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行业环境保护研讨会纪要

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2001年2月16日至18日,我局主持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研讨会在北京召开。现将研讨会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请各地将贯彻《纲要》的工作计划和具体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2001年4月30日和2001年11月30日前报我局。我局将在此基础上向国务院报告全国贯彻落实的《纲要》情况。

附件:《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研讨会会议纪要

二○○一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环保生态会议纪要通知

送:中国人民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附件: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研讨会会议纪要

2001年2月16-18日,国家环保总局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研讨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局(厅)主管局长和自然保护处处长、国家环保总局有关司(厅)领导、南京环科所、中国环科院生态所的领导及专家共计100余人参加了会议。解振华局长、宋瑞祥副局长出席会议,祝光耀副局长就领会《纲要》的精神实质作了专题辅导报告。总局自然生态保护司杨朝飞司长作了会议总结。代表们对《纲要》和总局领导的讲话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讨论,一些省区和地方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工作,作了典型交流发言。会议听取了西部12省区关于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结果的汇报,对下一步工作作了部署;同时,组织东部地区对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方案进行了讨论。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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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续加强领导,保持生态调查队伍的稳定。西部调查工作为我国开展大规模生态调查积累了经验,锻炼了一批队伍。为确保西部生态调查报告审核、生态功能区划和规划等生态调查后续工作,生态调查工作的领导班子不能散,队伍不能乱,工作不能放松。

二、做好数据的核查工作。本次调查,数据采集面广量大。为确保数据的准确,各地采取了不同的措施,做了大量的核查、修正工作。但是,上报的个别数据还存在问题。西部各省区应充分重视数据核查甄别工作,依据总报告编写组的要求,对有问题的数据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好专家审查、部门审核和政府认可三个关。

三、做好生态调查报告的编写和汇报工作。各省区要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广泛收集现有研究成果,对已有的生态现状初报告进行加工、修改、提炼,最终形成一份有见解、有分析、有对策的生态调查报告,并尽快向省区政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