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杭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为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整合、优化杭州新市区绿地系统布局和结构,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切实可行地指导城市绿地建设,特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是对《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补充和深化,经批准后的《杭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2——2020年)》,是杭州市城市园林绿地详细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定性文件。
第三条规划范围
本次绿地系统规划范围为杭州市区,总面积为3068平方千米,主要包括上城、下城、拱墅、西湖、江干、滨江、余杭、萧山八区,与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基本一致。
第四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通过,1998年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
6、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2001年);
7、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9月);
8、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9、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2000年);
10、建设部:《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11、建设部:《城市古树名木保护方法》(2000年,192号文);
12、建设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2002年城建240号文);
13、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通知》(2002年城建249号文);
14、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年第112号)
15、《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
16、《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
17、《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等相关规范;
18、省政府:《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1995年)
19、《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1997年)
20、《杭州市生态公益林建设总体规划》(2000年);
21、《杭州市城市道路及公共绿地树种规划》(2000年);
22、《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及各专项规划(报批稿)等
第五条规划期限
与城市总体规划期限基本一致,即:
近期:2002—2005年;
中期:2006—2010年;
远期:2011—2020年;
远景。2020年以后,展望到2050年左右。
第六条规划指导思想
1、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努力建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
2、大地绿化与城市绿化相结合,风景绿地与园林绿地相结合,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相结合,精心构筑具有杭州特色的地域景观风貌的绿地系统。
3、城市各级、各类绿地布局合理、分布均匀,同时满足城市绿地因害设防、防灾、减灾功能的需要。
4、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展望未来,规划统筹兼顾,综合部署,做到巩固与发展共存,近期与远期相结合,宏观规划与微观建设相联系,随着城市的发展,有步骤、有重点地分期实施,逐步完善城市绿地系统。
第七条规划原则
1、生态性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注重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丰富植物品种,实现优化配置,加大城市绿量,提升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总体建设目标。
