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利用闲置桑园,积极探索土地流转

积极探索土地入股有序推进土地流转

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行适度规模经营,最大限度地发挥好土地资源的效益,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也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近年来,甘肃省宁县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一、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必然选择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我县辖8镇10乡257个行政村,12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总人5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9.25万人。总面积265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96万亩,人均耕地1.95亩,是小麦、玉米、黄豆等作物的主产区。2008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20.31亿元,财政大口径收入10120万元,小口径收入731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418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980元,是典型的人口大县、农业大县、劳务大县、工业弱县、财政穷县。

作为全省传统农业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近年来,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我们也敏锐地意识到,农业用地按人均田、封闭不动以及分散经营的做法,引发了诸多问题:一是人均耕地面积的逐年减少和农户土地的分散零乱,使现代化生产手段难以推广和普及,主导产业不明、农产品流通不畅、市场行为趋同等小农经济劣势逐渐凸现,造成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困难,农民增收能力减弱;二是大批青壮年离田离乡外出打工,大量留守老人和妇女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力,缺少青壮年“精兵强将”,农业生产发展后劲不足,新农村建设步伐缓慢。这种情况,也为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带来契机。首先,大批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后,农民增收来源发生了根本变化,经商、务工的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减弱,有些耕作条件差的土地逐渐被闲置、撂荒。务工农民迫切希望通过土地流转,既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又获得一定收益。其次,农业经营专业户迫切希望通过有组织的土地流转,扩大经营规模,提高产出效益。第三,乡村基层组织也希望通过规模经营,加速结构调整,培育优势产业,实现产业富民。

面对这样的矛盾和机遇,我们萌发了完善现行土地基本制度,创新土地经营机制,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想法。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2007年初,我县开始了土地规模流转的探索和实践。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土地流转实施意见》和《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全县开展土地流转试点98个。同时,依法加大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调处,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呈现出由自发向自觉、由分散向规模、由无序向规范、由粗放向高效的发展势头。至目前,收集和发布土地流转信息58300多条,公证土地流转合同12700多份,依法仲裁调处土地承包纠纷226例,共流转土地9.6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10%。全县土地流转催生了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78个,农业经营形成了科技依托型、产业拉动型、能人引领型、合作组织带动型等新模式,早胜肉牛饲养量16.67万头,苹果树栽植面积21.4万亩,瓜菜面积20万亩。适度规模的土地流转已为我县农业生产带来了勃勃生机,涌现出一大批生产经营效益较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特别是焦村乡任村于2008年3月率先成立了全省第一家土地股份合作社——民生专业合作社,探索出“4+1”土地流转模式,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做法,开创了贫困地区以股份合作形式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的先例,引起了国务院新闻办、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省委常委、组织部长侯长安、副省长泽巴足及省农牧厅、庆阳市委、市政府领导先后到任村视察指导,对其做法给予了积极肯定。任村推进土地流转试点的实践,初步显现出的成效,更加坚定了我们推行这一政策的决心和信心。

二、任村土地流转的基本做法

任村辖7个村民小组,313户,1305口人,3081亩耕地,其中粮田2430亩,人均1.86亩。全村土地平坦肥沃,是典型的传统农业种植村,200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50元,较上年增长19%。目前,入社农户196户,流转土地2261亩,分别占全村总农户和总耕地的63%、73.4%。任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做法,可以概括为:建立一个平台、完善两项机制、破解三大难题、坚持四个原则、落实五大举措。

(一)建立一个平台。成立民生专业合作社,搭建土地流转市场平台。在充分了解、分析比较各地土地流转做法的基础上,任村党支部、村委会认为,目前已经开展的转包、租赁、互换、代耕、出让等土地流转形式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和不足。有的只注重短期效益、掠夺式经营;有的不利于可持续发展项目,土地长期收益难以充分体现出来;有的仍是一家一户经营,难以搞规模经营;有的没有体现出新农村建设要求,不利于发展现代农业和实现城乡一体化。面对这些问题,村领导班子意识到,只有通过股份合作的形式,形成利益共同体,发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实现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生产,才能开辟家庭经营走向市场、走向现代化的广阔前景,实现土地效益最大化,最终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基于这一思考,他们从实际出发,组织引导农民以土地使用权入股,地权变股权,农民当股东,成立了任村民生专业合作社,选举产生了理事会和监事会,制定了章程。合作社坚持市场化运作,让土地进入市场流转,既接受农户申请流转进来的土地,由合作社规模种植,又采取招租的办法把土地租出去,满足种植大户规模经营的需求。合作社的成立,搭建了农村土地流转的“有形市场平台”,既解决了土地流转主体脱节,交易成本过高的弊端,又保证了土地相对集中连片,促进了规模经营。

