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情况的汇报

为扎实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有关精神,我局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研究提出了具体优化营商环境暨“两型”机关建设措施,现汇报如下:

一、推进落地式放权充分释放市场活力

1.优化市场主体审批服务。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有序实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加大“证照分离”改革推进力度,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一件事一次办”和企业开办“一窗通办”,推动高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落实“不来即享”“一网通办”“秒批”等改革措施,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准营难”问题。对符合“绿色通道”办理条件的困难企业,提供“现场办,上门办”服务。对路途遥远的企业,提供免费邮寄纸质证照服务。2022年完成市场主体增加10%的任务。

2.深化市场主体审批改革。对涉及市县两级办理权限的食品、药品经营、理发、美容、培训、旅行等15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确定由县区市场监管局集中实施,统一办理。依法依政策调整放宽“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经营许可准入条件,取消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学历条件限制,取消“营业场所、库房面积”和“二者同一地址”设置条件限制,放宽单一门店医疗器械零售企业“单设库房”限制,允许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异地设置库房。

3.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机制。落实市场退出便利化机制,放宽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和申请条件,压缩公示时间、简化办理流程,提升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效率,降低企业退出成本。落实企业歇业制度,对经申请暂停营业或无法联系企业,设置不超过3年的“休眠期”,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注销。“休眠”中止或期满后,依企业申请继续经营的,不予清理;不再经营或仍无法联系的,依法注销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推进创新式监管持续优化市场秩序

1.推行创新监管。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共享和部门联合惩戒,探索多级联动、跨区域联合抽查、跨部门综合监管,科学抽取监管对象和执法人员,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减少入企检查次数,降低制度性成本,为企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及时公示抽查结果,提升市场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扩大涉企信息归集共享范围和领域,实现涉企信息“应归尽归”。做好“双公示”信息采集,将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信息及时录入平台,每周通报信息数据,既让合法守信企业享受政策红利,又让违法失信企业曝光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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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施维权促企服务。聚焦我市特色优势产业、重点企业和大型商品集散地,围绕食品药品、日化用品、装修建材、医药器械、电子商务等侵权假冒易发多发领域,以及重点消费品、重点工业品,积极发挥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基层监管所网格化监管执法效能,依托“12315”、网络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平台,主动开展侵权假冒商品违法线索排查,及时受理举报、投诉、转办,严肃查处侵权假冒行为,对群众诉求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

4.实施品牌兴企服务。以特色农产品和文旅产业商标品牌为突破口,以“*陇绣”“*苹果”“*荞麦”等地理商标、“*苹果”“*滩羊”等区域公用品牌为突破口,继续挖掘培育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产业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强化地理标志保护,配合健全全省优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资源目录(*名录),积极争取纳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做好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和地理标志的保护工作,提升“*”品牌在全国知名度。

5.实施倾心帮企服务。聚焦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扎实开展“改进工作作风、勇于担当作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作风建设年活动,推动《*市市场监督管理用语规范》《*市市场监管工作现场检查操作指南》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驻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落地落实,建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制度》,细化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等9项制度细则,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组成帮办团队,为群众提供业务引导、政策咨询、登记录入等帮办服务,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