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省、南通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行为,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市安监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行政执法服务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坚持打防结合原则,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创新安全监管机制,依法查处非法生产、蓄意瞒报事故、不顾职工生命安全盲目生产的违法案件,全面提升全系统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开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
三、执法重点
本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对象为:
1、无证和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许可证过期仍然生产经营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或群众举报和上级督办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
3、瞒报事故的;
4、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5、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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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1、提高认识。全市各镇、区、环本农场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要把这次行动作为深入开展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主要载体,积极主动搞好配合,确保行动有序顺利推进。
2、加强领导。为加强这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安监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安监局张加华局长任组长,副局长黄建飞、陈飞、局长助理陈兵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领导小组成员。
3、规范执法。在专项执法行动过程中,有关执法人员必须严格依法行政,查处的各类案件,事实必须清楚,证据必须充分,依据必须明确。在执法过程中,要把执法行动与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服务企业有机结合在一起,树立安监干部良好的执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