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白马山片区控制性规划方案规划要点
规划范围
北起腊山河,东、南方向到津浦铁路,西至腊山片区规划边界,总用地面积702.51公顷。规划目标
建设合理的空间结构和土地利用模式;建立完善的居住社区和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公交优先的高效、便捷的对外和对内交通网络;营造高品质的地区空间环境,提升片区的城市空间形象。
功能定位
以生活生产功能为主导,集生活服务和生产服务功能为一体,生态特色突出的城市综合片区。发展规模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626.96公顷;建设开发总量宜控制在476.34万平方米。
居住人口
规划城镇居住人口约4.5万人。
规划构思
依托腊山工业园区和西门子工业园区设置南北两个居住区,并配置居住区级公共服务中心;突出腊山郊野公园的生态地位,改造现有大涧沟、腊山河等水体,形成生态特色鲜明的城市片区。
总体布局
概括为“双心十字轴,两片绿带环”。“双心”指以刘长山路为界南北两片的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中心。“十字轴”指的是以纵向的二环西路和横向的刘长山路两条重要城市干道作为白马山片区的发展轴线。“两片”指刘长山路将整个白马山片区分为南北两片,两片各依托工业园区,集生活、生产和公共服务功能于一体。“绿带环”指的是白马山片区建设用地四周,由西侧南侧的山体自然景观带、北侧的腊山河生态景观带和东侧的津浦铁路绿化隔离带形成的环形绿化隔离带。
功能分区
将二环西路两侧、魏华南路以北规划为南北两大居住区;并沿二环南路两侧布置商业金融、商务办公、娱乐休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机场路以西、克朗山路以北规划为腊山工业园区;魏华南路以南规划为西门子工业园区。
土地使用规划
本片区规划非城市建设用地面积75.55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10.75%。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626.96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89.25%,主要包括居住用地面积119.68公顷;公共设施用地面积40.83公顷;工业用地面积106.70公顷;仓储用地面积13.24公顷;绿地面积120.97公顷;对外交通用地面积22.33公顷;道路广场用地面积137.13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面积5.70公顷;特殊用地面积60.38公顷。具体规划内容详见土地使用规划图。
综合交通规划
本片区道路规划主要考虑与周边片区的联系,同时加强内部道路网建设。规划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个等级,以二环西路和二环南路为快速路,机床二厂南路、刘长山路、拥军路、机场路为主干路构建“三横三纵”的道路骨架。
“六线”规划
本片区规划道路红线包括二环西路和二环南路城市快速路、刘长山路等城市主干路以及次干路和支路的道路红线;城市蓝线包括腊山河、兴济河、大涧沟、袁庄沟的保护和控制界线;城市黄线包括高压架空线路和变电所等城市基础设施的控制界线;城市绿线包括腊山河滨水绿地、城市及居住区公共绿地、津浦铁路防护绿地以及腊山等山体林地的控制绿线;城市橙
线包括中小学、106医院、社区养老院、文体活动中心等城市公益性公共设施的用地界线。具体规划内容详见“六线”规划图。
城市设计导引
规划结合用地功能布局划分为现代化居住、济南南站城市门户、生态山林、生产研发四大景观风貌区;强化大涧沟、二环西路两条南北向绿色开敞通廊,并依托西侧腊山生态景观构建网络化的绿化系统;重点控制二环西路和刘长山路两侧的城市建设景观界面,以及腊山、簸箕山等山体自然景观界面;在二环西路与刘长山路交叉口组织城市公共开敞空间节点,沿大涧沟组织四处绿化开敞空间节点;重点塑造二环西路立交、火车南站等区域门户标志;保护周边山脊线,作为山体景观地标;在二环西路与刘长山路等城市重要节点,规划区域建筑地标。
街坊规划
本片区共分为11个街坊,并统一制定编码和控制指标。其中0
1、10街坊主导属性为山林绿地;0
3、0
5、07街坊主导属性为商业居住,是城市设计重点区域;06街坊主导属性为居住;0
2、0
8、09街坊主导属性为工业;11街坊主导属性为铁路及防护绿地;04街坊主导属性为特殊用地。具体规划内容详见街坊控制指标规划图。
第二篇: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工作规则1.总则
1.1为保障控制性规划编制顺利开展,按照《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实施方案》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则。
1.2各片区责任组织主体、编制单位和编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应按照本规则要求,积极配合、相互协调,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1.3编制组织责任部门及编制单位应按本规则确定的选定编制单位、现状调研、概念规划编制、征求意见与专家咨询、控规成果编制、论证审查与成果公示、上报审批与成果归档等步骤开展控制性规划编制工作。
1.4本规则应与《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技术导则》、《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六线”规划标定工作规则》等规范性技术文件及片区规划咨询合同配合使用。
