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干部作风促进机关建设活动方案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目的意义;整顿原则;整顿范围;整顿任务内容;组织机构;措施要求几个方面进行阐述。其中,主要内容包括: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执法水平、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实现总量翻番目标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软环境支撑。整顿原则,一是查履责情况与查机关纪律、机关制度贯彻执行、部门落实机关建设“一岗双责”情况相结合的原则、二是自查自纠与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三是教育监督与改进工作、责任追究相结合的原则、四是学习整顿和做好工作相结合的原则。整顿范围,这次整顿在市直各部门全面展开。任务内容,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验收。措施要求,加强领导,注重实效、巩固成果,强化督查、严肃纪律,追究责任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为切实转变机关建设中存在的不实之风,强化市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发展理念,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市委决定在市直机关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促进工作落实”机关建设专项整顿活动,突出解决“中梗阻”和履责不到位问题,以此带动机关建设的整体升位,营造实现总量翻番的最优环境。

一、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工作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查改“十种”不实之风为切入点,以加强市直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作风建设为突破口,以投资商和群众满意为标准,全面整顿机关建设,切实解决“中梗阻”、履责不到位、服务意识差等突出问题,大力推进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执法水平、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实现总量翻番目标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软环境支撑。

二、整顿原则

一是查履责情况与查机关纪律、机关制度贯彻执行、部门落实机关建设“一岗双责”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二是自查自纠与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三是教育监督与改进工作、责任追究相结合的原则;

四是学习整顿和做好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三、整顿范围

这次整顿在市直各部门全面展开。重点是在全市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作用的、具有行政执法权和行政审批权,并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且有经济和社会管理权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

(一)整顿范围

市直各部门。

(二)重点部门

1、执法监督部门(11个)

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环保局、安监局、地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药监局。

2、经济和社会管理部门(19个)

林业局、国土局、交通局、卫生局、建设局、广电局、商务局、教育局、经济局、农业局、民政局、牧业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计生局、文体局、发展和改革局、司法局、水利局。

(三)重点岗位(19个)

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林业局资源科、建设局产权处、环保局监测站、国土局地籍科、地矿局矿管科、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监督检查科、水利局水资源办公室、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文体局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商务局内贸发展科、牧业局动物检疫站、交通局运管所、卫生局防疫站、广电局技术办、国税局办税大厅、地税局办税大厅、工商局注册科、技术监督局监督科。

四、整顿任务内容

从现在开始,利用半个月时间,为集中整顿机关建设阶段。具体工作任务安排如下:

(一)学习教育阶段

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学习,具体内容为。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吉林市委副秘书长陈淳同志的先进事迹;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工作会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效能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办法》。围绕学习内容,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广泛深入地开展讨论。通过学习发动、座谈讨论,使市直机关干部深刻认识集中整顿机关建设的重要性,端正态度,正视差距,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实现总量翻番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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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巩固成果,强化督查。为切实巩固专项整顿成果,坚持不懈地抓好机关建设,领导小组要强化督查。重点督查整改在市委、市政府各种检查中发现问题并已作了反馈,部门仍不处理、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被群众投诉,经查证属实的问题;受理群众或企业提出的意见或投诉,查办不认真,办结不及时的问题;违反“十不准”规定的问题;由于“一岗双责”履责不到位,疏于教育和管理导致科室工作人员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问题。

3、严肃纪律,追究责任。对于机关建设“一岗双责”形同虚设,部门领导班子或班子成员不履责或履责不到位,使机关干部工作状态不佳、纪律松弛、服务意识不强等现象,或机关建设出现问题应对不及时、措施不得力的,给予告诫或通报批评。对出现科室负责人及机关干部违反市委、市政府关于软环境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科(股)级干部交流规定进行岗位交流;对损害群众及投资者权益的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没和吃、拿、卡、要、报等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及相关领导责任。对出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不彻底,政令不畅通;违反“十不准”相关规定,发生涉软案件的;其他违反规定,给全局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4、本次活动从3月7日开始至3月22日结束。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于3月26日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工委),领导小组将根据上报的总结,对各部门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