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研究
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研究
潘永佩
摘要。搬迁避让,是对威胁严重而有治理困难的地质灾害,进行选址搬迁,有效避免和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探索避让搬迁机制,总结工作方法、牢固树立地灾防治理念更加重要,具有广泛的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对兴仁县搬迁避让实践调研提出了坚持与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相结合,构建搬迁补偿标准,让农民带着财产向城镇迁移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生态文明;环境权
地质灾害,是自然灾害之一,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地质灾害包括很多内容,我们平时所接触的一般有滑坡、泥石流、塌陷、地裂缝等灾害,很大一部分是大自然的活动形成的,也有一部分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减轻灾害不仅是一个复杂的自然科学问题,也是一个极其严肃的社会科学问题,应从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和促进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减灾事业。
地质灾害,通俗地说,造成了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使人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就是地质灾害。发生了的是灾害,将要发生的是灾害隐患。
搬迁避让,对威胁严重而有治理困难的地质灾害,进行选址搬迁,减少损失。地质灾害发生后,或者某地方有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通过地质工作人员的调查,确认此处不适合居住、生活、生产,对所有地质灾害进行工程治理比较效益低下,就另选新址重建家园更为安全、经济合理,则应当进行统一规划建新村,进行户籍不变的或者改变的人口迁移,而搬迁避让的地点也必须经过地质人员的现场勘
查论证,没有地质灾害隐患才可以搬入。一般为搬迁避让选取的居住点称之为安置点。
搬迁避让是地质灾害治理的一种措施,地质灾害治理是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保护地质环境的需要,对合理开发利用环境资源、保护环境生态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职责之一。
搬迁避让就是提高人民的幸福指数。胡锦涛指出。“我们提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实现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1]坚持科学发展观,政府拿出资金为地质灾害区搬迁,就是让中国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地质灾害防治区全体人民。研究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有利于我国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的建立。
一、兴仁县地质灾害区域背景及地质灾害分布1、区域地质背景
兴仁县地处贵州省西南部的斜坡地带,属高原峡谷区,山高坡陡,地形起伏较大,沟壑切割深,地质构造复杂,降雨集中,灾害性天气多。为贵州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域,主要类型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塌陷等,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见性等特点。兴仁县位于黔西南州中部,国土面积1785平方公里,辖14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162个村(居、社区),总人口52万。兴仁县201个地质灾害点处民居住着布依族、苗族、彝族等少数民族,而且他们是兴仁县典型的高山区,矿山地区,贫困地区。
2、地质灾害分布
地质灾害隐患点呈逐年上升趋势,点多面广,地质灾患害隐点主要分布于矿区,防治工作相当严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据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一○五地质大队2006年7月对兴仁县所作的《贵州省兴仁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兴仁县地质灾害较为严重,共有各类地质灾害点134处,其
中:滑坡95处(含潜在滑坡隐患点65处),崩塌21处(含14处崩塌隐患点),地面塌陷10处,地裂缝7处,泥石流1处,但经过几年的发展变化,现兴仁境内共分布有地质灾害点201处,以每年10%左右的速度递增,威胁3599户,23800人,潜在经济损失2.46亿元,全县1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有1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分布有地质灾害,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地裂缝为主。从平面上主要分布在真武山、新龙场、下山、潘家庄、百德及屯脚镇一带,其余乡镇零星分布。从空间上看,由于受地形、地貌及地质构造和人类工程活动的综合影响,其空间展布格局不均衡,具有局部呈密集式分布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的地区成群出现,如潘家庄镇、真武山办事处、下山的采矿区滑坡、地裂缝灾害等;其次在地形切割较强烈的软硬相间岩组区发育,如屯脚、田湾、新马场、民建一带滑坡、崩塌灾害。《黔西南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1—2020年》中指出,全州采矿活动引发、诱发或加剧次生地质灾害发生共350处,其中兴仁县71起,其中滑坡47起、崩塌12起、泥石流1起、地面塌陷8起、地裂缝5起。兴仁县地质灾患害隐点主要分布于矿区。现在作为兴仁县地质灾害一般治理区是:兴仁县田湾至百德矿区、鲁础营至雨樟矿区,总面积为148.05k㎡;作为兴仁县地质灾害重点治理区是:兴仁县下山至潘家庄矿区、新龙场至四联至城关至李关矿区、兴仁县大山至回龙矿区、巴岭至屯脚矿区总面积为478.97k㎡。
二、兴仁县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的主要经验
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实施城乡一体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绩突出,搬迁避让工作不断推进。实施少部分人口向环境优美,生产生活条件好的地方搬迁,绝大部分人口向城镇搬迁。机制创新,举措得当。实现了农民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实现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良性互动。机制是经过实践检验的、有效的方式方法,并进行一定的加工,使之系统化、理论化,对实践工作产生有效指导。不因组织负责人的变动而随意变动。只有建