2、城乡一体化原则
从生态平衡角度出发,统筹考虑和布置城市园林绿地与林业绿地、农业绿地等绿地,将城乡自然景观融为一体,共同形成城市绿色生态系统的有机体。
3、可持续发展原则
社会、经济、生态统筹并举,努力营造环境宜人、生态良好的绿色城市。
4、系统性原则
增强各类绿地的系统功能,形成合理的绿色网络体系;完善绿地的布局与类型,充分发挥绿地的生态功能;
5、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原则
充分利用城市的自然条件和人文资源,优化、美化城市环境,保护和充实城市的文化内涵,创造城市景观特色。
第八条规划目标
以建成“风景秀丽、环境优美的国际风景旅游城市”、“现代化的园林城市”为总目标,城市绿地与西湖风景名胜区绿地相融合,城区绿地与郊区绿地相补充,新区绿地与旧区绿地相结合,形成一个系统、完善的绿地系统。
1、规划近期(2005年)
城市建设用地内绿地率达到30%,人均绿地达到15平方米以上,人均公园绿地达到9平方米以上;市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3%以上。
2、规划中期(2010年)
城市建设用地内绿地率达到35%,人均绿地达到20平方米以上,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2平方米以上;市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
3、规划远期(2020年)
城市建设用地内绿地率达到38%,人均绿地达到25平方米以上,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5平方米以上;市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
第二章绿地系统规划布局结构
第九条绿地系统布局结构
杭州城市绿地系统的规划结构分市区绿地结构和城区绿地结构两个层次。
第十条市区绿地系统布局结构
结合杭州的自然生态环境,以普遍绿化为基础,风景区、湿地保护区和水源保护区为重点,森林公园为补充,中心城区为核心,生态绿廊为纽带,各城市组团与村镇绿地系统为子系统,建立“山、湖、城、江、田、海、河”的都市区生态基础网架,构成“两圈、两轴、六条生态带”的生态结构体系,实现将森林引入城市,城市建于森林中的目标。
1、两圈
外生态圈。以南部、西部、西北部的外围山体及北部的生态湿地、东部地区大片的农田构成外围绿色生态屏障。
内生态圈。以绕城公路500米绿带为纽带,与半山—皋亭山—黄鹤山风景区、西溪湿地保护区、西湖风景名胜区、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湘湖风景区及四个森林公园构成内生态圈层。
2、两轴
钱塘江生态轴。钱塘江与两侧100—1000米宽的绿带构成由西而东的生态主轴。
运河生态轴。京杭大运河、萧绍运河构成南北向的生态主廊道。
3、六条生态带
径山风景区——北、南湖滞洪区——西溪湿地;灵山—龙坞—午潮山自然风景区——西湖风景名胜区;
石牛山生态区——湘湖风景区;
青化山生态区——航坞山——新街大型苗木园;
钱塘江滨海湿地——生态农业园区;
超山风景区——半山—皋亭山—黄鹤山风景区。
由风景区、湿地、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及生态农业园区构成的六条生态带,是有效防止城市蔓延的手段,并为杭州城市“一主三副六大组团”的发展框架提供生态保障。
第十一条城区绿地布局结构
充分利用城市的自然山水构架,结合城市用地布局形态,确定城区的绿地系统布局结构为:
以西湖风景名胜区为绿芯,钱塘江、京杭大运河绿地为绿带,河流、道路沿线的绿地为绿脉,各级公园绿地和绿化广场为绿点的具有良好生态功能的城区绿地系统。
第三章城市生态景观绿地规划
第十二条
生态景观绿地主要包括。水源保护区、湿地保护区、风景区、近郊森林公园、绿色廊道、生态农业区。严格限制在生态景观绿地内进行建设,必须在此建设的项目,应符合有关规划要求。
第十三条水源保护区
在钱塘江水源保护区、苕溪水源保护区内,禁止开发建设,引导农村人口向集镇转移,在该区域内通过农业结构调整,建设永久性的水源涵养林,减少水土流失,保证城市饮用水水源质量。若城市取水水源有所变动,水源保护区范围可适当调整。
1、钱塘江水源保护区
范围为取水口上游5000米、下游1000米、北岸沿江500米、南岸至山脊线(包括沙洲岛)之内的范围划定为水源保护控制区,面积19.84平方千米(包括富阳部分为70平方千米)。
2、苕溪水源保护区范围为苕溪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两侧各100米范围划定为水源保护控制区,面积为6.66平方千米。
第十四条湿地保护区
保护和维持湿地的生态功能,在钱塘江入海口划定钱塘江滨海湿地保护区;在东塘、闲林、西溪、南、北湖滞洪区,划定五片湖泊低洼湿地保护区。
本区以湿地保护为主,尽量避免人类活动对湿地的破坏,通过控制污染源,改善水质,退耕还湖,引进湿生植物等手段,恢复生物的多样性。严禁在本区填塘造田、堆石建房等活动。
1、钱塘江滨海湿地
在钱塘江入海口,海洋与大陆之间的缓冲带内,利用现有大量的水塘及生物多样性,在岸边营造湿地公园,面积为80平方千米。