(二)完善两项机制:土地流转运作机制和服务保障机制。合作社根据不同层次群众的需要,采取土地股和现金股两种形式:土地按质地分为好、中、差三等,每亩1股,合作社每年每亩分别向社员支付流转费150元、130元、100元,公用地支付50元;现金500元1股,每户最高不超过100股,股金主要用于发展社办企业和保证合作社正常运转,土地股和现金股均参与合作社盈余部分的分红。在县农业经营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围绕土地入股,研究制定了“4+1”土地流转模式,形成了相应的五类合同。一是全部土地入股型(a合同)。一些举家外出经商务工、承包地无人耕种的农户,把全部土地入股直接交由合作社经营,每年享受合作社的保底分红。二是部分土地入股型(b合同)。家中尚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老人、需要一定口粮田作为生活保障的农户,以部分土地入股,土地仍由农户经营管护(合作社支付管护费),但必须接受合作社统一规划和指导,实现规模种植,收益双方分成,农户参与合作社盈余部分的分红。三是农户自营型(c合同)。劳力充足,但缺乏信息和技术的农户土地仍由农户自营,合作社规划指导,实现规模经营,有收益后按约定比例提成服务费,农户不参与合作社分红。四是公用地入股型(d合同)。村组集体公用地由各村民小组法人申请入股,交由合作社经营,合作社支付流转费和盈余部分的分红。五是大户转包型(e合同)。经营大户承包经营合作社流转来的土地,自负盈亏,不参与合作社分红。以上几种形式由农户自愿选择其中一种或几种,与合作社或种植大户签订规范的合同。至目前,共签订入社合同203份,其中a合同82份,土地527亩;b合同97份,土地611亩;c合同17份,土地92亩;d合同7份,土地1031亩;e合同3份,土地15亩。农户入土地股2169股,面积2169亩,占流转面积的96%;入现金股481股,股金24.05万元。这几种流转方式,既满足了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又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在实施过程中,严格界清村委会与合作社的职能,把土地流转经营自主权交给合作社,把属于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交给村委会,合作社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村委会和合作社监事会共同监督协调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监督合同的执行和租金、红利的按时兑付,维护农民利益。村级两委班子严格执行县上制定的《土地流转实施意见》和《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扶持、监管作用,搭建服务平台,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统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扶贫救济、帮扶等社会资源。合作社也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对男满70岁、女满65岁社员每人每年补助360元钱和400斤小麦。同时,根据农产品价格的变动和土地收益的增长,在按纯收入的10%提留风险金、5%提留公积金和公益金外,合作社与种植大户、社员面对面议定最低保底分红标准,确保入社农户的收益,进一步调动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

