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分步实施,整合资源、信息共享,注重实效、责任分担和依法征信、保障信息安全”的原则,以政府信用为引导,企业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基础,社会中介机构为载体,改善和优化信用环境,培育信用需求,不断提高信用社会化水平,逐步建立起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全县社会信用体系,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二)总体目标
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着力打造“诚信*”城市形象,到2010年,基本建成以“一个保障、两大平台和三大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县社会信用体系框架。即建立和完善地方性信用规章;搭建企业、个人信用征信平台;构建政府、企业、个人信用管理体系,建立一套比较完备的信用制度和信用激励、约束机制,使政府的公信力得到显著增强,企业的信用意识和信用管理水平得到普遍提高,个人的经济、社会活动的信用规则得到基本遵循,信用的监管、服务得到规范发展,诚实守信成为社会风尚。
二、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
(一)着力打造“诚信政府”
着重从决策、执行、监督、服务、商务等方面,加强政府信用建设,逐步形成政府信用体系,建立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打造现代化诚信服务型政府。
1.建立政府信用数据库和政府信用评价体系。制定政府信用管理制度、数据标准、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实现信用资源共享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披露。
2.实行政府决策公示制、听证制、专家咨询论证制、预告制和通报制,推动政府采购、行政审批、行政管理、政策宣传等信用化。转变政府管理方式,为社会各界提供方便、快捷、公平的低成本服务。
3.建立和完善政府信用责任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诚信*”的建设目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政府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行政承诺和民心工程督办考核制度,深化对政府部门的评议工作,对政府工作人员的严重失信行为进行曝光和依法查处。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发改委、法制办、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人事局、财政局、监察局等县直各有关部门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建立企业信用系统
以联合征信为突破口,逐步整合分散在政府各部门、各行业的企业信用资源,实现信用信息共享,逐步解决部分企业信用缺失问题,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1.建立企业信用规章制度。制定《*县企业信用征信和评级管理办法》、《*县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公布办法》、《*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办法》等。
2.开展企业信用征信工作。制定信用数据采集的目录和方法,提出分批征信企业名单和分批列入信用数据整合计划的部门,并按照分批征信企业名单和统一制定的征信目录,开展征信工作。
3.逐步健全企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制度、企业信用身份证制度、企业信用担保制度、企业信用激励约束制度、失信企业公示制度等各个行业(部门)的信用监管制度,使诚信企业得实惠、失信企业受处罚。对信用好的企业,在产品宣传、融资授信、证照年检、招投标等方面给予支持;对信用差的企业,特别是严重恶意失信的企业,要加大力度从严惩处。建立企业信用投诉举报制度,对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录入相关数据库,实行部门间联网查询备案。
4.推进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在中介服务行业推进信用建设是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培育信用中介服务市场,采取适当措施刺激市场信用信息需求,促进信用行业有序竞争、健康发展。以建立信用调查、征信、评估实体为重点,扶持和引进若干以商务信用中介服务为主业的信用中介机构,引导其高起点、市场化、规范性地自主经营。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发改委、经贸委、国资办、国税局、地税局、商业局、粮食局、质监局、药监局、环保局、人民银行*县支行等各相关部门。
(三)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系统
逐步整合分散在人事、工商、税务、劳动保障、公安、司法等部门或单位的个人信用信息,以从业经历、信贷消费、税费缴纳、违法违规和违约记录等个人信用信息为主要内容,建立个人信用数据库。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人事局、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各相关部门。
(四)建立行业信用信息系统
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以县政府信息中心(网站)为枢纽,是全县信用数据库的信息源。行业信用系统应遵循全县信用数据交换方面的统一规范和标准。县政府信息中心通过技术规范、管理规范等方式指导、规范各信用系统建设。
我县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主要有:
1.政府信用信息系统,包括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信用信息。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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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七)建立守信受益和失信惩戒机制。要积极运用激励和惩戒手段,对企业和个人信用行为进行引导和规范。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对信用优良的企业和个人,可在信贷、年检年审、资质审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给予相应优先、便利或一定形式的奖励,以促进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损的社会局面。
(八)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培养信用管理人才。要广泛深入地开展信用道德教育,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诚信建设舆论宣传、职业道德教育、普法教育和信用管理基础知识普及等活动,强化广大公民的信用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形成人人关心、支持信用建设的人文环境。加强对信用管理人才的培养,强化对信用专业人才的管理。
(九)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加强对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各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健康、有效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