2、湖泊低洼湿地
在东塘、闲林、西溪等地,利用大量的河网、湖泊及其周围的湖荡低洼湿地,建设湿地保护区;在西部北湖滞洪区及南湖滞洪区周围建设湿地保护区。
(1)东塘三白潭湿地保护区
以三白潭为核心,范围为东至京杭京杭大运河,南至东塘港,西至东苕溪,北至市界划为湿地保护区,面积为31平方千米。
(2)西溪湿地保护区
范围为东至紫金港路,南至沿山河,西至绕城公路,北至蒋村现状距集镇南200米的自然河道,沿绕城公路折至余杭塘河,面积21平方千米。
(3)闲林湿地保护区
范围为东至万征山东山脚,西至云风湾,北至北陆家桥,南至02省道,面积为12平方千米。
(4)北湖滞洪区
范围为北湖滞洪区周围,现状杭宣铁路以东,104国道以南,东苕溪以西,面积为20平方千米。
(5)南湖滞洪区范围为南湖滞洪区周围,东笤溪以西,石祥路延伸线以南,02省道以北,面积约14平方千米。
第十五条风景区
根据风景资源的不同特性,在具有较好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价值的区域,设立风景区,除西湖风景名胜区外,包括径山、东明山、灵山—龙坞、超山、半山—皋亭山—黄鹤山、湘湖、青化山、石牛山风景区,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良渚遗址保护区十片风景区。
充分展示自然和人文遗产,提供游憩风景用地,促进旅游发展。本区以保护为主,控制与风景旅游无关的建设。一切旅游资源的开发必须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环境标准,严禁借开发生态旅游之名,破坏旅游资源和生态景观。维护和促进风景区内的生物多样性。
1、径山风景区
依托径山景区、双溪景区、鸬鸟景区及现有山林丰富的植被资源及小古城遗址、陆羽泉、径山钟楼、釜托寺等丰富的人文资源,建设杭州西北部地区的绿色生态屏障。面积为328.8平方千米。
2、东明山森林公园
利用境内茂林修竹,景秀境幽,气候宜人的自然条件,充实和完善东明寺、群仙观、古桂花树、龙眼泉等景点,构筑城市北部地区的绿色屏障。面积为28平方千米。
3、灵山—龙坞—午潮山自然风景区
利用现有的灵山风景区、龙坞风景区和午潮山风景区,建设西湖风景名胜区以西的一个大景区,为西湖风景名胜区的保护提供保障,同时为旅游西进充实了内容。面积为71.6平方千米。
4、超山风景区
超山为江南三大赏梅胜地之一,素以“古、广、奇”三绝而著称,区内有海云洞、青莲寺、吴昌硕墓、吴昌硕纪念馆等景点。面积为35.0平方千米。
5、半山—皋亭山—黄鹤山风景区
充分利用半山、皋亭山、黄鹤山及上塘河沿线优美的自然景观和丰富的人文景观,建设以生态旅游、度假旅游、文化旅游为主的风景旅游区,恢复皋亭积雪、皋亭观桃、龙居寺等景点。建设由北而南嵌入城区的绿色通道,为城市提供可靠的生态走廊。面积为27.0平方千米。
6、湘湖风景区在现有湘湖旅游度假区的基础上,向南、向西、向东扩大,保护开发跨湖桥遗址、萧山越王城遗址,建设城市南部地区城郊间的生态保护区。面积为27.3平方千米。
7、青化山风景区
利用青化山、大岩山、石盘山优美的自然景观与丰富的植被,建设城市南部地区的风景区,面积为88.1平方千米。
8、石牛山风景区
以现有石牛山森林公园为基础,建设西南部地区的风景区。面积为139.0平方千米。
9、良渚遗址保护区
为全面保护良渚遗址,在良渚遗址保护区33.8平方千米的范围内建设国家遗址公园,形成集教学、科研、爱国主义教育和旅游观光为一体的基地。
10、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
以度假、观光、娱乐、康体、会议等功能为主,兼具生态型、参与型旅游新项目的旅游新区,为更好地发挥其在实施旅游西进中的龙头作用,其范围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大至25.4平方千米。
第十六条近郊森林公园
在绕城公路沿线,主城与副城及组团之间,利用原有的农田、河流及自然山体,营建新街大型苗木园、城北运河景观森林公园、乔司北森林公园、湘湖南体育休闲公园四个近郊森林公园。
1、新街大型苗木园
依托现有新街的苗木基地,在绕城公路以东地区规划一融育、繁、产、销为一体的市级大型苗木繁育基地,面积为23平方千米。
2、城北运河景观森林公园
在康桥以北,京杭大运河两侧,宁杭高速公路以东,康栖路(康桥——塘栖)以西25平方千米的用地范围内,通过农业结构调整,建成以大型乔木为主的景观生态林,形成北部地区通向主城的一条生态廊道。
2、乔司北森林公园
在绕城公路东北面,沪杭高速公路与沪杭铁路之间的范围内,交通走廊与生态走廊相结合,建设临平城与下沙城、主城之间的森林公园,面积为10平方千米。
3、湘湖南体育休闲公园
在湘湖风景区南,钱塘江以东,绕城公路以内的范围内,建成集体育运动、休闲娱乐为一体的体育休闲公园,面积为14平方千米。(详见附表1)
第十七条绿色廊道
1、滨水绿廊
在钱塘江两岸各设置宽100—1000米的绿带,苕溪、京杭大运河、上塘河、余杭塘河、浦阳江、西小江、凰桐江、萧绍运河、北塘河等沟通城区与郊区的主要河道两侧各设置宽30米以上绿带,形成城区各类绿地与城郊自然山水基质之间的生物廊道。
2、交通绿廊
高速公路(绕城公路以外)两侧各控制宽100~250米绿带;铁路两侧各控制宽50~100米绿带;国道、省道、主城、副城及组团之间的主要联系通道两侧各控制宽30~50米绿带;乡道与乡道、村道之间两侧各控制宽20米绿带,形成联系自然与人工环境的绿色通道。
