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综合治理自评报告

通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我镇的财力水平得到明显加强。使我镇的环境卫生得到了较大改观,有效调动了我镇培植财源和征管的积极性和履职服务积极性,激发了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按照上级要求,对2016年度“7+1”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根据《市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恩区财预[2017]24号文件精神,我镇申报项目其中:涉及基础设施、场镇街道维护、环境卫生整治等支出项目。我镇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使用资金,并加强监督管理,承担落实相关的事权责任,争取项目村实施,政府监管的方式进行。项目建设依托项目村现有基础条件,尊重农民意愿,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整合资源,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为主,突出镇村特色,通过道路、场镇街道维护的实施,使项目村交通条件,基础设施得以改善,方便群众出行,显著提高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增加农民收入。

二、项目执行情况

(一)项目投资计划。按照项目申报规划,2016年我镇财政项目支出总投资270万元,其中:污水处理站30万元,场镇示范街道220万元,村(居)20万元,支出资金由区财政局按要求将资金拨付到财政所,财政所按工作开展情况支付资金。

(二)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财政项目资金部分到位,下差缺口140万元,到位资金均已全部拨付到各项目实施单位,没有出现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

(三)项目建设目标完成情况。3个项目建设单位均按照批准确定的建设内容开展项目建设工作。项目已全部完成。

三、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切实将项目的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我镇实行分工协作,落实责任,镇政府成立了财政项目支出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建设的副镇长任副组长,财政、建设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实施。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加大宣传,营造气氛,坚持以群众为基础,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项目实施的两委班子,高度重视群众工作,充分发动群众,调动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变领导意志为村民需要,变要我参与为我要参与,让广大村民认识项目工程将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利益和意义。

(三)项目公开,资金公示,充分尊重民意。做到财务公开,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知晓权、参与权、决策权、真正做到群众参与,民主管理。

(四)落实管护责任,严把质量关。做好技术服务与质量监督工作,在各项目点建立相应的管护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进行管护;坚持“第一责任人制度”,谁监督谁负责,严格验收,对不合格的项目要求限期整改。

四、绩效目标实现评价

通过实施镇村基础设施、场镇街道维护等措施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建设,较好地实现了村容村貌整洁化,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生产发展、生活宽裕、镇风文明和管理民主目标的实现。

(一)农村基础设施环境建设得到加强,促进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人居环境得到改善,改变了过去村里“天干土飞扬,雨天变泥塘”、晴通雨阻的状况,通过场镇街道维护、环境卫生整治等,改善场镇环境,有效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使农村展现了新面貌,焕发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二)促进了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和镇风文明水平的提高

项目村积极推行农村财务公开,完善村规民约巩固整治成果。成为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深入开展工作、统一农民思想、化解各种矛盾的过程,体现了村务管理民主公开,丰富了农村民主管理的内容,提高了农村民主管理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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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定细则,上报计划。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安排,认真做好项目设计和申报工作。

(四)、加强管理,组织实施。项目计划获得上级批复后,我镇及时督促各村组织项目实施,并加强管理,确保所有项目全部保质保量完成。

(五)、加强财政公开透明度,严把项目质量关。充分尊重民意,坚持资金公示;做好技术服务与质量监督工作,坚持“第一责任人制度”,谁监督谁负责,严格验收,对不合格的项目要求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