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建设个人承诺书22
一、坚持依法行政,打造阳光工商,做到“三不”、“四化”、“五公开”,即:绝不向企业和经营户指定、推荐中介机构,或参与有偿代办活动;绝不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或在规定之外强制企业刊登公告;绝不接受行为相对人的馈赠、宴请、旅游及其他娱乐活动的邀请。执法主体合法化,行政执法程序化,行政许可规范化,执收执罚制度化。公开工作职责,公开办事程序、时限和结果,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公开承诺内容,公开廉政纪律和投诉举报制度。
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优化市场环境,做到“四统一”、“四必须”、“六查处”,即:监管与发展相统一,监管与服务相统一,监管与维权相统一,监管与执法相统一。对消费者申诉和举报做到“有诉必接,凡接必答;有案必查,凡查必果”。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商业欺诈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传销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合同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广告和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
三、放宽市场准入,优化投资环境,做到“二简化”、“四放宽”,即:简化外资转内资登记手续、简化年检手续。放宽投资主体、放宽注册资本限制、放宽私营企业集团登记、放宽经营范围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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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五、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行“五免”、“五惠”,即:对农民季节性从事农产品流通中介服务和经纪活动,免于工商注册登记,免于申办经纪执业人员的备案手续,免收各项工商规费;对在农村从事商业零售和修理服务等经营活动的流动性小商小贩以及农民在集贸市场或地方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免于工商注册登记,免收各项工商规费。积极开展“放心农资、经纪活农、服务助农、权益保农、扶优助强”等五项惠农工程。
六、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稳步发展,实行“一项改革”、“三项工程”,即:推行个体工商户分层登记管理改革,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委托具备条件的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和年度验照。实施“走百访千工程”,认真落实工商行政机关与企业、个体工商户联系点制度,做好跟踪服务;实施“商标培育与保护工程”,引导和帮助非公有制企业运用商标战略开拓市场,提高生产经营效益;实施“促进就业再就业工程”,对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城镇退役士兵和大中专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交各项工商规费。
七、严格执行两个《禁令》,树立工商良好形象,即。严格执行国家工商总局《六项禁令》和自治区工商局《六条禁令》,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