(详见附表2)
第十八条生态农业区
改善都市自然环境,维持生态平衡,积极发展生态型农业、都市型农业。
在萧山钱江农场、红山农场、转塘浮山等建立生态农业旅游区。
第四章西湖风景名胜区绿地规划
第十九条西湖风景名胜区内的绿地是杭州城市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维护城市生态平衡的基地,同时也承担着城市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的功能。
第二十条西湖风景名胜区内的一切绿地建设应严格按《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要求进行。第二十一条公园与风景点规划
1、充实、完善西湖风景名胜区现有公园和景点,加快环西湖绿地建设。
2、改善嵌入城区的北山、吴山景区的整体环境,建成宝石山、吴山公园,形成城市多条道路的对景。
3、增加公园和景点,满足居民和游客的游憩需求
(1)结合西湖综合保护工程,新建茅乡水情、三台泽韵、花山霞鹃、法巷探梅等景点。
(2)结合文物古迹的保护,重点建设西湖南线的公园和景点,增加西湖南线的环境容量,减轻北线游览压力。新建莲花峰公园、南宋皇城遗址公园、白塔公园、八卦田公园、石景公园等。
第二十二条风景林建设
以西湖山坡及主要风景点、线为重点,以保护好现有植被为前提,以观赏树种为主,增加绿化覆盖率,恢复和开辟植物观赏区,逐步形成以常绿树为基调树种的常绿、落叶混交林,反映亚热带北缘植物景观的风景林。重点营造十片重点风景山林、恢复和培育历史植物名胜、逐步实施林相改造,提高西湖风景林的观赏价值。
第五章城区绿地规划
第二十三条
以创建具有杭州特色的国际花园城市和国际风景旅游城市为目标,高度重视城区,特别是旧区的绿化建设,积极开辟沿江、沿河、沿路绿带,合理配置各级公园绿地,建设好居住区、工厂、单位内附属绿地,发展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提高城市道路绿化水平,重视城市林木种植,实现“乔、灌、草”的合理配置,以绿篱代替围墙,提高绿化覆盖率和绿化效果,形成融山、水、林、园、城为一体,点、线、面相结合的城市绿地系统。重点建设中心城区的块状绿地。
第二十四条规划布局
1、主城。重点建设城北体育公园、城西公园、西塘河公园、城东都市生态公园、城市新中心公园、运河公园、凯旋公园、太庙遗址公园八个市级公园,每区建设两个以上面积3~5万平方米的区级公园;加快实施沿路、沿河绿色廊道,在满足交通功能的前提下,城市主要道路按每千米不少于1000平方米绿地的要求,设置块状绿地;完善居住区配套绿地的建设,适当改造现有公园和广场,提高整体绿化水平;结合历史文化遗存建设海潮寺公园、高家花园、江城古树公园、香积寺公园等,结合旧城更新增加绿地,逐步达到半径500米范围能见到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绿地。
2、江南城。萧山城区以扩大北干山、西山公园两个市级公园为重点,道路、滨水绿地为构架,结合文物古迹的保护,建设江寺公园、祗园寺公园等;临江地区以沿江开放式绿地、广场为重点,建设钱塘江滨江公园、西兴大桥桥头公园两个大型市级公园,在远景城市商务中心设置江南中心公园、世纪公园等市级公园;滨江科技城区以沿江100米绿化带及城市主干路两侧绿带为主要绿色构架,建设滨江中心公园等市级公园,结合区行政中心的建设,辟建绿化广场,建设区级中心公园,结合居住区规划建设,合理配置各级公园绿地。
3、临平城。以临平山公园、临平城北公园和运河带状公园三个市级公园为重点,沿路、沿河绿带为构架,结合城市中心广场、居住区、临平工业区的建设,均衡配置各级公园绿地。
4、下沙城:利用绕城公路两侧总宽300米绿化带设置城市绿地,作为
二、三类工业的隔离带或城市公园。开辟沿江100米绿带,建设下沙桥头公园、九堡中心公园两个市级公园,结合工业区建设,设置中心广场,结合居住区、大学城的建设,合理配置各级公园绿地。
5、外围组团。每个组团建设一个5—10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园,各组团根据不同的环境特色,合理组织绿地系统。其中塘栖以京杭大运河两岸的绿带为重点;良渚以良渚国家遗址公园为重点;余杭充分利用自然山体及历史文化遗存;瓜沥以航坞山为中心建设公园;临浦以浦阳江及自然山体为重点;义蓬以钱塘江绿带为重点,道路绿地为构架,建设中心公园和广场。
第二十五条绿地规划指标
规划绿地总面积为111.25平方千米(68.61平方千米计入城市建设用地,42.84平方千米通过农业结构调整),其中公园绿地(通公共绿地,下同)为66.75平方千米。
中心城区规划绿地面积为92.5平方千米(59.82平方千米计入城市建设用地),其中公园绿地为55.50平方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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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条本规划的法定有效组成文件是规划文本、图纸,附件包括说明、基础资料汇编。
第六十七条本规划由杭州市园林文物局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