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效能建设活动考核方案
全市作风效能建设整改阶段自今年4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经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共同努力,各项工作任务基本完成,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根据《合山市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工作方案》(合作风效能发〔20*〕1号),全市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从20*年12月至20*年2月为考核总结阶段。
一、考核总结的主要任务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认真组织对整个活动进行考核,搞好总结提高,进一步深化整改,健全和完善作风效能建设长效机制,使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制度化、规范化。考核工作以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主要从转变作风、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作风效能建设长效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分,力求全面客观反映各级机关开展作风效能建设活动的情况。结合开展考核工作,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总结作风效能建设活动开展以来好的做法和经验,并上升为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作风效能建设长效机制。要适时开展一次“回头看”,重点检查突出问题的整治、整改措施的落实、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贯彻执行情况,切实做好查缺补漏工作,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进一步推动作风效能建设的深入开展。
二、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一)考核的对象。
按照市作风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确定的参加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单位范围,乡镇以上机关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所有机关、部分直线部门),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所属的具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均属考核对象。
(二)考核的主要内容。
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组织开展活动情况。主要对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开展作风效能建设活动的组织动员、查摆问题、集中整改,督促检查、舆论宣传等方面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进行考核。
2.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情况。主要对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进一步理顺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探索建立绩效考评制度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
3.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情况。主要对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制定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具体措施及“三项制度”落实的情况进行考核。
4.转变作风情况。主要对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牢固树立和大力弘扬八个方面的作风,解决作风方面突出问题,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公开承诺和听证质询,树立“清简务本,行必责实”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
5.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情况。主要对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提高机关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和机关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的方法步骤。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二)抓好考核试点。市作风效能办确定市建设局、市民政局、市国税局和北泗乡为我市的考核试点单位,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也要确定本单位的考核试点单位。要通过试点,以点带面,从试点工作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考核中出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为全面开展考核工作打好基础。
(三)把握时间要求。考核总结工作涉及面大,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高质量地完成考核总结工作。具体时间要求为:20*年12月15日前完成考核试点和自查自评工作,各乡(镇)、市直机关单位(包括直线部门)于12月18日前将自查自评报告送市作风效能办;20*年1月15日前各级完成公众评议、实地考核和抽查;20*年2月1日前完成深化整改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工作;20*年2月25日前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整个作风效能建设活动进行总结表彰。
(四)严格考核纪律。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考核纪律,坚决反对弄虚作假,严防走形式、走过场,确保考核评价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各级作风效能办要设立考核工作监督电话,负责接受考核工作的有关咨询,受理群众举报。对实地考核或抽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行为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