2.工作组织与责任
2.1责任组织主体是指济南市人民政府与各区政府(包括高新区管委会)、规划局签订的《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目标责任书》中各片区所对应的区政府(包括高新区管委会)、规划局。
2.2责任组织主体对规划编制项目负总责,承担规划编制组织工作,履行合同有关责任。具体负责总体进度把握,负责协助编制单位调研并提出发展设想,负责组织有关会议、听取汇报并提出审查意见,负责规划方案咨询论证与成果公示。
2.3编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编制工作的协调、调度,负责规范性文件制定,负责规划编制技术把关和技术协调,负责规划成果审查、报批、归档等工作。
2.4编制单位应履行合同有关责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编制规划。具体负责现状调研与资料收集工作,负责各阶段规划方案编制工作,负责各阶段规划方案汇报与修改工作,负责编制成果、质量保障与后续服务等工作。
3.编制单位选定与现状调研
3.1编制单位选定工作,应按照竞争性谈判等市场化运作方式,由编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各责任组织主体参与,选定具有甲级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分别承担各片区的规划编制工作,并签订委托协议。
3.2委托协议签订后,编制单位应尽快开展现状调研工作,负责征求地区政府、相关专业部门和片区内主要单位的意见,包括现状建设、使用情况、现状存在问题、地区及行业发展设想和规划、近期建设计划、招商引资情况等;负责调查已建成用地和建筑物已出地面用地的土地使用及建设情况。在现状调查过程中有困难的,可以向责任组织方提请帮助。
现状调查与分析工作需符合《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现状调查及分析要求》,编制单位应对现状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3责任组织主体应承担现状调查的配合和协助工作,负责提出相关规划设想和要求,负责提供有关规划资料,对已编制的规划应明确规划时间、批复情况和遵照执行、参照执行、参考等执行建议,负责提供新审批项目有关资料。
4.概念规划方案编制、咨询与审查
4.1编制单位编制完成概念规划初步方案后,应征求责任组织主体意见。责任组织主体应形成书面意见反馈编制单位。
4.2编制单位对概念规划初步方案修改完善后,将概念规划主要成果向编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组汇报征求意见,由规划局各处室重点针对规划管理内容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经工作组研究初审后,编制单位报送概念规划主要成果简装本23套,由编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技术协调审查组各专业部门征求意见,各专业部门重点针对本部门相关业务内容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同时,由编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协助责任组织主体进行概念规划成果专家咨询论证,形成书面咨询论证意见反馈编制单位。
4.3概念规划审查与意见反馈工作按照“块块”和“六线”分别审查与反馈的方式组织进行。
“块块”审查与意见反馈工作,由工作组按照“块块牵头、条块结合,条分散、块集中”的工作思路,总体负责并协调相关片区工作组、业务处室及专业部门审查意见的汇总、确认、反馈工作,其审查意见分为总体控制要求、规划管理审查意见和专业部门审查意见三部分。
“六线”审查与意见反馈工作由市政处、用地处、规划处和编研中心按照“线上牵头、块块配合”的工作思路,分为红、黄、蓝线和绿、紫、橙线两个工作组分别负责相关控制线的动态衔接、技术协调和审查确认,以及协调汇总相关专业部门的审查意见。
“块块”和“六线”审查与意见反馈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或原则性意见,应报编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研究确认。
4.4编制单位应按照专家咨询论证意见、“块块”审查意见和“六线”审查意见对概念规划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并提供8套转段审查成果,由工作组进行转段审查确认;同时,将红、蓝、黄“三线”的a0图纸和绿、橙、紫“三线”的a0图纸及其cad电子数据分别提交“六线”的两个审查组,进行转段审查确认。
转段审查成果主要包括用地现状图、建筑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图、“六线”规划图、公共设施规划图、市政设施规划图、高度控制分区图、街坊划分图、其它需特殊提供的相关图纸(说明)以及概念规划各方面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说明。
4.5概念规划转段审查由编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对于审查过程中无重大矛盾且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已基本明确的片区,由工作组专题研究确认;对于审查过程中存在重大矛盾或难以把握问题的片区,由工作组提出合理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局业务会研究确认。
