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辛的土地征收最新批复
关于利辛的土地征收最新批复
安徽利辛政府部门介入商品房征地拆迁遭质疑
9日,一场大雾笼罩了安徽省利辛县城,随之而至的冬雨让人领略了皖北冬天刺骨的寒冷。
在县城人民路和前进路旁边的两个院落内,拆迁正在进行中,一排排房子已经夷为平地。但也有23处房屋因为主人没有签字,还在废墟中寂寞地坚挺着。
蒋翔光就是其中一户。这里是他成长的地方,街坊间有很多温暖的记忆。但从2006年11月3日开始,一纸由利辛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发布的房屋拆迁公告打破了这里曾经平静的生活。
更让他吃惊的是,在98%的住户没有签协议的情况下,2007年7月25日,中国亳州网登出一则消息:利辛县政府挂牌出让这两个地段,安徽省强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利辛县房地产开发商江鸿超分别以3800万元和2410万元的出价取得这两个地段的土地使用权,用途是商业用地和居住用地。该消息的作者之一为利辛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陆佩云。
我们都有房产证,房子受法律的保护。按照物权法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能征收个人的房屋,但政府拆迁是为了盖商品住宅小区,商品住宅小区不是公共利益,政府凭什么随便征收我们的房屋。蒋翔光举着房产证质问。况且国务院2004年已经下发通知,不准政府直接参与和干预拆迁,但这次拆迁完全由政府主导,开发商连影子都见不着。
拆迁机构的股东是房地产管理局
1月9日上午,记者到达利辛县城。拆迁的地段,位于县城最繁华的人民路西侧、前进路南侧以及富强路东侧、前进路北侧,共占地32.87亩。一些房子仅剩断壁残垣,但墙上还残留着春联,一只红灯笼在窗前摇曳,昭示着曾经的家的温馨。
据了解,这两片平房建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是已经破产的利辛三利公司和几乎停止经营的利辛食品公司、皖北金属制品公司的房改房。这里居住的163户人家,大部分都是下岗职工。2006年11月3日,利辛县拆迁管理办公室发布第一号拆迁令。公告写明为发展利辛经济,加快旧城改造,县政府决定对食品公司、三利公司和皖北金属公司地段土地进行公开挂牌出让。
事先没有通知,也不开座谈会,一纸拆迁令就刷在了墙上。我们看见后都懵了。蒋翔光告诉记者。
这次拆迁的拆迁人为利辛县国土资源局下属的利辛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委托人是利辛县房屋拆迁安置事务所。
被拆迁人李中奎、刘元富等人向利辛县房地产管理局申请行政裁决时认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不具备拆迁人资格。理由是,2007年11月出台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土地储备机构是隶属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承担行政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的事业单位,因此土地储备中心是非营利性机构,它的这一性质决定其只能从事闲置土地的收购储备,而不能从事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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