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土地储备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2号)、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的要求,为保证我市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指导原则及主要方法
(一)目的意义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土地整治的决策部署及我省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精神,为落实《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黑龙江省土地整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和《黑龙江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的目标任务,统筹安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各项土地整治活动,合理布局土地整治重点区域、重大工程、示范项目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指导各地规划推进土地整治工作,有必要开展市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
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土地整治规划,有利于有效整合资源,合理引导资金,规划推进各项土地整治活动,优化用地结构,促进耕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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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和集约节约用地;有利于统筹协调农村土地整治、资源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有序推进农民居住条件改善、更好地发挥土地整治在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中的抓手作用。
(二)指导原则
1.要依法依规科学规划。以《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落实《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黑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黑龙江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对土地整治的任务安排,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合理确定土地整治目标,明确规划期间整治规模和范围、补充耕地任务、土地整治重点工程或项目、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区、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科学可行。
2.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结合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求,以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为平台,整合资源,聚合资金,统筹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农民生产活动条件,发挥土地整治综合效益。
3.上下结合相互协调。坚持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土地整治潜力,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等,统筹安排土地整治任务,广泛听取意见,在重要指标、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安排上必须做到省市县三级相互衔接;加强部门协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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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做好与城乡规划、区域发展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农业规划、林业规划、水利规划、交通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
4.专家领衔公众参与。充分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土地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加强重大问题研究,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加强规划的咨询论证。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扩大规划编制的公众参与,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以听证、公示等形式增强规划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三)编制方法
1、充分利用原有成果。规划修编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国土资源大调查成果为基础,充分吸收已有科研成果与相关规划编制成果,加强土地整治潜力评价和空间布局研究,夯实规划编制基础。
2、突出“三个加强”。一是加强协调。加强与地方协调,加强与部门协调;二是加强衔接。要做好整治规划与城乡规划、区域规划、行业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三是加强论证。规划编制要广泛听取专家和社会各方面意见,做好咨询论证,重大工程安排要逐个进行论证。
3、做到“三个同步”。土地整治规划文本编制与专题研究同步进行;省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与试点县整治规划编制同步部署;规划编制与规划数据库建设同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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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体要求
(一)规划定位
土地整治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性规划,是落实上级规划要求和指导下级规划编制的衔接性规划,是统筹区域内土地整治的纲领性文件,是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审批的基本依据。
(二)规划期限
土地整治规划以2010年为规划基期,以2020年为规划期,提出2015年阶段性目标。
三、目标任务
编制土地整治规划,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有序推进土地整治、增加耕地与提高耕地质量并重、促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及城乡统筹发展为目的,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发展规划,科学制定土地整治的方针和目标,农用地整治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并重,合理安排土地整治的规模布局、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明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布局安排。
(一)规划目标
1.坚守耕地红线,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实现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管护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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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序开展、整村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优化。逐步完善农村生产生活设施,显著改善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3.推进散乱、废弃、损毁、闲置、低效建设用地集中整治,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明显提高。
(二)规划主要任务
1.全面评价上一轮规划及相关工作情况
全面总结、客观评价上一轮土地整治规划实施情况和城乡建设用地挂钩工作情况,认真研究成功做法、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有序推进的意见和措施。
2.摸清基本农田现状
认真贯彻《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措施。摸清基本农田的数量和区位落实情况、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基本农田实际利用情况、基本农田质量情况。
3.深入分析土地整治潜力
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结合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重点,做好补充调查,全面分析测算土地整治潜力,包括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的规模、质量、条件和空间分布,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及其节约土地的规模和范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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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展土地整治重大问题研究
围绕中央对土地整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规划目标,组织开展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土地整治与城乡统筹发展、土地整治与农业发展、土地整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土地整治权属管理、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安排、城乡建设增减挂钩的土地收入使用、实施土地整治规划政策措施等重大问题研究。
5.提出土地整治战略和目标任务
依据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哈尔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黑龙江省土地整治规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遵循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导向,落实哈尔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黑龙江省土地整治规划对本市域内的土地整治任务的安排和指引,根据规划区内的土地及其有关资源环境承载力,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宜农未利用地开发、土地复垦潜力评价结果及现有的土地整治力度,科学合理地制定规划区域内的土地整治战略和目标。
6.确定土地整治区域布局
研究提出规划期间土地整治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基本原则,确定土地整治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规划要确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范围和项目区。
7.确定土地整治重点项目
以土地整治潜力为基础,围绕粮食产能核心区和战略后备区建设、基本农田集中区建设、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科学划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确定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重点工程和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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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提出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安排方案。
8.进行资金供需分析和效益评价
本次规划哈尔滨市土地整治资金总需求测算采用分类型综合加总法。土地整治资金需求主要按四种类型计算:农用地整治、宜农未利用地开发、土地复垦、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土地整治的资金筹措渠道主要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用地开发的部分、土地复垦费、社会投资和其他投资。
科学的分析规划实施效益,是规划编制的必要组成部分。通过土地整治规划效益评价,论证土地整治投资在保护耕地、保障国民经济发展、节约利用自然资源、促进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等国家目标的实现程度,分析土地整治的整体效益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为提高公共管理绩效提供依据。有利于提高规划决策水平,为土地整治政策制定提供依据,有助于及时发现规划编制过程中的偏差,对规范与指导土地整治的实践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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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要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和渠道,大力宣传土地整治规划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促进资源、环境、社会持续和谐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提高对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市土地整治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参加编制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制定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安排培训课程,按照培训教材,培训统一的规划技术要求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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