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思考与建议

从自己学习了解的情况,近年来,我省按照国家“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求,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积极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出台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文件,创新机制,加大投入,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结合基层的实际看,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发展方式仍然较为粗放,在实际工作中,重发展、轻生态的情况仍然存在,产业层次整体偏低,一些地方受制于发展条件,产业转型升级步伐不快,绿色产业体系有待进一步构建。二是巩固提升污染整治压力较大,污水处理配套管网不完善、设施运行效果不理想,区域性大气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控制,森林质量不高、生态功能不强,环境污染治理压力较大三是农村环境污染不容忽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滞后,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不足,畜禽养殖污染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今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必须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作为意识引领,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加快建立制度体系,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实效。

一要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要求我们在任何时候都绝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因此,必须要算清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大帐”,把保护生态环境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尤其是那些在主体功能区划分上限制开发甚至禁止开发的地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上规划。要选准发展路子,决不能盲目地发展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项目。要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集约节约利用资源,加强节能减排,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生态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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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健全完善并落实生态补偿机制。科学界定生态保护者与受益者权利义务,加快形成生态损害者赔偿、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运行机制。结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归并和规范现有生态保护补偿渠道,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逐步提高其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地区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引导生态受益地区与保护地区之间、流域上游与下游之间,通过资金补助、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实施补偿。

四要创新推动生态文明系统治理。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综合施策、系统治理。一方面,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壮大服务业,发展绿色产业;另一方面,要深入推进全社会节能减排,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各类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同时,还要全面推进污染防治,建立以保障人体健康为核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防控环境风险为基线的环境管理体系,健全跨区域污染防治协调机制,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要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度,配套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大种养业特别是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净化农产品产地和农村居民生活环境。

五要建立健全全民参与的监管机制。一方面,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使生态文明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特别是从娃娃和青少年抓起,从家庭、学校教育抓起,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意识。积极培育绿色生活方式,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另一方面,健全完善公众参与和举报、听证、舆论和公众监督等制度,及时准确公布各类环境信息,扩大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健全构建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在建设项目立项、实施、后评价等环节,有序增强公众参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