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扬尘责任书

目标责任书

淄川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制

淄川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

一、建设单位责任

(一)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项目第一责任人,对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起主导作用,在项目开工前,成立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组成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机构,做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检查

(二)负责将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列入施工合同主要内容。在组织工程招标时,不得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列入竞价范围,并保证按时足额拨付。

(三)负责对施工单位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督促检查,牵头做好施工现场物料堆放和施工车辆冲洗上路管理工作。选用有资质的渣土运输单位运输土方、渣土。

(四)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等

(五)负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检查监理单位对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监理责任落实情况

二、监理单位责任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实施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

(二)负责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日常工程监理工作范畴,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内容写入监理细则及监理日志中

(三)检查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落实情况,对不符合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要求的行为坚决制止,不服从管理的,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施工单位责任

(一)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承建项目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扬尘防治第一负责人,对本项目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施工现场封闭施工,按规定设置大门和围挡

(三)在建工程使用安全网全封闭施工,建筑物内施工垃圾采取管道运输,禁止凌空抛撒

(四)施工现场道路、办公区、生活区等硬化处理,定时洒水降尘,不得有浮土

(五)施工现场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对灰土、细石、沙等易造成扬尘的材料,采取围挡和覆盖措施

(六)出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重污染天气黄色(3级)以上等级预警时,停止土方运输、开挖、回填作业,并采取防尘措施

(七)运输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驶出大门前,对建筑垃圾、渣土进行覆盖封闭,对车辆进行冲洗,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八)施工现场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

(九)施工现场严禁熔融沥青或者焚烧含有毒、有害化学成分的装饰废料、油毡、油漆、垃圾等

(十)根据工程规模,设置专职保洁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内及大门50米范围内的卫生保洁

(十一)指定专人,负责每天对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情况进行检查

(十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作业人员施工现场防尘意识,减少施工扬尘

四、监督机构责任

(一)建设单位办理安全施工措施备案手续时,检查工程项目施工围挡、大门、洗车设施设置、施工道路硬化等情况,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备案手续

(二)指导工程参建单位做好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

五、附则

(一)本责任书有效期自工程开工之日至工程竣工之日

(二)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监督机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一份

建设单位:(公章)责任人: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公章)责任人: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公章)责任人:

联系电话:

质安站:(公章)责任人:

联系电话:

二o一四年月日篇二:扬尘治理责任书工地扬尘整治专项检查、目标管理责任书

扬尘控制责任书

为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改善施工现场场容场貌和环境空气质量,按照《河北省城市环境场容场貌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完善和细化标准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制度,进一步增强扬尘控制意识,落实企业主体的责任,切实做好建设工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贯彻落实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由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本责任书。

一、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统一安排各部门相关责任人具体工作

二、责任目标。施工现场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三、项目部必须按沧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相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相关规定要求,制定扬尘治理专项措施方案

四、扬尘控制必须对以下几方面制定相应的措施:

1、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和沉沙井,施工车辆驶出工地之前做好清洁工作,确保周边环境不被污染

2、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清运、覆盖,禁止现场焚烧垃圾

3、生活区,现场有闲置空地的绿化,水土、植被保护

4、施工道路扬尘控制

5、楼层及脚手架等部位杂物清理扬尘控制

6、施工机具(石材切割、木工电刨等)使用扬尘控制

8、各工种对当日的尘屑,砂浆等的清理

9、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的储存,覆盖

10、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建筑垃圾

11、其他(根据施工现场情况,需扬尘治理的)

五、项目经理必须按本责任书认真执行,若达不到预期目标,公司将问责。天津市久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责任人:

项目部:责任人:

年月日

扬尘控制目标管理责任书

(项目经理)进一步增强扬尘治理控制意识,落实企业主体的责任,切实做好建设工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更好的贯彻执行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做好在建工程的扬尘治理工作,创建安全文明施工特制订“扬尘整治专项检查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做到:

1、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扬尘整治的文件、政策、规定,切实督促检查项目部做好工地内及周边环境的扬尘整治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扬尘控制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

2、建立完善项目部扬尘整治专项检查组织机构,对有关管理人员落实到人头,分工明确

3、统筹安排项目部相关经费开支,使扬尘整治专项活动能够顺利有效的持续开展进行

4、每月组织项目部整治专项检查小组对工地进行两次以上的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5、责任管理目标。创建市“绿色环保工地”施工现场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签订责任人:

签订责任书日期:

年月日

扬尘控制目标管理责任书

(项目生产经理)

