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的通知
第一篇:关于加快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的通知关环通[2008]17号
关于加快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落实环保“三
同时”制度的通知
各机焦生产企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第十八条: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第十九条: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第二十一条: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为加快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进一步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特通知如下:
一、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1、建设备煤工序的环保设施。原料煤堆场、受煤坑、煤转运站、煤粉碎机室、配煤装置、筛破装置、运煤通廊等的防尘设施建设。
2、建设炼焦系统环保设施。捣固焦炉装煤烟气控制、推焦除尘系统、熄焦烟尘控制、筛焦系统的污染控制。
3、建设水污染物治理设施。生活废水和工业废水治理。
4、建设固体废物治理设施。煤尘、焦尘、污泥及生活垃圾的处理。
5、建设噪声防治设施。机械噪声的防治。
二、编制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计划及落实措施于2008年7月20日前交县环保局。
三、污染治理设施应在3个月内建成并投入试运行,从投入试运行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验收。
特此通知
关岭自治县环保局
二oo八年七月八日
第二篇:学校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圩丰小学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
为贯彻国家《环保生产法》和市(区)学校基础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环保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严格执行“环保第
一、预防为主”的基建施工方针,确保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使师生教育教学环保活动得到环保保障,特制定《学校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环保、后勤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人为成员的学校基础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领导小组,强化学校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
2.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含义,即学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职业环保与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三同时”审查的原则。以国家、省政府有关环保生产政策、法规为准绳;以有关职业环保与卫生技术标准、规定、规范、规则为依据,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审查。
4.同时设计,要求工程设计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初步文件文件、图纸时,同时设计其中的环保设施部分,保证环保设施设计按照相关规定得到落实。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时,应由环保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其中的环保设施设计内容,审查通过后,才能形成环保设施设计文件。环保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施工。
5.同时施工,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在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时,必须同时建设环保设施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不得先建设完成主体工程,后建设环保设施工程,或者有意减掉环保设施工程,只完成主体工程,留在以后补充完成环保设施工程。
6.同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要求主体工程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时,环保设施必须同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环保设施没有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环保设施工程一经投入生产或使用,不得擅自闲置或者拆除,确有必要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征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
7.基建施工单位必须是有资质的单位,施工过程中的环保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
8.基建施工过程中必须以学生的环保放在第一位,原则上应在学生不在校的情况下施工,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防范措施,不得让学生进入施工区域。
9.基建施工过程中,对民工的管理及施工环保由施工单位负责,不得随意进出教学区,学校要做好防盗工作。
10.学校环保部门、后勤部门要经常检查督促建设项目与环保设施施工质量,确保项目建设环保与质量。
11.建设项目未进行“三同时”或“三同时”未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的,基建项目不得擅自投入使用。
灌云县圩丰中心小学二○一一年五月
第三篇: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大全]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
1目的
根据《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特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3术语和定义3.1建设项目
指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
3.2“三同时”制度
指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建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环保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预算。4职责
4.1公司综合管理部是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阶段“三同时”的责任部门。
4.2运行管理部是建设项目施工与试生产阶段“三同时”的责任部门。
4.3安全环保部是建设项目的环保监督管理部门。
4.4工程管理部(项目组)是“三同时”的具体执行部门,全面负责实施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
4.5计划财务部负责建设项目环保资金的有效投入。5管理内容
5.1建设项目严格遵守国家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5.1.1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完成后,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进行环境管理。
5.1.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应当按规定填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向有管辖权的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5.1.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经环保部门审核同意,并取得环保行政许可批文后方可动工建设。
5.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经环保部门审核或备案后,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或者环境影响因素的种类、防护设施等发生变更时,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评价和审核或备案。
5.3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该项目编制环境保护设计专篇。
5.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应当向原审批环境保护评价报告的环保行政部门提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专篇申请申请,填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5.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经审查并取得环保行政部门行政许可批文后方可施工。
5.6环境保护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取得相应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
5.7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对建设过程实施监理,确保施工质量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施。
5.8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必须向相应的环保行政部门请示并经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在试运行期间应当对环境进行监测。
5.9在竣工验收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环境监测,并编制监测报告。
5.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向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环保行政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5.11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同步进行验收。
5.12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经环保验收合格并取得环保行政许可批文,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5.13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工作结束后,各职能部门认真整理资料并归档。6记录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台账》
第四篇:
1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建设项目3职责
3.1技术管理部、工艺研究所分别负责职责范围内“三同时”项目的“三同时”管理并组织对新产生危险源的识别和预先评价。
3.2各分公司、分部装备管理处、工艺制造处、武装保卫处分别负责职责范围内“三同时”项目的“三同时”管理,并组织对新产生危险源的识别和预先评价。
3.3安全管理部、分公司、分部安全管理处负责参与和监督“三同时”项目设计、制作、安装和竣工验收过程中相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情况的落实。4控制程序
4.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涵义
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确保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4.1.1同时设计。就是工程设计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时,同时编制其中的安全设施设计文件部分,保证安全设施设计按照有关规定得到落实。
4.1.2同时施工。就是建设施工单位在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时,必须同时施工安全设施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不得先完成主体工程,再进行安全设施施工,或者有意减掉安全设施工程,只完成主体工程,留在以后补充完成。
4.1.3同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就是主体工程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时,必须同时确保安全设施工程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安全设施工程没有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安全设施工程一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不得擅自停用或者拆除,确有必要停用或者拆除,必须征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
4.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意义
它是一项根本性的基础工作,是有效消除和控制建设项目危险、有害因素的根本措施。它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分级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安全生产日
常监管检查等共同构筑了消除安全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护堤。(防患于未然)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7附则
7.1本办法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7.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