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搁荒土地问题的调查和思考

最近我们深入到苏仙石、汪岗、河凤桥、鄢岗4个南中北不同类型乡镇对社会普遍关注土地撂荒和如何搞好土地流转、解决弃耕撂荒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苏仙石、汪岗、河凤桥、鄢岗4乡镇共有68个行政村953个村民组总人口122914人总耕地面积111531亩外出务工人员33452人流转土地面积17140亩占计税耕地面积15.4%撂荒面积3500亩占计税耕地面积3.14%其中走访苏仙石乡苏仙石、汪岗乡汪岗、河凤桥乡赵棚、鄢岗镇汪寨4个行政村总人口8314人总耕地面积7917亩外出务工人员2892人举家外出人口500人占外出务工总人口17.3%河凤桥乡赵棚村、苏仙石乡苏仙石村无撂荒面积汪岗乡汪岗村撂荒面积60亩占该村计税面积6%;鄢岗镇汪寨村撂荒面积100余亩占该村计税面积3%

二、土地流转遵循原则和形式

㈠土地流转工作所遵循原则

4乡镇4个行政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主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开展流转工作一坚持自愿原则以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为抓手明确承包土地方在土地流转中主体地位坚持平等协商、自愿、有偿原则乡村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坚持有偿原则土地流转补偿采取三种计价方式即现金、实物计价或代交农业税等流转后收益归新承包方所有三坚持乡村组织服务于土地流转工作原则在坚持自愿、有偿原则基础上乡村组织积极做好土地流转中服务工作主动、公正、及时调解土地流转中出现矛盾和纠纷为土地流转充分发挥土地资源效益搞好服务

㈡土地流转形式

⒈代耕主要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把承包经营土地自主流转给父母、兄弟姐妹、亲戚、朋友、邻居代耕由流转方和代耕方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户族主事人为监证人这种形式口头协议居多另一种代耕形式流转期限较长一般在1—3年流转方和代耕方共同面议代耕期间双方各自权利和义务达成共识后形成文字合同由村委会或村民小组监督合同实施这种形式比较规范很少引发矛盾和纠纷再一种代耕形式土地承包户外出一年以上较长时间未回既没明确放弃土地经营权又没请人代耕土地撂荒为解决撂荒问题由村委会出面在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情况下借鉴自主协商流转代耕约定条件明确代耕方权利和义务向本村村民发出代耕邀请自愿应邀代耕者确定后由村民小组与代耕方签订合同村委会为鉴证单位

⒉重新发包主要指在保持执行土地承包政策和稳定前提下对已农转非或到异地务工经商长期定居举家户口迁移且自愿主动交回土地以及自愿放弃土地经营权和死亡户无法定继承人土地由村委会、村民小组收回土地按《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重新发包侧重向种粮大户和种粮能手集中向规模经营方向发展

⒊转包或租赁户主无力经营或者不愿经营将其承包土地转包或租赁给人经营土地经营权和承担义务随之转移流转后承包人给原土地户主一定承包费限定一定承包期双方签订正式书面合同或协议

⒋自愿捡种土地承包户全家外出或异地定居原土地承包没有履行任何流转手续既没转包也没有口头协议找人代耕被其群众捡种捡种户自愿承担土地承包户义务替交农业税、水费等

三、土地流转存在主要问题和土地撂荒主要原因

㈠土地流转存在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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⒊我县境内鲇鱼山和铁佛寺两座大中型水库原来对灌区实行收取基本水费和实用计量两种水费根据这次调研基层干群反映建议降低或取消基本水费只收取计量水费实行计量计价用水制谁用水谁付费减少土地流转中基本水费难以收缴实际困难减轻灌区不用水也要按田亩交基本水费负担

⒋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稳定农资价格建议政府职能部门重点要对种籽、农药、化肥等主要农资生产厂家或企业严格价格控管或给予适当补贴防止农资价格上涨降低种粮成本确保种粮农民实际利益和效益

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农民和基层组织三角债历史问题据我们调查鄢岗镇22个行政村只有3个村不负债有19个村群众欠村要不上来村里欠贷款无力偿还我们实地考察了汪寨村群众欠村农业税、水费等达70万元村里欠贷款加利息达80万元类似这样情况在全县较为普遍村级组织负债累累压力大影响正常工作有村为付欠贷利息村干部连经乡镇批准工资都领不到或领不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