(三)破解三大难题。土地规模经营、资金不断链和富余劳动力转移。一是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效益。土地经营权流转后,如何发挥土地规模经营效益,提高农业产出率,是摆在合作社面前的首要问题。合作社以发挥土地最大效益和为社员创造更大红利为目标,聘请市县专家对入股的土地统一规划和经营,重点进行结构调整,发展高效农业。在经营规划上,坚持长、短线结合,一“主”多“副”。合作社把苹果产业确定为主导产业,去年秋季一次性栽植苹果2261亩,今春全部落实了补植、涂白、施肥及覆膜等管护措施,初步实现了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经营。在苹果产业培植期,合作社经营土地的重点是加强果树管护,并大力发展中药材种植、养殖和设施瓜菜等短平快项目;到苹果成熟期,重点与鼎峰果汁、庆新果业、兴旺牧业、绿鑫草业等县内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走“农户+合作社+基地+龙头企业”的合作经营新路子。对农户自营和种植大户转租的土地,合作社严格按结构调整总体规划指导经营,避免走传统种植业的老路子。在经营管理上,对流转后由合作社集体经营的土地,采取“小承包”的办法,由合作社将村中劳力按技能特长组建田间作业队,分区域承包,联产计酬,避免出现新的“大锅饭”。去年,合作社对流转后集体经营的土地,套种香紫、苗木、西瓜、黄豆等短线高效作物,创收入16.21万元,今年预计可实现收入176.4万元,亩均1294元,是流转前的1.7倍,预计到2017年亩均收入可达2759元,是流转前的3.7倍。对流转后仍由农户自营的土地,今年指导入社农户全部套种了油菜。

二是实现发展资金不断链。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资金链断裂问题,合作社按照“以地养地、以工养地、以畜养地”的思路,提高经营效益,增强“造血功能”。具体办法是:在2014年之前的果树幼龄期,套种香紫、西瓜等短线高效经济作物,以收益兑付果树管护费和土地流转费,并提取风险金,参加农业保险;今年3月初,合作社将村上140多名土建技术人才组成建筑工程队,通过个人投资、合作社向银行贷款的办法筹集资金100多万元,采取承包经营的方式,由合作社负责承揽工程,承包人带领工程队建设并向合作社上缴承包经营费。今年已承揽工程600多万,预计年终可向合作社上缴承包费40万,至2017年累计可向合作社上交承包费620万元;计划今年9月兴建建材厂,由合作社牵头,通过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扶持、银行贴息贷款和村民资金入股等途径筹集资金320万元。明年3月投产,达产后年可生产空心砖800万块,按现价测算,年产值1000万元,可实现净利润160万元。到2017年累计可实现净利润1280万元;通过政府贴息贷款,争取农业项目投资,2012年兴建万只波尔山羊养殖场,按当年出栏1000只,每只500元计算,年净利润为20万。到2017年,养殖场累计利润可达270万元。据测算,2014年是合作社产业收入的最低谷,当年由于果树树冠扩张不能套种作物,产业没有收益,所产生的26.5万元土地流转费可用前6年合作社提取的农业生产风险金(62.56万元)支付,社员分红参照前几年平均标准,所需资金通过社办企业利润积累弥补或用农业风险金余留垫付,这样既保证了合作社资金运转正常,又实现了可持续发展。

三是实现富余劳动力转移。对土地流转后解放出的400多名富余劳动力,合作社因势利导,以就地转移为主,合理安置。首先,把有劳动能力的“老把式”、“土专家”等组成田间作业队,配备农业机械,在合作社或种植大户从事田间管理,日工资30—40元。其次,将村上土建技术人才组成工程建筑队,承包经营建筑工程。第三,合作社结合阳光扶贫工程,对村上妇女和不愿离乡的青壮年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就地转移到社办建材厂和养殖场,从事建材生产和养殖业;第四,组织青壮年外出务工,增加收入。

(四)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变。任村在土地流转中,始终坚持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这一前提,明确农民是土地承包的责任主体,享有充分的生产经营自主权,确保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出去没有后顾之忧。二是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完全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由土地流转双方自主协调确定流转方式、流转期限、流转价款以及权利、义务、责任,流转的收益完全归承包方所有。三是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加强对流转后土地的监督管理,确保土地在流转使用的过程中不改变其农业用途,尤其是基本农田,严禁流转后变为非农建设用地。四是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坚持一切从客观实际出发,从农民需要出发,不下达流转任务,不指定流转时间,不限定流转模式。对具备条件的,积极引导农民通过土地流转市场,规范有序地进行土地流转;对不具备条件的,仍维持家庭承包,不急于求成;对心存顾虑的,给农民留足基本口粮田用于自营,将其余土地流转集中经营。