进一步增强扬尘治理控制意识,落实企业主体的责任,切实做好建设工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更好的贯彻执行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做好在建工程的扬尘治理工作,创建安全文明施工特制订“扬尘整治专项检查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做到:

1、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扬尘整治的文件、政策、规定,切实督促检查项目部做好工地内及周边环境的扬尘整治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扬尘控制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

2、配合项目经理建立完善项目部扬尘控制整治专项检查组织机构,对有关管理人员具体落实到人头,分工明确

3、合理使用项目部相关经费的开支,使扬尘整治专项活动能够顺利有效的持续开展进行

4、每月参加项目部扬尘控制专项检查小组对工地进行两次以上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5、责任管理目标:市“绿色环保工地”施工现场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签订责任人:

签订责任书日期:年月日

扬尘控制目标管理责任书

(项目施工员)

进一步增强扬尘治理控制意识,落实企业主体的责任,切实做好建设工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更好的贯彻执行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做好在建工程的扬尘治理工作,创建安全文明施工特制订“扬尘整治专项检查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做到:

1、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扬尘整治的文件、政策、规定,切实督促检查项目部做好工地内及周边环境的扬尘整治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扬尘控制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

2、配合项目部建立完善项目部扬尘控制整治专项检查组织机构,对工地专职环保人员具体落实到人头,分工明确,加强工地环境保护

3、合理使用项目部相关经费的开支,使扬尘整治专项活动能够顺利有效的持续开展进行

4、每月参加项目部扬尘控制专项检查小组对工地进行两次以上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5、责任管理目标:创建市“绿色环保工地”施工现场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签订责任人:

签订责任书日期:年月日

扬尘控制目标管理责任书

(项目班组长)

进一步增强扬尘治理控制意识,落实企业主体的责任,切实做好建设工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更好的贯彻执行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做好在建工程的扬尘治理工作,创建安全文明施工特制订“扬尘整治专项检查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做到:

1、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扬尘整治的文件、政策、规定,切实督促检查项目部做好工地内及周边环境的扬尘整治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扬尘控制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

2、配合项目部建立完善项目部扬尘控制整治专项检查组织机构,对工地专职环保人员具体落实到人头,分工明确,加强工地环境保护

3、合理使用项目部相关经费的开支,使扬尘整治专项活动能够顺利有效的持续开展进行

4、每月参加项目部扬尘控制专项检查小组对工地进行两次以上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签订责任人:

签订责任书日期:年月日篇三:扬尘安全协议书及责任书

洪庄机械厂及周边hx-020702-4~6地块开发项目二标段工程

建设工程扬尘控制安全协议书

建设单位:常州嘉悦臵业有限公司(甲方)施工单位:南通启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根据常州市人民政府的《常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文件和常州市建筑业安全监督站及常州市城建监察大队的《关于开展常州市建筑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行动的通知》(常建〔2014〕52号)文件中提出的相关要求,现要求你公司针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做好扬尘控制工作,要求如下:

1.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制,并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经理为扬尘污染控制第一责任人

2.项目部要编制施工现场扬尘控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审核通过

3.建设施工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立现场场布图、工程概况牌,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姓名和联系电话、项目工期、举报电话等内容且施工场地应张挂扬尘控制宣传牌

4.市区、镇区及主要道路的工地周围必须设臵不低于2.5米的硬质围墙或围挡(禁止使用单层彩钢板),一般路段

的工地周围可设臵高度不低于1.8米的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围挡底端应设臵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对围挡落尘应当定期进行清洗,保证施工工地周围环境整洁。

5.施工工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密闭存放或及时覆盖;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在建成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严禁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临时性的人工搅拌,以及特种类型的混凝土,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无法生产的除外)。

6.工程项目竣工后30日内,施工单位应当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

7.出现5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和拆除施工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并对堆放物采取防尘措施

8.所有施工工地出入口地面必须硬化处理,并设臵车辆冲洗台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车辆在驶出工地前,应将车轮、车身冲洗干净,不得带泥上路

9.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臵超过48小时,应密闭存放或及时进行覆盖,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10.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进出口应铺设厚度不小于20厘米的混凝土路面。土方开挖阶段,应对施工现场的车行道路进行简易硬化,并辅以洒水等降尘措施。

11.施工期间,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形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底下楼层时,应采用密闭方式输送,不得凌空抛撒