4.6概念规划成果经编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转段审查确认后,即可进入控制性规划成果编制阶段。
5.控规成果编制、论证公示与审查
5.1概念规划成果经转段审查确认后,编制单位应按照《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关于街坊与地块规划的内容、深度要求,深化编制控制性规划方案主要成果,报责任组织主体。
5.2责任组织主体会同编制办公室相关工作组,针对规划方案主要成果进行初审后,由编制单位完善形成控规成果。控规成果编制工作需符合《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达到其内容、深度及成果要求。
5.3控规成果完成后,由编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与责任组织主体共同组织市规委专家委员会和有关专业部门进行评审论证,形成书面论证意见。
5.4控规成果经评审论证无重大问题的,由责任主体组织进行成果公示,并负责整理汇总公示意见。如控规成果经评审论证存在重大问题,应由编制单位重新编制控规成果,经评审论证通过后,方可组织进行成果公示。
5.5编制单位应根据评审论证和公示意见,对控规成果进行修改、调整和完善,报编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确认通过后,由编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责任主体参与,上报济南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查。
6.审批归档与后续服务
6.1由编制单位根据市规委审查意见,完善控规正式成果,报市规划局审核验收,其中强制性成果报市政府审批、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6.2编制办公室相关工作组负责对控规正式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相关成果归档。
6.3控规正式成果归档后,即开始进入一年成果试用期。试用期内,编制单位应对其规划成果质量负责,并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7.其他工作要求
7.1编制单位应认真理解、分析和落实上位规划、周边规划、专项规划、审批项目(包括在有效期内的选址、用地、规划设计要点、审定方案、建设工程许可)对该地区的要求。对于各类依法批准的“遵照执行”的规划和审批项目应严格遵循,如确需调整的,应做出说明;对于规划局业务会研究认可的“参照执行”的规划,原则上遵循,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并做出说明;对于其他作为“参考”的规划,应结合实际情况,吸收其合理内容并进行整合。
7.2责任组织主体及相关部门应认真研究编制单位做出重点说明的有关调整意见,并明确提出书面意见。
7.3编制单位应按照工作阶段进行方案汇报,责任组织主体在每阶段规划方案汇报后应整理形成书面修改完善意见,并及时反馈规划编制单位。编制单位有责任配合责任组织主体完成有关咨询、征求意见、论证、公示和审查的有关工作,包括准备材料、参加会议、汇报、解释等。
7.4编制单位应认真理解和分析责任组织主体、有关政府和部门、专家、公众提出的意见,对合理的意见应予以采纳,对没有采纳的意见应做出专门说明。
7.5编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建立编制工作“网上联席会系统”,进行技术协调、沟通与反馈。
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10月
第三篇:文件01-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工作规则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
工作规则
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5月
1.总则
1.1为保障控制性规划编制顺利开展,按照《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实施方案》和有关规范性技术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则。
1.2各片区责任组织主体、编制单位和编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应按照本规则要求,积极配合、相互协调,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1.3编制组织责任部门及编制单位应按本规则确定的选定编制单位、现状调研、概念规划编制、征求意见与专家咨询、控规成果编制、论证审查与成果公示、上报审批与成果归档等步骤开展控制性规划编制工作。
1.4本规则应与《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技术导则》、《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六线”规划标定工作规则》等规范性技术文件及片区规划咨询合同配合使用。
2.工作组织与责任
2.1责任组织主体是指济南市人民政府与各区政府(包括高新区管委会)、规划局签订的《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目标责任书》中各片区所对应的区政府(包括高新区管委会)、规划局。
