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全面完成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目标任务,提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与工作目标

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主动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突出“1133”的总体思路,以实现降碳减污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统筹推进秦岭和黄河、汉丹江“三大区域”生态环境治理,突出抓好环境监测、执法、信息化“三大体系”建设,持续开展“抓点示范”,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协同推进陕西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全力厚植美丽陕西绿色底色。

对照“十四五”目标及时序进度,按照国家下达的2022年指标计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确保土壤、固废、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实现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稳步向好。

二、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发挥制度优势、资源条件、技术潜力、市场活力,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贯彻落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的若干措施,助力重点行业企业加快发展。

(一)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把“双碳”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积极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做好“1+n”政策体系建设,加快制定出台我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陕西省“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持续深化国家低碳省、低碳试点城市及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加大碳排放数据质量核查力度,加快形成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做好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工作。积极推进西咸新区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落地。指导全省重大减排示范工作,发挥我省ccus技术优势和示范成效,推动一批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项目建成投运。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创建,举办第二届碳中和(西安)国际论坛和第十个“全国低碳日”系列宣传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二)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构建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动“三线一单”成果在规划编制、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推动生产绿色转型,完善“两高”项目环评台账,做好煤化工、煤电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试点。

(三)加强生态环境污染全过程防控。完成2022年生态环境部下达的总量减排目标,提升排污权交易二级市场活跃度,发挥排污权交易对绿色发展和总量减排的激励作用。深入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建立围绕排污许可为核心的环境管理体系,推进工业固废纳入排污许可工作,开展排污许可证发证质量核查和执行报告提交核查,扎实巩固生态环境部“双百任务”目标,提高全省排污许可证质量,扎实做好排污许可证后审计式监管等五项国家试点工作,以市为单位开展排污许可执行情况评比活动。深入推进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贯彻落实《“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落实省2021-2023年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提高清洁生产对碳达峰、碳中和的贡献度。

三、提升重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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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动第二轮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察,强化日常派驻督察,切实解决全省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不断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配合省人大积极推动《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进度。编制“八五”环境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着力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围绕大气、水、土壤、生态治理(修复)、辐射等重点领域,积极申报2022年标准制修订项目入库。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平台效能,持续推进辐射类建设项目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落实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绩效评估办法,推动落实“十四五”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指导市县做好项目储备,专项资金安排与上年度使用情况挂钩,强化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完善执法体系,加快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单位建设。积极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围绕经济平衡运行、能源安全保供、群众温暖过冬等国计民生,不断优化执法方式,落实执法监测工作机制,推进非现场监督执法,坚持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做好生态环境领域平安建设和扫黑除恶工作。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实施《陕西省全面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工作方案(2021-2025)》,举办生态环境保护成果展览,营造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加强生态环境舆情管理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七、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自觉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与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牢记“国之大者”,践行初心使命,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上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理论武装,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做实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严的主基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堤坝,深入开展何发理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坚决筑牢纪律防线。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用人导向,加快建设生态环保铁军。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教育引导监督,充分保障党员权利。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促进党建与生态环保工作深度融合,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大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