12.拆除房屋或者进行房屋爆破,应当先对被拆除或者被爆破的房屋进行洒水或者喷淋;人工拆除房屋时,实行洒水或者喷淋措施可能导致房屋结构疏松而危及施工人员安全的除外

13.使用风钻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应当向地面洒水

对以上内容,乙方应严格按相关要求落实到工程项目部,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切实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若乙方出现未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将扬尘控制落实到施工现场,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出现严重的污染情况的将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盖章)施工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工地扬尘整治专项检查、目标管理责任书

扬尘控制责任书

坚持“以人为本,清洁发展”的理念,按照常州市人民政府的《常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文件和常州市建筑业安全监督站及常州市城建监察大队的《关于开展常州市建筑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行动的通知》(常建〔2014〕52号)文件的总体要求,完善和细化标准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制度,进一步增强扬尘控制意识,落实企业主体的责任,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做好在建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切实做好建设工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落实好重庆市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控制若干规定,由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本责任书。

一、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统一安排各部门相关责任人具体工作

二、责任目标。施工现场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三、项目部必须按常州市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控制相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gb50870-2013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及《关于开展常州市建筑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行动的通知》(常建〔2014〕52号)相关规定要求,制定扬尘控制控制方案

四、扬尘控制必须对以下几方面制定相应的措施:

1、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和沉沙井,施工车辆驶出工地之前做好清洁工作,确保周边环境不被污染

2、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清运、覆盖,禁止现场焚烧垃圾

3、生活区,现场有闲置空地的绿化,水土、植被保护

4、施工道路扬尘控制

5、楼层及脚手架等部位杂物清理扬尘控制

6、施工机具(石材切割、木工电刨等)使用扬尘控制

8、各工种对当日的尘屑,砂浆等的清理

9、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的储存,覆盖

10、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建筑垃圾

11、其他(根据施工现场情况,需扬尘控制的)

五、项目经理必须按本责任书认真执行,若达不到预期目标,公司将问责。南通启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责任人:龙湖常州洪庄项目部:责任人:年月日扬尘控制目标管理责任书

(项目经理)

为认真落实贯彻实施公司对扬尘控制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常州市人民政府的《常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文件和常州市建筑业安全监督站及常州市城建监察大队的《关于开展常州市建筑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行动的通知》(常建〔2014〕52号)文件的总体要求,使公司在建项目部承建的工程达到“绿色环保工地”要求,特制订“扬尘整治专项检查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做到:

1、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扬尘整治的文件、政策、规定,切实督促检查项目部做好工地内及周边环境的扬尘整治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扬尘控制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

2、建立完善项目部扬尘整治专项检查组织机构,对有关管理人员落实到人头,分工明确

3、统筹安排项目部相关经费开支,使扬尘整治专项活动能够顺利有效的持续开展进行

4、责任管理目标:创建市“绿色环保工地”施工现场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签订责任人:

年月日篇四: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方案

德清县新市镇文化体育中心工程

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倪加丰

审核:吴永前

审批:闵文忠

江苏金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

第一章、编制依据………………………………………..2第二章、工程概况………………………………………..2第三章、组织保证措施…………………………………….3第四章、施工扬尘控制措施…………………………………3第五章、扬尘治理联合检查制度……………………………..8第六章、扬尘领导小组组织机构……………………………..9第一章、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4.公司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其他文件

为了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对环境污染和员工健康的危害,规范建筑施工中产生扬尘的操作行为,根据上述依据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德清县新市镇文化体育中心工程

工程地点:德清县新市镇梅林村

工程承包范围。文化馆、体育馆。

建设单位:德清县新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浙江当代建筑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金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概况:德清县新市镇文化体育中心工程组成。由体育馆及文化馆组成。总建筑面积2312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8792平方米,其中体育馆(按735座规模设计)建第三章、组织保证措施

1、项目经理负责对施工全过程监督,从源头做好施工扬尘整治工作

2、项目副经理负责对本方案的检查、监督及评价。对违法违规、不符合要求的扬尘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的编制、实施和检查,对投入到扬尘专项治理的人、机、材、设备等作统一安排和部署,对扬尘污染负主责。必须按照《浙江省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浙江省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落实好裸土覆盖、硬化道路、冲洗车辆、洒水降尘、工地绿化5个100%必须达标的要求;必须有专门机构,指派专人负责,每天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并记录,使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步入常规化和规范化管理。

4、专职安全员。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作好记录。

5、综治员。负责对路面、加工棚、水沟、机械挖土进行覆盖。

6、施工员。负责对路面保洁人员的监督。

7、材料员。负责对项目针对扬尘整治的材料采购。

第四章、施工扬尘控制措施

(一)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来源

建设工程施工的扬尘污染,是指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泥地裸露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主要有:水泥、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建设工地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总体受控。

