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调研发言

按照县政协的统一安排部署,围绕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县住建局开展了调研撰稿,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总体情况

我县自2012年起开始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启动“清白工程”,经过6年多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域基本消除白色垃圾,干净整洁成为xx靓丽的名片。2015年,全省爱国卫生运动现场会在我县召开,同年我县被评为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先进县;2016年,我县农村生活垃圾一体化管理在全国乡镇领导干部培训班上做经验推介,同年12月,我县首批顺利通过湖北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示范县考核验收。

一是监管责任体系全面建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副县长具体抓,住建、城管、卫计、环保等单位积极参与的管理体系。建立城管局长负责城区、交通局长负责省县道公路路面、水电局长负责主干河道、各乡镇镇(乡)长负责本乡镇、村主任负责本村、社区主任负责社区白色垃圾治理责任体系。按照村配保洁员、镇配清运员和考核员、县配转运员和监管员的要求,建立了县镇村三级环卫队伍。

二是设施配套覆盖基本到位。按照保证数量、方便实用、满足需求的原则,建设配套城乡环卫设施,建立了覆盖城乡、与垃圾产量基本匹配的环卫设施网络。县城建设无害化垃圾卫生填埋场,保证全县垃圾归口无害化处理;在全县规划建设8座垃圾中转站,并配置相当数量的中转箱。中转站内设管理房、工具房、绿化等配套设施,管理人员到位,各项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规范,确保乡镇垃圾集中归集,定期转运;按照20户以上的集中户建垃圾集并房,距集并房较远的农户配备垃圾桶的方式,确保垃圾收集设施覆盖到所有村居。对垃圾集并房采取“编号管理”和“盯岗放哨”管理,促使环卫设施发挥最大效益。

三是资金保障基本到位。依托“三万”活动、驻村帮扶、第一书记帮扶以及捆绑环境整治项目资金等,共筹资3200万元,建成了覆盖全县、与垃圾总量基本匹配的环卫设施。县、乡财政分别按乡镇辖区农业人口每人每年20元、不低于10元的标准安排农村垃圾治理经费,探索、鼓励村民缴纳环境卫生费,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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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城乡生活垃圾的收集设施,规划、建设布局不尽合理。主要是全县尚存在一部分需取缔的敞口垃圾池,部分集并房选址、布局不合理,建设标准低下。根据餐厨(有机)垃圾的终端建设情况,需配套前端的厨余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等。

三是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治理的资金仍显不足

四是城乡生活垃圾与推进智慧化数字城管、智慧城市的要求还有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