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行政执法规范方案

一、规范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

1、科学合理设置政府机构,科学划分和规范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核定人员编制,实现政府职能、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加强对各级行政机关职能争议的协调。(由镇人事劳动保障所负责)

2、完善经济调节和圩镇市场监管制度,研究进一步转变经济调节和圩镇市场监管的方式,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确保依法履行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保证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打破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由镇企业办、工商分局、国土所、卫生院、城管中队、人事劳动保障所负责)

3、推进投资体制改革,促进政企脱钩、政事分开、政企分离,实行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能分开的具体措施,加强对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引导和规范。(由镇人事劳动保障所、财政所、企业办、工商分局负责)

4、完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全镇就业信息网络,促进就业。今年要按质按量完成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280人次,履行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由镇人事劳动保障所、民政所、卫生院、财政所负责)

5、完善相关制度,清理和规范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收费。(由镇财政所、经管站负责)

6、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建立健全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配套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不断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由镇法制机构、司法所、经管站会同有关部门落实)

7、加快电子政务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上网工程的建设和运用,扩大政府网上办公的范围,逐步实现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资历源共享,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方便人民群众。(由党政办负责)

8、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为众获取、查阅公开的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由镇党政办公室、经管站、财政所、计生办、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1、围绕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按照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按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文字结构规范,并按要求向区法制办备案,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公布制度。(由镇法制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涉及部门参与)

2、改进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方法,扩大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公众参与程度,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制度。研究建立有关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的说明制度。(由镇法制机构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参与)

4、建立健全政府规范性文件修改和废止的工作制度以及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和定期评价制度。(由镇法制机构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参与)

三、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完善行政执法机关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由镇法制机构、人事劳动保障所、财政所负责)

2、依法完善和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确保公平、公正、合理。(由镇法制机构、有关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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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定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全体人民的法制宣传,提高全民法制素质,营造全社会遵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环境。(由镇综治办、司法所负责)

4、建立贯彻《纲要》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对贯彻落实《纲要》不力的人和事,要严肃纪律,追究有关人员相应的责任。(由镇法制机构、人事劳动保障所、司法所负责)

5、研究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落实机构和人员配置,解决有人办事的问题,确保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并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由镇人事劳动保障所、财政所、法制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