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廉建设巡查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强化党内监督,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巡查工作的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着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以预防腐败和促进领导干部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为建设繁荣、和谐竹溪提供坚强保证。
二、巡查组的人员组成
由县纪委监察局派出2个党风廉政建设巡查组,对县直机关及各乡镇进行巡查督导。各部委办局及有关单位应指定有关领导负责抓好此项工作。巡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组组长:
成员:
第二组组长:
成员:
三、巡查内容
1、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践行“三个代表”,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决议、决定的情况。
2、贯彻落实《竹溪县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县直单位任务分解的通知》的情况。
3、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和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情况;各地各单位执行严禁公车私用、公款吃喝、违反财经纪律情况;党员干部执行严禁参与赌博和“带彩”娱乐活动情况;重大节假日期间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严禁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有关规定情况;以及遵守其他廉洁自律制度、规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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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3、各新闻单位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舆论监督和报道;巡查期间,注意做好动态跟踪报道。
4、各地各单位要公布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为:),以利群众监督。
5、各地各单位要注意抓正反两方面典型。对正面典型,要大力宣传表扬;对发现的违纪问题,要按照中央和省市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