积极开展社会舆论监督,发动群众参与监管,设立施工扬尘举报投诉电话,接受公众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举报和投诉;邀请社会热心人士担任施工扬尘整治义务监管员,对施工工地进行监督和举报。对违规制尘的工地项目名称、相关责任单位、处罚情况,各监督管理单位可以通过网站、报纸、媒体等向社会曝光公示。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过程。项目部与作业班组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二)设置围档

根据规划红线范围,沿工地四周设置高度不低于2.2m的彩钢瓦围墙,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同时在施工大门口设置冲洗设备、沉淀池及排水沟。施工运输车辆、挖掘机械等驶出工地前必须清除泥土作防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三)作业场地、施工便道硬化处理

1、施工现场应平面布置要求做好主要道路、材料堆场、生活办公区域铺设混凝土路面工作,实行场地的硬化或绿化处理,确保无一处露土现象,以达到防尘控制要求

2、工程每个进出口、场内施工便道和建筑材料堆放地进行硬化处理,浇筑混凝土。安排专人经常清洁、洒水降尘。篇五:(改改)扬尘控制责任书

奉节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

尘控

重庆共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奉节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项目部2014年3月15日

工地扬尘整治专项检查、目标管理责任书

扬尘控制责任书

坚持“以人为本,清洁发展”的理念,按照《重庆市主城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和《重庆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完善和细化标准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制度,进一步增强扬尘控制意识,落实企业主体的责任,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做好在建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切实做好建设工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落实好重庆市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控制若干规定,由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本责任书。

一、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统一安排各部门相关责任人具体工作

二、责任目标。施工现场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三、项目部必须按重庆市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控制相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及渝建发(2009)13号文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相关规定要求,制定扬尘控制专项措施方案

四、扬尘控制必须对以下几方面制定相应的措施:

1、施工现场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施工车辆驶出工地之前做好清洁工作,确保周边环境不被污染

2、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清运、覆盖,禁止现场焚烧垃圾

3、施工道路扬尘控制

4、楼层及脚手架等部位杂物清理扬尘控制

5、施工机具(石材切割、木工电炮等)使用扬尘控制

6、各工种对当日的尘屑,砂浆等的清理

7、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的储存,覆盖

8、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建筑垃圾

9、其他(根据施工现场情况,需扬尘控制的)

五、项目经理必须按本责任书认真执行,若达不到预期目标,公司

将问责。

重庆共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责任人:奉节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责任人:2014年月日

奉节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

扬尘控制目标管理责任书

(项目经理)

为认真落实贯彻实施市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活动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的“三治一植”(即治水、治尘、治脏和植绿)的精神,使公司在建项目部承建的工程达到“绿色环保工地”要求,特制定“扬尘整治专项检查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做到:

1、负责与公司签定《工地扬尘整治专项检查、目标管理责任书扬尘控制责任书》和与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施工队伍签定《扬尘控制目标管理责任制》

2、负责组织本项目关于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及扬尘污染防治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文明素质水平

3、负责组织实施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向各级管理人员及各施工班组、下达扬尘污染防治任务,对完成各项扬尘污染防治任务负责

4、负责组织本项目对执行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落实措施,直至整改符合要求

5、严格按文明施工组织生产,在组织对各施工阶段(分部分项)进行自检时把扬尘控制一并列入验收,并将扬尘管理及控制结果作为项目评优评先考核指标

6、杜绝扬尘污染投诉事件,组织协调好周边关系,及时处理项目施工中的扬尘污染问题,积极采取改进措施和利用先进技术把扬尘污染降到最低,以确保作业人员及周边居民的健康安全

签订责任人:

签订责任书日期:

奉节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

扬尘控制目标管理责任书

(项目技术负责人)为认真落实贯彻实施市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活动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的“三治一植”(即治水、治尘、治脏和植绿)的精神,使公司在建项目部承建的工程达到“绿色环保工地”要求,特制定“扬尘整治专项检查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做到:

1、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方案》,并督促检查方案在生产中的落实情况,对方案在实施中的技术问题负直接领导责任

2、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各个扬尘控制环节是否达到有效控制目的,发现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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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特种设备按时检测率达100%;设备保护装置,安全有效率要达到100%

7、员工年度安全培训100%;新员工入场三级安全教育100%

9、组织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并坚持“四不放过”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