2.2责任组织主体对规划编制项目负总责,主要承担规划编制组织工作,履行合同有关责任。具体负责总体进度把握,负责协助编制单位调研并提出发展设想,负责组织有关会议、听取汇报并提出审查意见,负责规划方案咨询论证与成果公示。
2.3编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编制工作的协调、调度,负责规范性技术文件制定,负责规划编制技术把关和技术协调,负责规划成果审查、报批、归档等工作。
2.4编制单位应履行合同有关责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编制规划。具体负责现状调研与资料收集工作,负责各阶段规划方案编制工作,负责各阶段规划方案汇报与修改工作,负责编制成果、质量保障与后续服务等工作。
3.编制单位选定与现状调研
3.1编制单位选定工作,应按照竞争性谈判等市场化运作方式,由编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各责任组织主体参与,选定具有甲级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分
别承担各片区的规划编制工作,并签订委托协议。
3.2委托协议签订后,编制单位应尽快开展现状调研工作,负责征求地区政府、相关专业部门和片区内主要单位的意见,包括现状建设、使用情况、现状存在问题、地区及行业发展设想和规划、近期建设计划、招商引资情况等;负责调查已建成用地和建筑物已出地面用地的土地使用及建设情况。在现状调查过程中有困难的,可以向责任组织方提请帮助。
现状调查与分析工作需符合《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现状调查及分析要求》,编制单位应对现状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3责任组织主体应承担现状调查的配合和协助工作,负责提出相关规划设想和要求,负责提供有关规划资料,对已编制的规划应明确规划时间、批复情况和遵照执行、参照执行、参考等执行建议,负责提供新审批项目有关资料。
4.概念规划方案编制、咨询与审查
4.1编制单位应在完成现状调研的基础上,整合有关规划和规划管理信息,进行专项研究和多方案比较,形成片区概念规划方案。概念规划编制工作需符合《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达到片区规划内容、深度及成果要求。
4.2编制单位编制概念规划方案过程中,应征求所在地区政府、相关单位及部门的意见,要求形成书面意见。
4.3概念规划方案完成后,且符合成果要求的,由责任组织主体针对概念规划方案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形成书面咨询论证意见。
4.4由编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会同责任组织主体,分批次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对概念规划方案进行审查,各专业部门应形成书面审查意见。
4.5编制单位应根据各方意见修改概念规划方案,形成概念规划成果报编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查确认。
5.控规成果编制、论证公示与审查
5.1概念规划成果经审查确认后,编制单位应按照《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关于街坊与地块规划的内容、深度要求,深化编制控制性规划方案主要成果,报责任组织主体。
5.2责任组织主体会同编制办公室相关工作组,针对规划方案主要成果进行初
审后,由编制单位完善形成控规成果。控规成果编制工作需符合《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达到其内容、深度及成果要求。
5.3控规成果完成后,由编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与责任组织主体共同组织市规委专家委员会和有关专业部门进行评审论证,形成书面论证意见。
5.4控规成果经评审论证无重大问题的,由责任主体组织进行成果公示,并负责整理汇总公示意见。如控规成果经评审论证存在重大问题,应由编制单位重新编制控规成果,经评审论证通过后,方可组织进行成果公示。
5.5编制单位应根据评审论证和公示意见,对控规成果进行修改、调整和完善,报编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确认通过后,由编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责任主体参与,上报济南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查。
6.审批归档与后续服务
6.1由编制单位根据市规委审查意见,完善控规正式成果,报市规划局审核验收,其中强制性成果报市政府审批、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6.2编制办公室相关工作组负责对控规正式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相关成果归档。
6.3控规正式成果归档后,即开始进入一年成果试用期。试用期内,编制单位应对其规划成果质量负责,并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7.其他工作要求
