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养殖场建设工作方案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县2014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

(二)项目性质:改扩建

(三)申报单位:县畜牧兽医局

(四)建设单位。县叶春养猪场、合富生猪养殖场等7个规模养殖场(小区)。遵循项目优先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牧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养殖场(小区),并向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倾斜,2007—2013年已安排中央补助投资的规模养殖场(小区)不再安排、2013年上报储备的规模养殖场(小区)优先安排的原则,7个养殖场(小区)业主自愿申报→乡镇畜牧兽医站审核→乡镇政府审定→县级综合评审等程序择优确定,经7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并上报了省、市储备。

(五)建设规模与内容。按国家《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标准》及省畜牧食品局《新农村建设示范片猪舍建设方案》的要求,改扩建年出栏商品猪规模500—999头的规模养殖场6个、改扩建年出栏商品猪规模1000—1999头的规模养殖场1个。具体建设内容包括粪污处理沼气池1200m3、储液池1600m3、堆粪场185m2;改扩建标准化猪舍5600m2;防疫、消毒室及配套设施等300m2、化尸池192m3;购置母猪产床等养殖仪器设备78台(套);完善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

(七)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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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节能评估。本项目以促进畜禽排泄物资源化综合开发利用和达标排放为重点,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多种形式、一场一策、确保效果”的原则,采用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方式,推广雨污、粪污、净污“三分离”技术,全面组织实施“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排泄物治理工程”,使生猪粪便得到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节能减排效果明显。

(四)环境评价。本项目7个规模养殖场(小区),均按要求到当地环保部门进行了申请备案,完善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通过县环保局审查、批准。

我县生猪生产比较优势明显,具备实施项目的基础条件,项目方案可行,经济效益显著,社会、生态效益明显,现呈报你们,请予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