立完善的灾害防治机制,才能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稳步发展,保持长久的活力。多年来一贯坚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为了有效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完善我县地质灾害防灾机制体制。成为第二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将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农民首先列入扶贫、代赈移民搬迁规划和年度计划,采取“政府扶持,干部负责,个户自救”的方法,积极实施地质灾害移民搬迁工程。据统计,自2008年到2010年以来,我县共投入资金2100多万元,实施地质灾害点移民搬迁717户、3227人,新建房屋2868间。
依托建设工程搬迁。让搬出的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在地质灾害搬迁过程中,我县首要考虑群众搬出后的生产生活。如新马场乡补朗地质灾害搬迁点,搬迁户利用马马岩电站建设的有利机遇,大力发展服务业,有的开着小商铺、有的开饭馆,生活过的有滋有味。搬迁户感慨地说,“我们以前住的地方因地质灾害原因而穷困,政府对我们实施了移民搬迁后,既消除了我们的恐惧心理,生活又比过去过得好。”
就地就近搬迁,方便农民生产生活。田湾乡普茶村江边组43户178名群众遭受地质灾害威胁,200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对43户群众实行整体搬迁。现在的江边地质灾害移民安置点,农户住的是规划有序的楼房,走的是水泥路,每家每户都吃上了自来水,群众家里用上了洗衣机、冰箱、电视机等。群众们说,“我们没有投资一分钱,党和政府帮我们把房子整好,还帮我们把水电路修通,非常感谢哟。”
走城镇化发展道路,向城镇搬迁。兴仁县政府对真武山街道办事处三村矿区地质灾害隐患的466户、2350人进行整体移民安置,建设规模约18.38公顷,预计投入1.8亿元在县城高标准建设移民新村,该工程正在实施中。兴仁县是全国200个产煤县之一,煤炭全县合法有证矿井达44对,设计产
煤867万吨。涉及7个乡镇(街道)22个村(居),
4.85万户、23.27万余人。随着煤炭资源的不断开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引发矿区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也不断凸显出来。创新管理机制,把煤矿区地质灾害防治作为我县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的突破口来进行实践。取得了宝贵的经验。
1、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及保障机制。我县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的落实,切实把经费落到实处,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及保障机制。一是防治经费预算安排到位。县委县政府把全县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确保地质灾害经费来源稳定。二是防治支出保障到位。地质灾害工作经费全部用于地质灾害防治,不得被单位的其它业务支出挤占。促进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三是建立“矿灾基金”机制。引导合法煤矿业主组建煤炭协会,由煤炭协会收取“矿灾基金”(协会委托县煤炭税费征收管理局以每吨5元的标准收取),按照“企业所有、专款专用、政府监督”的原则管理使用,解决了矿群矛盾调处中无责任主体的灾害赔偿资金来源问题。四是建立健全合理补偿机制。因矿方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赔偿金额在50万元以内的,由煤矿企业承担,50万元以上的,超出部分由矿灾基金和煤炭企业各出资50%赔偿,既保护了矿区群众利益,又维护了企业的利益。同时,县委县政府根据当年地质灾害情况,结合当年财力对地质灾害进行防治。并采取必要的鼓励性政策和措施,把地质灾害防治与水利建设、交通建设、城市建设、防汛抗旱、扶贫等结合起来,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投入机制。
2、建立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区产业发展扶持机制。加大农民的特种种植、养殖产业技术培训力度,加大产业资金扶持力度,解决搬迁人民的长远发展问题。
3、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以人为本,本着积极友好和坦诚务实的态度,坚持平等公正、双赢互利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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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地质灾害进行鉴定,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主体,补偿兑现资金。突出抓好地质灾害区矿群矛盾调处,责任主体明确,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4、建立地灾搬迁与小城镇规划建设有机结合机制。在城镇集中统一规划农民搬迁住宅区,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科学合理的安置好搬迁农民,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搬迁。同时对搬迁农民实施就业技能培训,安置就业,支持自主创业。使搬迁农民搬得出,住得下,能致富。
在国家和上级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我县地质灾害防治这一“以人为本,和谐搬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正在蒸蒸日上,蓬勃发展。兴仁人民期盼已久的“和谐美好家园”梦想即将实现。
三、实施搬迁避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明显成绩,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艰巨,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主要存在资金、队伍建设等问题。
1、资金不足
我县财政收入虽然在不断的增长,但是还显得不够发展之用,筹措并有效用于地质灾害防治的资金有限,远不能满足全县地灾防治工作需要。所辖乡镇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都来源于县财政。一些应提前搬迁治理的地质灾害点,由于经费不足而未能及时治理或搬迁避让,隐患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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