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环卫管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高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改善城市市容环境,实现城区环境卫生全覆盖、全时段、无缝隙的工作目标。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划分范围,明确事权

(一)城区环境卫生作业范围

1、清扫保洁作业范围及作业量

(1)市环卫所作业范围:城区53条主次干道。合计作业量92.34万m2。其中:一级道路19条,作业量:49.2万m2,二级道路15条,作业量:

25.4万m2,三级道路19条,作业量:

18.1万m2

(2)城区办事处作业范围:城区53条主次干道之外、本辖区内背街小巷、公共小区等,合计作业量109.4663万㎡。其中:均州路办事处31.8万㎡,大坝办事处22.8万㎡,丹赵路办事处24.3万㎡,新港经济开发管理处10.9万㎡,三官殿办事处19.7万㎡。

(3)市交通局作业范围。——公路城区段。合计作业量11.34万m2。

(4)市水务局作业范围。河及汉江河道城区段。合计作业量41.67万m2。

(5)汉江集团作业范围。集团辖区。

(6)市直机关工委所属各单位作业范围。市直各单位工作区、生活区。

2、垃圾清运、中转和处置作业量

城区年收集、清运、中转垃圾量约6.2万吨。

(二)城区环境卫生作业标准

1、城区53条主次干道环境卫生作业标准:

按照《国家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划分为一、二、三级。

作业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保洁等级果皮(片/1000m2)纸屑、塑膜(/1000m2)烟蒂(个/1000m2)

一级路面≤4≤4≤4

二级路面≤6≤6≤8

三级路面≤8≤8≤10

清扫频率:全天两普扫;

保洁要求:五条延时保洁道路(人民路、丹江大道、均州一路,车站路、沙陀营路)全天巡回保洁至22时,其它道路上午保洁7时至12时,下午保洁13:30分至18时;

水车冲洗、洒水作业要求:五条延时保洁道路全天两冲洗两洒水;其它一级道路冲洗每天不少于1次,

二、三级道路冲洗每周不少于1次

2、城区办事处环境卫生作业标准:

(1)作业责任区内达到“五无”:无人畜粪便,无散露垃圾,无乱贴乱画小广告,无浮土积水,无树枝杂草;

(2)作业责任区内达到“四净”:路面净,绿地净,环卫设施净,边沟便道净;

(3)作业责任区内达到“三根清”。墙根清,树根清,灯杆根清。

二、以钱养事,费随事走

(一)环卫所资金需求量

加大环卫清扫保洁公司化运作力度,具体测算和资金实际需求量均以招投标的测算和中标额为准。

(二)办事处资金需求量

按照“核定作业基数、费用定额包干”的原则,以以奖代补方式,对城区办事处环境卫生工作经费实行定额包干。定额包干总额为120万元。其中:均州路办事处40万元,大坝办事处38万元,路办事处16万元,三官殿办事处14万元,新港经济开发管理处12万元。

三、明确职责,强化监管

1、市建设局(环卫所)管理职责

(1)负责编制市环境卫生管理专业规划及年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管;

(2)负责城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的监管考核;

(3)负责城区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

(4)负责制定环境卫生质量考核标准及日常考核,监督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

(5)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机械装备配套建设及管理;

(6)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工作执法管理及市民投诉事项的受理、解决;

(7)负责城区垃圾处理费等费用的集中收取;

(8)负责对城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市容环境卫生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检查;

(9)负责城区重要活动的环境卫生保障协调工作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2、城区办事处管理职责

(1)负责辖区清扫保洁、监管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

(2)负责辖区环卫作业的实施和日常巡查考核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管理;

(4)负责对本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环境卫生进行日常考核;

(5)协助查处环境卫生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辖区重要活动环境卫生保障工作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3、社区居委会管理职责

(1)负责辖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管理;

(2)负责垃圾初级集并,协助完成垃圾清运、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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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查中监管员不在岗,每人次扣1分;未着监管标识上岗,每人次扣0.5分;

(2)监管考核对象的考核记录齐全,每差1天考核记录,扣0.5分,差1人,扣0.5分。

(3)监管员履职不到位,在所监管路段,发现5处以上成片垃圾或1处暴露垃圾,视为监管员不作为,每人次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