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收储的一般程序范文

国有土地收储工作流程补充说明

一、提出申请

原土地使用权人向国土分局提出土地收购储备申请,同时一次性交付以下材料:

1.国有土地收储申请

2.上级公司或上级管理部门同意收储的意见

3.土地使用证、地籍调查成果或土地权属的其他凭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的其他凭证;出让合同或划拨用地手续等土地来源相关文件

4.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书、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5.关于被收回土地及其地上房屋设定抵押、质押、优先权或其他担保物权限制情况和被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情况的说明

6.现场照片

7.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关文件

8.其他有关资料(如。航拍图、地形图、控规图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等)。

二、现场踏勘

对拟有偿收回地块的四至范围、地上物状况、土地使用情况进行现场踏勘。

三、权属及规划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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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原土地使用权人向国土分局土地储备中心交付被收储的土地和地上建筑物。

十、入库交易

国土分局土地储备中心将收储地块统一纳入土地储备库,届时根据计划入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