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5篇

第一篇: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止危险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障居民身体健康,维护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一、公司对产生废物的管理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要求。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做到生产建设和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的统一。

二、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的原则

三、公司总负责人是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止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领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四、公司生产采购部负责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管。公司设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止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组长:吴波

组员:ehs部门员工、各事业部安全员

五、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和市环保局污染污染源申报登记的有关规定进行申报登记

六、对公司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须进行统一规划和环境监督管理,产生危险废物必须统一送入集中设施,场所进行贮存

七、主管部门对管辖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处置活动进行现场检查﹑索取资料

八、在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过程中,发生污染事故或泄漏事故时相关单位及负责人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危害,并及时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九、严禁向危险废物处置场所以外的区域倾倒﹑堆放或排放

十、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并设置识别危险废物的明显标志

十一、对于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须按危险废物特性进行分类包装,包装的容器及贮存的场所须有表示废物形态性质的标志。十

二、危险废物处置场所必须严格管理维护,保证正常运行,防止出现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对停止使用的危险废物贮存﹑使用﹑处置﹑设施及场所,须经环保检测部门检测,按照有关技术规范采取防止污染的措施,方可停止使用,并在停止使用或关闭一个月内向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侵占,损坏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场所及设施。

十三、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产采购部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等相关处罚措施

1.对于申报登记制度登记弄虚作假的

2.私自排放废物,不按规定贮存危险废物的

3.拒绝环境监管部门现场视察,或在检查时弄虚作假,敷衍硬塞的

4.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

5.对相关部门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公司将根据事情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篇: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大全)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特制定《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一、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公司负责人是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三、设立以企业法人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长:向萍马辉

副组长:向军付强夏天友成员:范志久李坤全黄兵

四、安全环保部是污染防治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五、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技术部对本单位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车间、科室必须把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六、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长周期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废物排放

七、各生产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积积参加与公司有关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并在业务上接受安全环保部的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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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1、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废物

2、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3、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废物识别标志

九、公司应当制定废物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发生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公司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十、根据化工生产实际情况,安全环保部在装置开、停车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密切配合生产单位,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废物的回收与排放,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一、对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公司应严格遵循“三同时”制度,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严格把关,防止新污染源产生

二、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档案,专人负责各类环境保护统计工作,承担资料、档案收集和整理,以良好的管理手段,促进环境保护工作。十

三、依照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及要求,公司对节能减排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人员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

一、董事长、总经理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职责

l、董事长对公司环境保护和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负责公司环境保护职能机构的建没,指导和监督公司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

2、总经理责根据公司环境保护现状,审查和批准公司废物污染防治计划,并监督其实施,实行总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审查、批准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文件和各类报表

3、主持公司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对公司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作出决策,确保公司生产建设与废物污染防治同步协调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4、参加重大污染事故处理,处理事故责任单位和事故责任者;表彰废物污染防治保护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安全环保部主管领导工作职责

1、在公司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主持环境保护职能机构的日常工作,对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公司职工学习和贯彻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条例和决议,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2、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废物污染现状及其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及时向总经理汇报,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控制污染,发展生产。组织开展公司日常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建全档案、台帐。

3、编制和修定公司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协调其实施

4、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实施;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防止新污染

5、组织废物污染事故调查,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向公司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建议

6、组织开展公司废物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和保护业务培训,提高公司员工废物污染防治素质

三、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全面学习和掌握国家、地方废物污染防治保护法律、法规;在管辖工作范围内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法规、上级有关保护规定和公司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2、了解和掌握管辖工作范围的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物排放现状及其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及时向部门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建立相应的档案、台帐

3、参加编制和修订公司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4、管辖工作范围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会审,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监督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贯彻执行情况,参加工程的竣工验收,防止新污染源产生

5、参加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

6、参加业务技术培训和环境保护管理经验和技术交流,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负责对员工开展业务、技术培训,监督和指导其工作。

四、监测人员环境工作职责

1、按照环境监测计划,采用国家环境监测标准方法,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和安全卫生分析

2、参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装置考核测试和污染事故调查,配合地区性环境监测调查

3、按照规定的标准方法采样、分析、数据计算和填写监测分析原始记录,执行环境监测质量保证体系,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监测人员要对监测数据承担相关责任

4、做好化学药品领用、保存和使用管理,防止泄漏和逸散而引起中毒和环境污染。分析化验余样、化学试剂必须妥善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5、监测人员必须熟知环境监测规程,熟练掌握采样、分析方法和分析测定技能,能够独立承担不同的环境监测和安全卫生分析任务。各类监测数据报经站长审查后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部门。

五、各生产部门主管环境保护负责人工作职责

1、对本部门的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对公司总经理和环

境保护部门负责。

2、组织本部门职工学习和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3、把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生产、经营管理轨道,做到环境保护管理与生产管理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使环境保护和生产经营同步发展

4、组织学习公司的有关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5、参加本单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及设计审查,监督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防止新污染。对不执行“三同时”规定或达不到“三同时”要求的工程项目,有权拒绝接收和使用。

