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思路探讨

重点征集任重而道远—关于加强对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的探讨

笔者先后在学校、教育局人事部门、市人事局工作,算来已经19个年头了。今年,要在全市事业单位推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应该说,“事改”只是手段,其目的还是如何优化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但直到今天,对强化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的模式还没有在本质上形成推动。在这里,检讨7年来的得失,结合一些思考,形成本文,希望能给同行们一些启迪。

一、工作反思

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的“纲”是什么。人事管理。所以,人事制度改革的成功与否,直接影响到内部管理是否规范。2002年的人事制度改革,虽然说是在**中学、**市第二人民医院等五个事业单位试点相对成功后,才在全市铺开的,但从其效果——即对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的促动来说,应该说是失败的。在03、04两年时间里,我到了**县、***区和**区的卫生系统、教育系统进行调研,给了我们提出了很多思考。归纳出来,我们有四个“未能”:

一是未能加强事业单位人员被聘用后的管理。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后管理,是推行聘用合同制的重要环节。要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对事业单位内设机构领导岗位和管理、专技及工勤岗位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进行选人用人,打破职工原有的身份界限,彻底破除职务终身制,不拘一格选拔人才,营造出能者上、庸者下的良好用人氛围,才能让优秀人才真正脱颖而出。

二是未能规范聘用合同签订的期限。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分短期、中长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各事业单位未及时广泛地向职工宣传这些政策,未能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被动变为主动,自觉投入和参与“事改”工作,从而促进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的改革。所以,要加强对聘用合同的鉴证管理,减少人事争议,避免出现**区17所学校教师质问学校的事情。

三是未能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事业单位在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内,应该可以自主决定内部工资分配办法和形式。对聘用人员,要根据其能力、贡献大小和单位的财力,实行按岗定酬、按劳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合理确定职务(岗位)津贴和绩效工资,做到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

四是未能健全事业单位全员社会福利保险体制。为解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应该疏通事业单位出口,促进事业单位人员的有序流动,加快事业单位新陈代谢,应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全员社会福利保险体制,建议采取国家、单位给予补贴一点,个人按照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逐步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劳动保障福利机制。

这四个“未能”,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的“纲”——人事管理又走回老路。“纲”既然不举,何谈对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的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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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继续深化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改革。按照国家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转换,完成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工作。适时推进事业单位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出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3、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三项制度”改革。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在事业单位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意见》,推进事业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增强依法规范内部管理的主动性,提高自我发展能力。积极加强与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的沟通,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今年下半年的“事改”工作,将会对我市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不过,“路漫漫其修远兮”,如何优化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还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