(五)落实五大举措。在任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县乡党委、政府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深入任村,现场办公,解决突出问题。县上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并指导焦村乡和任村成立了乡土地流转服务站、村土地流转服务小组,积极开展土地流转信息咨询、合同鉴证、矛盾纠纷调解等相关服务,完善合作社财务监管、利益分红监管、重大事项决策、档案规范管理等相关制度和规则,规范合作社运行。在项目、资金上向任村倾斜,指导落实五大举措。一是产业富民。我县处于全国苹果最佳栽植带,群众有栽植传统。苹果产业是市县确定的结构调整、助农增收的主导产业。任村民生合作社选择苹果产业作为支柱产业,按照现代农业“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以企业化的方式组织生产,采取统一规划,专业队栽植,实行机械化耕作、标准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拓展农产品加工链,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加快了产业富民的进程。按现价测算,合作社在前6年果树幼龄期,套种经济作物可实现总收入1106.23万元,亩均1483元;2015年果树挂果后,当年每亩商品果可实现收入1320元;到2017年,每亩可实现收入2759元。二是工业兴农。任村有多名土建技术人才、多个建筑小工队和小型养殖厂,发展农业企业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和基础。依托资源优势,合作社通过争取国家产业化项目、银行贴息贷款和招商引资,组建工程建筑队,建办建材厂和养殖场等社办企业,增加资本积累,为农业生产提供资金保障。三是科技强农。县上组织科技、农林、畜牧、水务、工业等部门技术人员深入任村,开展科技指导、实用技术培训和推广工作,选派1名大学生村官、2名林业、畜牧科技特派员常年蹲点指导,与合作社、种植大户结成利益共同体。近年来举办了多期实用技术培训班,推广了日光温室、全膜双垄沟播玉米、暖棚养畜、测土配方、病虫害防治等20多项新技术,积极发展循环农业和生态农业,有效提高了任村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四是政策惠农。县乡全面落实粮食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小麦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能繁母猪补贴等强农惠农各项政策,在“普惠”的基础上重点向任村倾斜,并对所有补贴资金的发放实行“一折统”、“一册明”。县财政筹措专项资金对转出土地的农户、转入土地的经营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予以补助、扶持和奖励,并对社办企业实行税收全免。五是项目助农。县上将任村申报为市级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在农业产业化、扶贫开发、农田基本建设、农技推广、农村信息网络和农业综合开发等涉农项目的安排上向任村合作社倾斜,下达各类扶持资金159万元,实施了通村公路建设、苹果基地建设、土地复垦、设施瓜菜、户用沼气等项目,极大地改变了任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三、任村加快土地流转显现出较好的现实意义

任村探索推行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的做法,符合十七届三中全会政策,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一次创新,对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好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一是有利于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得到保障。在坚持土地所有的前提下,把地产权分解为土地股权、经营权和使用权,让农民拥有股权,合作社掌握经营权,土地租种大户享有使用权,从而使农民承包的土地由实物形态变为价值形态,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更加完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更加有效。

二是有利于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流转后,确定了主导产业,在较大范围内实现了统一良种、统一耕作、统一施肥、统一用药、统一管理、统一销售,使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诸环节联结成紧密的产业链条,从而提高了农业生产组织化水平,加快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使农业生产初步实现了“专业化分工、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企业化管理”,有力地推动了农业产业化发展。

三是有利于推广先进科技,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农民以土地入股后,种田把式可以在较大规模的农田上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或通过引进、实验和示范,转化科研成果,提升了农民的专业技术水平,提高了农产品产量和质量,架起了传统农业通向现代农业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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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尽快出台农业经营保险政策。结合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实际,制定主导产业保险政策,设立保险基金,保险基金由政府与合作社、种植大户共同承担,滚动发展,实现灾害补偿。

(四)加快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在土地流转重点区域开展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同时,取消户籍限制,解决进城务工农民的身份问题,强制企业为农民工缴纳“三金”,在社会保障,子女上学等方面享受城市居民同等待遇,为农民进城务工,推动土地流转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五)出台和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宁县人口多土地少,工业化程度低,是全省最具代表性的农业大县,开展土地流转工作试点具有典型意义,我们希望专拨试点经费和实行优惠政策,把我县列为国家和省上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土地流转工作的试点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