,显著改善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3.推进散乱、废弃、损毁、闲置、低效建设用地集中整治,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明显提高

(二)规划主要任务

1.全面评价上一轮规划及相关工作情况

全面总结、客观评价上一轮土地整治规划实施情况和城乡建设用地挂钩工作情况,认真研究成功做法、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有序推进的意见和措施。

2.摸清基本农田现状

认真贯彻《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措施。摸清基本农田的数量和区位落实情况、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基本农田实际利用情况、基本农田质量情况。

3.深入分析土地整治潜力

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结合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重点,做好补充调查,全面分析测算土地整治潜力,包括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的规模、质量、条件和空间分布,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及其节约土地的规模和范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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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展土地整治重大问题研究

围绕中央对土地整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规划目标,组织开展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土地整治与城乡统筹发展、土地整治与农业发展、土地整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土地整治权属管理、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安排、城乡建设增减挂钩的土地收入使用、实施土地整治规划政策措施等重大问题研究。

5.提出土地整治战略和目标任务

依据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哈尔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黑龙江省土地整治规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遵循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导向,落实哈尔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黑龙江省土地整治规划对本市域内的土地整治任务的安排和指引,根据规划区内的土地及其有关资源环境承载力,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宜农未利用地开发、土地复垦潜力评价结果及现有的土地整治力度,科学合理地制定规划区域内的土地整治战略和目标。

6.确定土地整治区域布局

研究提出规划期间土地整治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基本原则,确定土地整治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规划要确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范围和项目区。

7.确定土地整治重点项目

以土地整治潜力为基础,围绕粮食产能核心区和战略后备区建设、基本农田集中区建设、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科学划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确定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重点工程和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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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提出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安排方案。

8.进行资金供需分析和效益评价

本次规划哈尔滨市土地整治资金总需求测算采用分类型综合加总法。土地整治资金需求主要按四种类型计算:农用地整治、宜农未利用地开发、土地复垦、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土地整治的资金筹措渠道主要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用地开发的部分、土地复垦费、社会投资和其他投资。

科学的分析规划实施效益,是规划编制的必要组成部分。通过土地整治规划效益评价,论证土地整治投资在保护耕地、保障国民经济发展、节约利用自然资源、促进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等国家目标的实现程度,分析土地整治的整体效益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为提高公共管理绩效提供依据。有利于提高规划决策水平,为土地整治政策制定提供依据,有助于及时发现规划编制过程中的偏差,对规范与指导土地整治的实践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9.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包括经济、科技、行政等措施和手段。重点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整治土地权属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统筹推进土地整治等政策的研究,加强制度创新。

10.推进土地整治规划信息化建设

按照“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的总体部署,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与二调成果,与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相衔接,实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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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成果叠加上图、动态更新。

四、技术准备

(一)基础资料收集

根据规划需解决的问题和完成的目标任务,有针对性地调查收集以下基本资料:

自然条件。主要包括气候、地形地貌、土壤、水文、植被、自然灾害等资料。

资源条件。主要包括土地资源、耕地后备资源、城乡建设用地、水资源、生物资源、矿产资源、自然景观资源等资料。

经济社会条件。主要包括人口、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农业统计、农用地分等、区域交通、农田水利、民风民俗、历史文化资源等资料。

生态环境状况。主要包括土地沙漠化、盐碱化、土地污染、水土流失、地质灾害及生态环境评估、监测等资料。

有关规划、标准及调查。主要包括土地整治涉及的土地、农业、林业、牧业、城乡建设、交通、水利、环境保护、旅游、文化等部门规划、标准及调查资料等。

(二)规划基数确定

规划数据应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2010年土地变更调查为基础数据,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础数据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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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础图件准备

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有关图件的基础上,结合同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及近期土地利用的变化,编绘规划基期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作为规划工作底图。根据土地整治规划要求选择和收集其他有关基础图件。

五、编制程序

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组织准备。建立由政府负责,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建设、环保、水利等部门参加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审查规划方案、协调重大问题、落实编制经费等。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牵头设立规划编制工作组,负责规划编制具体工作。

(二)调查分析。以县为单元,收集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状况、生态环境状况、土地利用现状、相关规划及标准等基础资料,必要时进行实地核实和补充调查,分析评价土地整治条件和潜力,开展土地整治重大问题研究。

(三)拟定方案。在土地整治潜力评价和重大问题研究的基础上,明确土地整治战略和目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等,与相关规划相协调,提出土地整治规划方案,并与上级规划相衔接。

(四)协调论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组织有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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