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基金运行分析
沈阳市失业保险基金多年来运行良好,各项工作安全平稳进行,为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失业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提供了资金保障,为我市经济发展、就业局势稳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为优化基金收支管理、基金合理使用、失业保险制定业务政策提供分析依据,我们以近5年的基金数据为样本,对沈阳市失业保险基金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金收入
2013年,基金收入173852万元,其中失业保险费收入162451万元、利息收入10668万元、其他收入(滞纳金)444万元、转移收入万元289万元。2014年,基金收入138429万元,其中失业保险费收入128837万元、利息收入8678万元、其他收入(滞纳金)506万元、转移收入409万元。2015年,基金收入128299万元,其中失业保险费收入115645万元、利息收入11665万元、其他收入(滞纳金)470万元、转移收入520万元。2016年,基金收入149086万元,其中失业保险费收入118815万元、利息收入28718万元、其他收入(滞纳金)831万元、转移收入722万元。2017年,基金收入112559万元,其中失业保险费收入102148万元、利息收入9202万元、其他收入(滞纳金)550万元、转移收入659万元。
二、基金收入增减变动分析
1.2013年—2015年基金收入稳步递减,2015年基金收入明显走低,原因是按照辽宁省人社厅与辽宁省地税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全省企业失业保险费减半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13〕32号)文件要求,失业保险费征缴费率企业部分减半征收,失业保险费收入减少导致。
2.失业保险费收入2016年增长主要是失业保险基金利息收入增加和实施援企稳岗政策许多企业补费收取的滞纳金等原因。
3.2013年—2017年转移收入呈增长趋势。主要因素为失业保险金标准不断提高;转移人数持续增加。
三、基金支出
2013年,基金支出64991万元,其中失业保险金支出20266万元、医疗补助金及丧葬抚恤补助支出9199万元、“两费”支出25000万元、其他费用支出(农民工生活补助支出)521万元、转移支出74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152万元。2014年,基金支出57489万元,其中失业保险金支出22627万元、医疗补助金及丧葬抚恤补助支出9716万元、“两费”支出17000万元、其他费用支出(农民工生活补助支出)651万元、转移支出92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498万元。2015年,基金支出52475万元,其中失业保险金支出27789万元、医疗补助金及丧葬抚恤补助支出13074万元、“两费”支出3000万元、其他费用支出(农民工生活补助支出)112万元、转移支出133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153万元。2016年,基金支出111777万元,其中失业保险金支出37756万元、医疗补助金及丧葬抚恤补助支出16606万元、“两费”支出10000万元、其他费用支出(农民工生活补助支出和援企稳岗支出)41028万元、转移支出175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626万元。2017年,基金支出72423万元,其中失业保险金支出41013万元、医疗补助金及丧葬抚恤补助支出19412万元、“两费”支出4810万元、其他费用支出(农民工生活补助支出)7万元、转移支出176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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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亿元。2013年—2017年基金滚存结余分别为:
39.62亿元、47.71亿元、55.3亿元、59.03亿元,63.04亿元。2013—2017年基金收支结余小幅攀升。2013—2017年基金收支结余同比增长率分别为28%、66%、23%、-14%,可以看出基金结余增速变缓,说明我市在确保基金收入稳定增长的情况下,在扩大基金支出上尽全力探索。在2013年11月至今失业保险费企业缴费率由2%降为1%的情况下,2017年收支结余略有下降,但基金滚存结余顺差仍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