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实施意见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充分认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农村环境保护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着力解决农村环境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到2012年,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得到保障,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切实保护好农村饮用水源地、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强水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业污染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力度、进一步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促进生态农业发展、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全市各乡镇及行政村要积极开展创建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活动、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管理机制,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建立健全农村环保投入机制,农村环境保护是公益性事业、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加大农村环保宣传力度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鄂政办发〔2008〕33号)精神,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现就加强我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特别是仙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验区在我市开展以来,农村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农民环保意识普遍加强。但是,农村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农业种植和水产、畜禽养殖面源污染十分严重,工业污染不断向农村蔓延,城市淘汰“十五小”企业向农村转移,主要河流污染严重,农村饮用水安全和农副产品质量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生活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低,环保投入不足,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环境监管能力薄弱等问题已成为危害农民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各地各部门要清醒认识面临的农村环境状况,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以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搞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作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作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农村环境保护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仙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总体目标,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为出发点,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二)主要目标。到2012年,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得到保障,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大湖湖水基本达到二类水质,规模化畜禽养殖废物处理率达到75%以上,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无任何人工设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率提高10%以上,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30%以上,农村沼气普及率达到35%以上,垃圾处理率达到60%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0%以上,农村危险废弃物(农药包装物)安全处置率达到70%以上,建设4个生态示范村镇,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恢复取得较大进展,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农民环保意识不断提高。

三、着力解决农村环境突出问题

(一)切实保护好农村饮用水源地,根据《湖北省“十一五”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规划》,目前我市列入规划7处饮水工程正在施工,双河等一批水厂已建成受益。各乡镇管理区要制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环保部门要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评估,强化农村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监管,依法取缔保护区内排污口,及时掌握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防止水源污染事故发生,制订饮用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力度。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广滨湖办事处乘风村人工湿地生活污水处理方式,生活垃圾采取“户保洁、村收集、镇清运、市处理”的方式进行,结合农村沼气建设与改水、改厕、改圈、改厨,逐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三)进一步加强水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规模化养殖场必须建设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设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不能达标的实行限期治理,推广瞿家湾镇华子龙畜牧有限公司实施的零排放示范工程,有效促进畜禽养殖业污染减量化。科学、合理规划湖泊、河流水产养殖的规模和数量,推广滨湖办事处清水养殖模式,禁止在湖泊中养珍珠,禁止污染水体的投肥养殖,对严重污染水体的水产养殖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四)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业污染监管力度。按照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防止“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严重污染企业由城市向农村转移,死灰复燃,推动农村工业向城市工业园区集中,控制工业污染向农村扩散,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对农村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严格执行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五)进一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力度。在做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基础上,着力提高农业面源污染的监测能力,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鼓励农民施用有机肥料,开展病虫害综合防治和生物防治,减少农药使用量,严禁在*大湖最高水位线外1公里范围内从事蔬菜、花卉等施用化肥强度大的农业活动。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减少农膜对土壤的危害,推行田间合理灌排,发展节水农业,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推广秸秆沼气化技术,积极防治土壤污染,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菜篮子”基地等与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密切相关的农产品生产地加强土壤监测和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六)进一步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促进生态农业发展。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重视农村生态系统的恢复,结合仙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农村水系清淤整治,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及水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努力恢复农村水系生态功能。开展外来有害物种的监管控制,清除“水花生”、“水葫芦”对农村生产和自然环境的危害,保持农村生物多样性。推广各类循环农业实用技术,抓好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便的综合利用,实现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积极开发农村新能源,推广曹市镇锦绣梅园、汊河镇红三村的沼气建设使用等新能源生态模式,扶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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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健全农村环保投入机制,农村环境保护是公益性事业,要逐步建立政府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农民积极参与的多渠道投入机制。市政府从征收的排污费中安排20%比例用于农村环境保护,相关涉农资金中,每年也按20%比例用于农村环境保护,运用市场机制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引导农民筹工筹劳,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三)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加强市环保局硬件设施、技术手段和人员队伍建设,条件成熟时在中心乡镇设立分片管理派出机构,逐步建立农村环境预警监控体系,乡镇人民政府应明确一名领导分管环境保护工作,指导组织村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把环保工作职责落实到位。

(四)加大农村环保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多形式的农村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农村环保意识,把握生态文明理念,普及农村环保知识,提高农民参与农村环保的能力,要充分尊重农民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农民的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