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闲置土地形成原因及处理建议

南郑县土地闲置形成的原因及解决办法的调研报告

南郑县土地闲置形成的原因及解决办法的调研报告核心提示:2014年5月15日,省政协副主席李冬玉携省国土厅副厅长李强同志及部分省政协委员来南郑县就闲置土地情况进行了调研,汉中市国土局局长汪宗礼等同志陪同进行了调研,南郑县国土局局长李军同志进行了专题汇报。南郑县位于陕西省汉中市西南部,南与四川省通江县、旺苍县接壤,西与陕西省宁强县、勉县为邻,东与城固县、西乡县毗连,北与汉中市汉台区隔江相望。全县辖22个镇,户籍人口55.8699万人,国民生产总值114.9亿元,县域总面积2823平方公里,全县耕地总面积74.87万亩,基本农田60.2万亩。一直以来,我县在土地管理工作中将“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作为指导思想,通过控制增量、挖潜存量等手段,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现就我县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及我县在处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汇报如下:

一、批而未用土地情况为真实准确的了解全县土地批准、征收、供应、建设等情况,我县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开展了一次全县范围的土地大清理大清查。经统计,2007年以来,省政府批准我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土地中,有1752亩还未实施征地。这部分用地主要是由于汶川地震后,我县在灾后重建过程中部分灾后重建项目在用地批准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落地;另一方面,由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编制过程中个别地块规划存在和灾后重建规划不相符的情况,由此造成此类地块无法供地使用。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单位关于盘活调整批而未用土地建设用地指标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3〕78号),我县对无法使用的批而未用土地进行了盘活,截至目前,1752亩批而未征土地中,已有1083亩(61.8%)通过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异地盘活进行了处置。

二、闲置国有建设用地情况全县已经办理了土地供应手续但尚未开工建设的共有249亩,其中供应时间超过两年的约24亩,这部分土地正在进行闲置土地认定。通过对我县闲置土地情况分析,主要成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项目建设资金不到位,特别是信贷配套资金未能落实,造成建设资金链断裂无法按期开工;二是地块的规划设计方案及建设设计图纸未能及时到位;三是安置补偿的途径比较狭窄,村民的搬迁迟迟不能结束,限制了开发商的预期建设;四是城市规划调整项目无法开工建设;五是因经济纠纷导致法院查封。针对闲置国有建设用地,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批后监管难。土地批后监管制度是预防、认定和处置闲置土地的工作保障,随着我县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土地供应量年年增加。批后监管任务也变得非常的繁重,单纯依靠国土资源部门进行监管,一方面从机构、人员上难以得到保证,缺乏部门联动,另一方面,国土部门在用地批准后,缺乏对企业的制裁措施,很难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置。

2、处置难度大。一方面部分闲置土地由于城市规划调整导致原先准备上马的项目无法实施;有的是由于城市基础设施尚未配套导致项目无法开工;还有的是由于正处于司法程序中被冻结等等。另一方面,虽然是由于用地单位自身原因造成闲置,但涉及土地的价值高,要想真正收回难度较大,很难落实。

三、闲置农村建设用地情况经初步统计我县农村建设用地9.7万亩,农村人均集体建设用地551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47平方米。我县闲置农村建设用地3000亩,占农村总建设用地的3.1%。分析我县形成闲置农村建设用地,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1、村庄规划滞后一是老村庄缺乏规划,老宅基地布局较乱,房屋间隙小,出路狭窄。而许多村民抱着占风水、摆阔气、高人一等或“想致富、临公路”的狭隘心理,纷纷在村庄道路出口旁修房,导致东边六七家,西边八九户,村中空闲一大片。二是因村镇规划不完善,只注重新房的便利,住宅设计不合理,给采光、通风、排水等留下隐患,致使新建房屋过几年由于功能不完善又要搬迁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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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而未用土地一是主动盘活建设用地指标。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单位关于盘活调整批而未用土地建设用地指标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3〕78号),对无法使用的批而未用土地进行盘活。二是提高供地率。加大征地、供地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征地、供地进程。

2、闲置国有建设用地一是加强批后监管。加大批后巡查制度,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联动的监管体系。对项目的开竣工时间、建设进度、投资规模等,从国土、住建、规划、税务等多部门、多环节对其进行管理。避免再出现新的闲置土地。二是加大处置力度。由于闲置土地形成的原因非常复杂,如果一律按照超过两年无偿收回的办法进行处置难度较大。建议探讨有偿收回、延长开发建设年限等多种处置办法,既能加快闲置土地处置的速度,又能提高闲置土地处置的成功率。

3、闲置集体建设用地一是尽快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长效机制。深化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政策,盘活建设用地资源,促进城乡土地合法有序流转。通过提高农村闲置土地的利用潜力,达到对其处置的目的。二是增加资金投入。不管是对搬迁农户的安置补偿,还是旧房屋的拆除与复耕都需要资金,但是该项工作省市没有配套任何资金,完全靠县级自筹解决,由于资金缺口较大,既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也影响了项目实施在群众中的口碑,对以后项目的实施非常不利。建议省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空心村治理。三是加大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力度。通过大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范围内,将符合增减挂钩条件的地块,通过建新拆旧措施,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有效利用。四是加快陕南移民搬迁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扎实做好基础调查,分析建设用地复垦潜力,做好相关规划衔接,合理安排建新区的用地布局和规模,科学编制专项规划,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专项规划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