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团国企“大监督”体系建设座谈会上的交流发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一系列历史性、开创性成就。党的十九大对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出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党的二十大进一步指出,要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我国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也是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如何在国有企业中贯彻落实总书记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促进发挥“六种力量”作用,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建立健全监督体系,是新时代条件下必须思考的重要课题。对此,公司坚持将党的创新理论和企业实际相结合,在构建“大监督”格局、推动“大监督”体系有效运转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和良好实践。
一、构建“大监督”体系,是x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
(一)聚焦政治责任推进产业发展
x是我国第4家具备控股建设大型x项目资质的核电集团。x公司作为x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促进国家核电建设、优化电力产业结构为初心,主要从事核电的投资、开发、生产、上网送电及相关技术开发和服务等,x成立以来,承担着国家和集团双层面的重要政治责任,一是举全集团之力建设国家科技重大专项x石岛湾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攻克一系列“卡脖子”技术难题,于2023年12月成功商运投产,为抢占国际核能科技制高点作出积极贡献;二是全力推进我国“十四五”期间首个开工的海南昌江核电二期工程建设,打开x产业规模化发展的新局面。历经十余年发展,核电已成为x加快绿色转型、抢抓发展机遇的三大支撑产业之一。
(二)聚焦薄弱环节谋划监督体系
当前我国核电产业市场竞争仍不充分,市场化格局尚未形成,x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存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情况。x大部分项目尚处于建造调试阶段,石岛湾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刚刚投入商业运行,海南昌江核电二期工程正处于建设高峰期,石岛湾核电厂扩建一期工程即将开工建设,不断提升核安全水平、做到核电安全“万无一失”,面临极大挑战。同时,核电产业具有投资大、周期长的特点,资金链的安全合规管控难度更大。这些短板弱项,都要通过层层压实责任、持续改进作风、有效开展监督加以实现。积极响应党中央集中力量构建全国上下“一盘棋”的监督格局构建要求,通过整合各类监督力量,合理运用多种监督形式,以监督促进企业治理能力提升,着力构建“大监督”体系既是应有之义,也是现实需要。
二、构建“大监督”体系,是提升企业治理能力的有益探索
增强核心功能是国有企业担负新使命新任务的必然要求。x响应国家政策并结合产业特点,融合核安全“纵深防御”理念,以“零容忍”态度坚持反腐败斗争,以期有效管控经营风险,促进各核电“三大基地”全面开发建设,增强核电从业人员的核安全观,履行好肩负的政治责任,为x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贡献核电力量。
(一)全面建立“大监督”体系
构建形成“188+n”监督格局。发挥党委领导、纪委协调作用,广泛调研核电同行单位的先进做法,深入了解基层单位的良好实践,形成x“188+n”“大监督”体系:明确1个目标,即以政治监督为统领,强化党内监督;开展聚焦财会、采购等8个专门监督,落实各管理主体的职能监督责任;用活定期协商、协同联动等8大工作机制,织密监督网络;构建n项制度的开放性制度体系,加强制度建设。
创新延伸“大监督”触角。“188+n”“大监督”体系整合专责监督、群众监督、财会监督及采购监督等内容,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针对核电工程建设、经营发展阶段性特点,明确各职能部门27项职能监督内容,梳理25项“大监督”衔接事项。结合行业特点将核安全监督创新性地纳入“大监督”体系,明确3类安全监督重点事项。
着力强化“大监督”会商沟通。结合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按期召开“大监督”联席会议,组织“大监督”成员部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论述,宣贯“188+n”“大监督”工作要求,听取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全员警示教育。按需组织“大监督”工作推进协调会,明确分工责任,开展业务培训,共享监督信息,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大监督”机制有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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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是坚持发挥纪委协调的组织作用。完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大监督”工作机制,督导落实“大监督”衔接事项,落实年度监督任务清单,确定监督计划,共享发现问题及取得成果,强化整改集成,真正用活“大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大监督”成员部门日常工作交流及监督信息共享、监督优势互补,真正体现“大监督”在增强监督合力方面的根本作用。要加强专责、专门人才队伍建设,通过针对性业务培训、以干代训、挂职借调等方式增强监督队伍在监督执纪问责方面的整体履职能力。
三是坚持落实“大监督”系统性原则。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以政治监督为统领、其他监督全覆盖的形式推动相关领域重点工作,针对核电产业特点和x公司发展实际,在全面开展日常监督的基础上,将科技创新、厂址开发、工业安全、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等重点事项明确纳入“大监督”责任清单,切实扩大“大监督”体系覆盖领域。同时,可以探索搭建“大监督”信息共享平台,对主要风险点实施在线监督,以信息化手段促进体系有效性运转,真正体现“大监督”在织密监督网络方面的体系优势。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大监督”体系作为国有企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在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依法依规治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国有企业应认识到自身承担的政治职责,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全面构建“大监督”体系,切实增强监督力度,实现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