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程序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甲方:***市国土资源***分局
乙方:***镇***村
丙方:***区财政局
丁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满足解放军*****部队仓库工程建设用地需要,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本协议项下乙方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丙、丁四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征收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地块位于***镇***庄村北,种庄村西侧(详见附图)。征收土地总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农用地为*****平方米,未利用地为*****平方米。
二、土地征收费用及拨付方式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09〕20号文件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区第二级区片,补偿标准为***万元/亩,共计*****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佰捌拾捌万叁仟叁佰零捌元整)。
(二)青苗补偿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鲁价费发〔2008〕175号文件公布的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青1
苗的种类和数量,依据经有关各方签字确认的《土地征收(收回)勘测调查清单》为准。
(三)费用拨付方式:本次征收土地自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
依法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由丙方负责将上述两款费用总额一次性拨入乙方账户。
丙方拨付到乙方账户内的补偿总额涉及青苗部分,乙方应在
丙方到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直接拨付给产权人。
三、村民安置意见
甲、乙、丙、丁四方同意,在**区人民政府和陶庄镇人民政府直接领导组织下,甲、乙、丙、丁四方及有关部门相互配合,按以下第
(一)、
(三)两种方式对村(居)民进行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拨付到乙方账户后,
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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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方:(签章)(签章)(签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法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