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创建文明单位典型材料

近年来,我局立足实际,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强化措施,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有机结合,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国土资源管理事业的长足发展,为全县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有效服务,在当地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局机关连续5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1997年被县委、县政府命名为县级文明单位,2002年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2004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领导班子建设是整个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模范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国土资源工作的大政方针,正确处理全局和局部的关系。为了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局里成立了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和各股长为成员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安排部署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国土管理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奖罚,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半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考核检查。

二、不断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我们坚持把学习教育,提高认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我们制订了局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每月一次集中学习,每季度一次专题辅导,修订和完善了职工学习制度,采取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办法,把每周的二、四作为集体学习日。在学习中,我们能够坚持把理论学习与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结合起来,与转变作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达到提高理论水平,推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目的。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讨论会、座谈会、交流会,每年撰写心得体会文章2篇以上和理论调研文章1篇以上,记政治学习笔记2万字以上,业务学习笔记3万字以上,每月向市局办公室和局办公室报送信息2条以上,并组织开展了“两整治一改革”、创先争优活动,使全体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和理论素养明显提高,思想观念得到了转变,增强了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落实党建工作任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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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我们担负着全面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的任务。一是推行阳光行政,设立了“国土局政务大厅”,推行窗口式办公,实行“一站式”优质服务。制定了《服务承诺制度》,即:各类项目建设用地坚持做到手续简、办理快,申报件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1月内办结。土地登记发证,宗地面积小于1000m2的3个工作日办结;宗地面积大于1000m2的5个工作日办结;一次申报宗地数大于10宗以上的1月内办结。二是文明执法,我们经常教育干部在执法的过程中要文明言行,大力宣传国家的法律政策,不吃、拿、卡、要,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既执行了法律法规,又树立了形象三是严格执法,公平、公正、合理是执法的基本准则,2011年共通过12336热线电话受理违法线索及信访事项33起,处理33起,发现违法违规行为17起,现场制止17起,制止率100%,严肃查办了各类违法违规案件,维护了社会秩序的安定团结

但存方寸地,留于子孙耕。在市国土资源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华池县国土资源局将按照国土资源部提出的“政治合格,业务精湛、工作勤奋,为政清廉”的要求,进一步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资源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原则,认真负责地履行好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职责,为全县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