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耕地保护目标考评汇报材料
按照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12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区2012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
我区全境幅员面积平方公里,辖个乡(镇)、8个街道、个行政村,总人口万人,现有耕地公顷,其中基本农田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近年来,我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确保全国耕地红线为目标,以强化执法监察为手段,按照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把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基本农田当作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摆上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领导
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是国家基于我国粮食安全、人民生活和社会稳定的战略高度确立的一项基本国策。因此,我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了加强领导,摆上重要日程,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主管区长为副组长,国土资源局、农业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把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分解任务,并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定期检查考核。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也相应地成立了耕地保护工作领导组织,确保耕地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二)认真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依法保护基本农田
按照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要求,我区于1994年编制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1998年6月按新《土地管理法》(讨论稿)的要求和上级政府的安排部署,对《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进行了修编。目前,全区共划定基本农田11607块,面积为13.06万公顷,占全区耕地总面积的84%。这些基本农田都以村为单位划定了保护区,编制了区、乡(镇)级基本农田规划图,建立了基本农田地块台帐,经省、市政府审批后,确定了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并结合落实《土地承包法》,将所划定的基本农田以村为单位落实到了承包农户,做到地块、面积清楚,责任明确。
(三)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严把建设用地审批关
在建设用地审批时,我区国土资源部门坚决执行规划预审制度,认真进行现场勘察,对照规划反复研究选址,做到非农业建设尽量不占耕地或少占耕地,且除国家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单独选址外,杜绝占用基本农田。经审查,2012年全区经依法批准的非农业建设项目,均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四)采取有力措施,有效保护基本农田
1.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落实保护责任。区政府对与市政府签订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进行层层分解,区政府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与村民委员会层层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建立了有效的基本农田保护机制,形成强有力的责任意识和政府行为。几年来全区共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117127份,其中:区政府与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113份,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与各村民委员会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1314份,各村与基本农田承包户签订承包保护合同1157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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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虽然我区的耕地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各级政府对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基本农田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在组织领导上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我区基本农田保护率偏高,一般农田较少,不利于农业结构内部调整。三是撤县建区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土地需求逐年加大,而我区可用于开垦耕地的土地后备资源不足,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有较大的难度。四是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在执行上还缺少强有力的工作力度和保证措施。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五、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是进一步提高保护耕地的认识,牢固树立土地基本国策意识,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二是强化保护耕地基础性工作,建立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各项规章制度,并定期检查贯彻执行情况,不断探索和建立保护基本农田的新机制,使耕地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加大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力度,增加耕地储备,稳定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面积,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四是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严把建设用地审批关。五是要加大对基本农田保护的投入,科学合理地开展农田基本建设,不断提高基本农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