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村庄规划方案

花东镇村庄规划工作方案

为了尽快推进我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市政府“惠民66条”中关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有关任务,按照广州市政府有关要求,农民建房必须依据镇村庄规划才能审批,为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机构组织

成立镇、村、社三级村庄规划领导小组,其中:

(一)镇级村庄规划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毕天星任组长,副镇长黄晓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朱湘频,镇长助理洪树伟任副组长,规划办刘鹏程、纪检监察室曾石平、国土所林晓峰、中心镇建设办陈灼棠及规划办主要工作人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规划办,负责开展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鹏程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曾广山同志兼任。

(二)村级村庄规划领导小组。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任副组长,村副主任任专门联络员,成员包括村委成员及各经济社社长。

二、职责分工

(一)镇级村庄规划领导小组:负责跟踪、协调、监督村庄规划的有关工作;

(二)规划办:负责编制技术要求和单体农房标准图集、1

提供基础资料、制定建房指引和审批程序,并负责规划成果初步审查;

(三)国土所:负责协调村庄规划土地利用有关事宜;

(四)中心镇建设办:负责对村庄规划设计单位资格审查,协调规划设计简化招投标工作;

(五)监察办:负责对村庄规划设计单位的资格审查,监督、协调规划设计工作,简化招投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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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完成村庄规划任务。本次规划编制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各村、各经济社单位通力合作,才有可能既完成任务,又作出符合实际的规划方案,避免出现做出来的规划仅是“墙上挂挂”的现象,要实实在在地造福农村,这特别需要村、社干部及村民的支持和配合。早完成规划编制方案的村庄,优先办理用地规划手续。对村庄规划编制活动先进单位和积极分子给予奖励,对于态度怠慢,没有做好本身职责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

2008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