6、主持本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污染物治理工作,负责本单位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并将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及时报送公司环境保护部门

十、各生产班组、员工作职责

1、在班组长领导下,负责本班组日常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环保管理的监督和指导

2、组织本班组职工学习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不断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3、监督管辖范围内环境保护设施和主体装置同步运行。督促生产操作人员精心调控,严格控制工艺指标,不得乱排乱放而造成超标排放和环境污染事故;督促设备检修人员做好设备和污染物处理设施的维护保养,防止所管理设施泄漏和污染物流失。

4、参加本班组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处理建议

部门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

一、安全环保部

1、主持公司废物污染防治日常工作。建立管理网络、档案、台帐,完善保护管理体系,监督各生产经营单位的污染物防治情况;

2、完善环境监测体系,监测和抽查全公司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

3、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监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负责新、扩、改建项目试生产报审工作;

4、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污染事故调查;

5、编制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及时考核;

6、组织贯彻和实施国家环境保护环保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环境保护文件、条例和决议,不断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环境保护与生产建设同步发展

二、生产管理部

1、把污染防治纳入生产管理、控制过程。对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运行,必须与主体设施同时调度安排;

2、对生产系统开、停车和事故状态下的污染物排放要采取有效防范、应急措施,避免污染环境;当生产经营与环境保护发生矛盾时,生产安排要服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把没有污染防治措施的工序或产品转移给其它企业

3、废物污染防治处理设施纳入生产设备管理程序,制定相应的、与动力、运行设备指标一致的考核指标,严格监督执行,减少跑、冒、滴、漏;对各类设备检修、大修,要确保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检修质量,为生产经营服务

4、确保污染物治理与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做到达标排放;对不执行“三同时”规定或达不到要求的工程项目,有权拒绝接收和使用

三、环境监测分析室

1、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标准和规范,开展环境监测和安全卫生分析;

2、编制各类监测周报、季报、年报,并对监测分析结果作出是否超标、达标等级、危害程度等结论性的意见,及时准确地报告公司环境保护部门和主管领导;

3、监测、分析全过程有统一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按规定填写分析原始记录,监测人员要对监测数据相应承担责任;

4、化学试剂、分析化验余样必须妥善保管、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四、计划、财务部门

1、会同安全环保部编制公司废物污染防治计划、规划,统筹安排实施,使环境保护与生产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2、编制和审批环境保护项目补助资金计划,检查环境保护计划、规划执况情况

3、负责环境保护资金及环境保护项目补助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负责排污费缴纳工作;参加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支付污染赔款和罚款

五、供、销部门

1、负责环保设备,仪器、药品和备件等物资的供应工作,做好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理,防止在运输、贮存和发放时逸散泄漏污染环境;

2、完成回收物资及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运输、销售工作;

3、固体废物(含危废)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置或处理,不得把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的物料或产品转移给其它企业

第三篇: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废机滤等危险废物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区空气异味及孝妇河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zddr-2015-0010012)等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的危险废物,是指在维修、保养汽车等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1号)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具体包括:

1、机动车维修企业产生的废机油(包括未使用完毕残留附着在机油桶中的废机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所列“900-249-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

2、机动车维修企业使用过但仍含有或直接沾染废机油的废弃机油桶、废机滤、及废抹布等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所列“900-041-49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清洗杂物”

第三条公司对危险废物的管理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国家标准的要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的原则。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四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五条公司成立危险废物管理组织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统一管理,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管理和协调。任命为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负责人,负责开展和实施公司危险废物的各项管理工作。

组长:副组长:

组员。各部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专职环保管理员。

第三章危险废物管理

第六条危险废物由公司产生部门收集,按危险废物类别配备相应的收集容器,容器不能有破损或其它可能导致危险废物泄漏的隐患。包装物张贴危险废物标签,标签上详细记录危险废物名称、危险特性、日期及重量等信息,并保持清晰可见。

第七条危险废物送至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时须办理入库登记手续,详细填写危险废物入库种类、数量、日期并留有人员交接记录。在危险废物暂存期内,管理人员加强环境隐患巡查和维护工作。

第八条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做到分类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禁止混合收集、贮存、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处置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第九条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标签,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的场所须规范悬挂危险废物警示标识、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

第十条在转移危险废物前,必须与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转移合同,报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后进行转移,禁止将危险废物交由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转移时须填写危险废物转移登记表,每个月底前负责统计当月危险废物(废机油等)转移数量,并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待转移完成后将联单交环保部门备案并申请下月转移计划。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应当制定危险废物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如果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

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公司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预案内容,每年组织次应急演练,提高环境风险应急相响应能力。

第十四条公司每年组织次员工培训,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努力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各部门必须严格按本制度的规定管理危险废物,任何部门或个人禁止私自向环境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对于违规操作人员,公司将予以处罚,涉嫌违法的,将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公司自觉接受各级环保部门对企业及环境监督检查,自觉履行环境保护基本义务。

第四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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