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执法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
土地执法监察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法定职责和重要组成部分,是防止国家土地资产流失、维护土地管理和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手段。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现将近一年来全县土地执法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及取得成效
2014年查处违法案件63宗,涉案面积133733.813平方米,其中水田930.17平方米、旱地45377.833平方米,非耕地87425.81平方米。涉案金额276228.45元。
二、存在问题
1、土地执法监察队伍力量薄弱
人员少,案件多,日常事务工作繁重问题突出。受编制数额限制,土地执法监察队伍人数与所承担的任务极不相称。土地执法监察队伍既要参与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建设项目用地报批、耕地保护、土地变更、登记发证等各项业务工作,又要忙于应付日常的执法巡查工作,还要完成所在地方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力不从心。全县覆盖范围广,对于土地执法巡查工作很难做到全天候、全辖区的无缝覆盖,往往一些土地违法行为等到出现了才被发现,造成了处理被动的局面。
2、土地执法监察队伍缺乏必要的装备。
由于经费限制,土地执法监察队在执法车辆、摄影摄像器材、工作服装等执法装备上严重不足,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执法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目前最有突出的是执法车辆陈旧和工作服没有到位的问题。我局所管辖的区域包含的十一个乡镇和县城的距离、乡镇之间距离大,如县城到龙岸镇之间的公路较差,而下乡频繁,现有车辆满足不了当前执法的需要。
3、部分群众缺乏法律意识,外部执法环境较差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国情国策和依法保护土地意识淡薄,对国土资源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缺乏了解,甚至有些群众赶在国土部门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前进行抢建,导致动态巡查制度难以落到实处。
4、执法监察难度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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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意识;另一方面,通过各种形式的正面教育和引导,帮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国土资源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才能从根本上有效预防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
罗城县国土执法监察大队
201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