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总体要求

以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号)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督手段、更加有效的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形成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综合监管的安全生产格局,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事故发生,为我县决战工业150亿打下坚实的安全生产基础,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成立我乡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政府乡长

副组长:乡纪委书记

成员:安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的内容和时间

(一)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3、其他违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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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本兼治,注重实效

(四)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五)营造氛围,强化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