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土地管理情况汇报
(衡阳县国土资源局2015.4.1)
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开展情况,
1、2014年以前,我县组织实施了27个建设用地整理项目,新增农用地125公顷,其中耕地113.7公顷;实施了15个新建项目,占用农用地121.5公顷,其中耕地113.2公顷。缓解了用地屏障,实现了集约节约用地,大大提高了土地利用率。
2、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件好事,但设计、审批、实施、验收程序太复杂,建议筒政放权;同时对农村零星分散宅基地要放宽政策,灵活操作,投入资金、鼓励推进。
二、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情况
1、实施情况:2014年底前,已经改造的界牌瓷厂、国营林场、米子社区3处棚户区,土地面积66亩、建筑面积113820平方米、涉及813户数和2163人;已经改造的城中村有西渡槐花村1处,占地面积11.3亩、建筑面积21100平方米、涉及88户和2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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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目前,我县城镇化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城镇化总体水平偏低;二是“准城镇化”现象较为明显,农民被准市民化,土地被占用、劳动力进城,生产力水平下降等问题突出;三是资金、土地要素制约严重。为此,就加快新型城镇化发展建议如下:
1、思路必须清析。一要统筹规划,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体系;二要产城一体,增强城镇发展的产业支撑能力;三要突出重点,增强中心城市和城镇的辐射带动能力;四要创新机制,增强城镇建设发展的活力。
2、实施必须着力。一要解决钱的问题。数额巨大的资金需求完全靠政府财政是没有能力提供的,单靠农民自筹也是不现实的,必须通过市场手段来解决。一方面要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推动财政资金整合,在“统一规划、分口安排、集中投入、各记其功”原则下,整合各方面财政投入专项资金,抓住机遇,在农林水、交通、能源、环境、保障性住房、土地整治等领域,加大争资力度。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扩大开放,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导向作用,放开城建基础设施建设的准入限制,积极推进投融资主体多元化,引入企业资本和社会资金参与城镇建设,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多渠道、多元化的城建投资体制。二要解决地的问题。城镇化发展对地的需求最为迫切。一方面国土资源部门要从保障、服务、发展等方面着力,对新增建设用地管理要有差别化政策机制。如年度计划内的用地审批应批发给地方政府统筹使用;城市道路、公园、绿化等基础设施用地不占用地方年度计划指标,由省统一安排,以全面提升国土资源保障能力。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要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利用合理的国有、集体产权制度,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盘活存量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