7.1编制单位应认真理解、分析和落实上位规划、周边规划、专项规划、审批项目(包括在有效期内的选址、用地、规划设计要点、审定方案、建设工程许可)对该地区的要求。对于各类依法批准的“遵照执行”的规划和审批项目应严格遵循,如确需调整的,应做出说明;对于规划局业务会研究认可的“参照执行”的规划,原则上遵循,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并做出说明;对于其他作为“参考”的规划,应结合实际情况,吸收其合理内容并进行整合。
7.2责任组织主体及相关部门应认真研究编制单位做出重点说明的有关调整意见,并明确提出书面意见。
7.3编制单位应按照工作阶段进行方案汇报,责任组织主体在每阶段规划方案
汇报后应整理形成书面修改完善意见,并及时反馈规划编制单位。编制单位有责任配合责任组织主体完成有关咨询、征求意见、论证、公示和审查的有关工作,包括准备材料、参加会议、汇报、解释等。
7.4编制单位应认真理解和分析责任组织主体、有关政府和部门、专家、公众提出的意见,对合理的意见应予以采纳,对没有采纳的意见应做出专门说明。
7.5编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建立编制工作“网上联席会系统”,进行技术协调、沟通与反馈。
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06年5月
第四篇:南宁市龙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2)南宁市龙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2)
一、规划背景
2007年,南宁市城市规划设计院编制了《南宁市龙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于2008年2月3日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实施效果良好,规划指导作用显著。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龙岗片区的外部条件和内部因素都已发生了较大的变化。2010年5月受南宁市规划局委托,对原规划进行修编,同年12月完成规划编制,2011年1月通过南宁市规划工作委员会审查,7月获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复。规划力求在发展定位、发展规模、空间布局、道路交通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生态资源保护、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等方面进行完善和深化,进一步有效指导龙岗片区的开发建设,提高土地使用的社会、经济、环境等效益,满足土地综合开发和规划管理的需要。
二、规划范围及规模
本次规划范围为。北部和东部紧邻邕江,南部至规划玉洞大道延长线,西侧与现状环城高速公路接壤。总用地规模为2699.24公顷,其中,在南宁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的用地面积为2108.86公顷,超出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外的城市发展备用地面积590.38公顷。
三、修编的主要内容
本次规划强调控规承上启下、上层次规划延续性的作用,以上一层次规划及相关规划为指导,以促进龙岗片区的现代化建设为目标,在深入现状调查和问题分析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发展条件并协调各方面因素,重新确定龙岗片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重点对龙岗片区的土地利用、道路交通、配套设施、绿化景观、市政工程、城市设计、地块控制、实施策略等方面进行深化完善,引导龙岗片区合理有序地进行开发建设。
四、功能定位
本次规划对龙岗片区的功能定位为。南宁市的区级商贸中心,兼具综合居住、行政办公、商业服务、教育科研、特色休闲等多种功能于一体,具有良好人居环境的城市新区。
五、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园、一带、两心、三轴、四区”的功能结构形态。“一园”:指龟山公园。“一带”:指规划区内沿邕江、八尺江形成的滨水景观带。“两心”:指靠近规划区北部的行政商贸办公中心和规划区中部的商业服务副中心。“三轴”:分别指沿五象大道、规划六号路形成的东西向的城市发展轴和沿龙岗大道南北向的城市发展轴。“四区”:指结合主要道路划分和不同用地功能安排,形成商贸办公居住综合区、综合居住区、科教及综合居住区和铁路站场区四个不同分区。
六、道路系统
根据“直干曲支”的规划思路确定道路线形,规划区内以五象大道、龙岗大道、玉洞大道延长线、二号路、六号路为主要道路结构,形成了“三横两纵”的区域主干路网络。
“三横两纵”。指五象大道、玉洞大道、六号路形成区域东西向的主干路;以及龙岗大道、二号路两条南北向道路。
规划区内的规划道路网主要以方格网结构为主,局部形成环状结构,整个区域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各成系统,又能协调兼顾,为片区和区域发展提供较为顺畅、合理的交通联系网络。
第五篇:酒店建筑规划设计控制要点酒店建筑规划设计控制要点
经济型酒店选址标准:
一、经济型酒店的品牌介绍
目前国内的经济型连锁酒店主要有,他们都分别隶属不同的酒店酒店管理集团。
二、经济型酒店选址标准
品牌介绍如家快捷、速
8、7天、锦江之星、莫泰16
8、宜必思等
城市选择
一、二线经济中心城市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35、潜水。
36、海上冲浪。
37、钓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