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竣工规划核实应提交下列材料

申请食品流通许可应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包括: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5、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理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6、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8、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9、经营(仓储)场所平面图及文字说明(附图片)

10、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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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示意图由申请人自己绘制。示意图应包括内外布局环境。

2、内部布局标明室内各功能区域面积、用途、设施设备名称和位置

3、外部环境应包括附近的主要道路、标志性建筑物,范围可距离经营场所50—500米,有北向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