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为切实加强市容市貌管理,提升城市形象,根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市容环卫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大和**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手段,以改善人居环境为目的,进一步完善高效的城市管理机制,巩固发展山水园林城市和卫生城市的创建成果,全面展示**对外开放的新形象。

二、基本原则

(一)精简、高效、统一原则。精简管理人员,加强一线力量,提高环卫工作效率,保证指挥灵敏,关系顺畅,提高清扫、保洁、清运成效。

(二)市场取向原则。清扫保洁和清运工作一律实行企业化管理,按市场运作方式经营。

(三)属地原则。深化环卫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环卫管理重心下移,按照属地管理,由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的环卫管理。

(四)竞争原则。正式工的招录和临时工的聘用一律实行竞争上岗,合同管理。

三、改革内容

(一)调整管理范围。棠香、龙岗城区的主、次干道、公厕、垃圾站、濑溪河城区段水域和沿河的滩涂、岸坡由县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背街小巷、社区和城乡结合部由所辖的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已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社区居委会负责;汽车站和文化、体育、娱乐、游览、公园、绿地等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集贸市场、展览展销场所、商场、餐饮店及个体经营摊点,由经营管理单位或从业者负责;建筑工地由建设单位负责,整治土地、待建地由土地使用权单位负责;现阶段的大湾垃圾处理场由龙岗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管理经费由县财政专项预算解决,新垃圾处理场建成投入使用后,再由县府确定管理部门。

(二)改革工作运行机制

为保证环卫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实际,可选用两套方案之一实施。

方案一:

成立清洁公司。由县环卫所负责,组建环卫清洁公司,清洁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运作,负责属县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区的管理和主城区所有垃圾的清收运工作。县上依据实际清扫面积和工作量(清扫保洁面积为669523.9平方米,垃圾清收运为3万吨/年),按照建设部的标准核算经费(全年清扫保洁费为76.8万元,含扫地车和洒水车的运行费用;垃圾清收运费为42万元),实行承包合同管理城市。县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责任区以外的单位产生的垃圾可以委托环卫清洁公司清运,公司实行有偿服务。棠香、龙岗两办事处责任区内的垃圾倾倒到县环卫所指定的地点,由清洁公司无偿清运。

方案二:

实行路段、项目责任承包制。路段根据工作需要,分为东、中、西三个片区,其中:东区面积270145.6平方米,全年清扫保洁费224220.85元;中区面积228454.4平方米,全年清扫保洁费212462.59元;西区面积170923.9平方米,全年清扫保洁费150413.03元。东、中、西三个片区全年清扫保洁总金额为587096.46元(不含扫地车和洒水车运行费)。项目主要包括:垃圾清运(全年总承包价为60万元)、公厕管理、濑溪河城区段水域和沿河的滩涂、岸坡管理等,实行分项承包,鼓励单位或个人竞标。县环卫所与竞标单位或个人产生合同关系。县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责任区以外的单位产生的垃圾可以委托承包单位或个人(业主)清运,实行有偿服务。棠香、龙岗两办事处责任区内的垃圾倾倒到县环卫所指定的地点,由承包者无偿清运。

(三)改革人事管理体制

一是龙岗、棠香街道办事处的环卫管理所仍按现行管理体制,实行属地管理

二是原县统一管理的环卫人员(其中龙水镇24人,中敖镇3人、三驱镇1人、万古镇1人、邮亭镇1人,)全部划归现在工作所在镇管理,其档案由县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移交当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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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理顺资金供给关系。县环卫所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性质不变,编制数不变,经费来源渠道不变。其余街镇乡环卫管理人员的工资,其经费来源由各街镇乡自行解决。

(三)理顺社会劳动保障关系。中标单位或个人的用工一律由中标单位和个人聘用。

(四)理顺投资关系。积极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市容环境卫生投融资体制,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和完善以各级财政投入为基础,政府、社会、企业、外资等多元化的投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