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综合性方案
为全面落实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全力建设“国际旅游胜地、五金汽摩重镇、现代农业基地、生态宜居城市”,全面提升直辖市“窗口”和“门户”形象,进一步坚持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加快全县结构调整步伐,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发〔2007〕28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明确目标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一圈两翼”发展战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把节能减排作为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结构调整步伐的突破口,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动员全社会力量,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的各项约束性指标。
(二)主要目标。到2010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由**年的0.92吨标准煤下降到0.74吨标准煤,降低20%以上;化学需氧量排放由**年的3083吨减少到2010年的2688万吨,降低12.8%;二氧化硫排放由**年的9630吨减少到2010年的8811吨,降低8.5%。
(三)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全县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江涛任组长,常务副县长陈廷剑、副县长杨烈、胡华超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督查室、县发改委、县环保局、县教委、县科委、县农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国土房管局、县建委、县市政园林局、县交通局、县贸易局、县企业发展局、县机关事务局、县统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质监局、县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监督节能减排工作情况,审议年度节能减排工作计划,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在县企业发展局设立大足县节约能源办公室(简称县节能办),由苏家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唐昌银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节约能源的日常工作;在县环保局设立大足县污染物减排办公室(简称县减排办),由白德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兰华海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污染物减排的日常工作。
二、抓好“三个一批”,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一)源头控制一批。建立新建项目管理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严格执行新建项目的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未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地区,未采取有效措施削减污染物、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的单位,要严格限制或停止审批有相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二)加快淘汰一批。按照市经委、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制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耗能设备淘汰目录》,进一步落实部分产能过剩行业的结构调整,淘汰重点行业落后生产能力。
(三)择优发展一批。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观光旅游业为重点的第三产业;大力发展以研发设计、软件设计、建筑设计、文化传媒、咨询设计、时尚消费为主要内容的创意产业。发展一批有市场需求、资源优势和发展基础的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不断开发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新产品,实现产业升级,实现工业结构改造和优化升级,促进产业结构向节能型、环保型转变。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一)抓好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建设。县发改委、环保局、企业发展局要会同各有关部门在工业、建筑、交通、市政等重点用能领域及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油加工、化工、电镀、印染、造纸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择优选择一批节能减排的优秀示范工程予以重点支持,通过以点带面推动全社会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组织召开节能减排现场经验交流会,逐个行业推广节能减排典型经验。
(二)强化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建立县级重点用能企业动态跟踪与交流机制,加强对市级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的指导。**年完成县级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编制工作。重点抓好十大能耗企业的节能工作。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着力抓好燃煤锅炉改造、热电联产、电机节能、余热利用、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以及节能监测和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节能工程。对县境内年耗标煤5000吨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要开展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编制工作,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加强指导部署,确保按时完成。
(三)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按照《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全面落实“碧水行动”计划,加快城市(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确保县城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加快推进濑溪河、小安溪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项目。加强化工、电镀、印染、造纸、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的污染治理,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大污染防治力度。
(四)推动以燃煤电厂为重点的二氧化硫治理。“十一五”期间,重点抓好红蝶公司二氧化硫削减和长河发电厂燃煤发电机组脱硫技改工程,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实现总量削减目标。
(五)严格建筑节能管理。建筑领域要着手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能耗定额制度。开展节能65%建筑标准的试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加大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建设推广力度。严格执行上级制定的各项标准和技术规范。
(六)强化交通节能减排。加速推进城市综合交通节能体系建设,采用先进技术装备,提高运输业效率,降低燃料消耗。加速淘汰高耗能的老旧汽车,发展节能型交通运输工具,推广使用cng汽车、小排量节油汽车,实施汽车尾气达标标志管理和简易工况法检测,淘汰尾气不达标的车辆。到2007年底,全县各运输企业营运车辆百吨公里能耗下降4%,到2010年,交通行业营运车辆吨公里能耗实现下降20%的节能总目标。
(七)推动商业和民用节能。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体育场馆、居民住宅中推广高效节电照明系统、稀土三基色荧光灯、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及电子镇流器,减少普通白炽灯使用比例,逐步淘汰高压汞灯,提高高效节能荧光灯、led等产品使用比例。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夏季空调制冷和冬季空调采暖温度设置标准。加快照明产品能效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一步规范节能产品市场。
四、深化试点,促进循环经济快速发展
(一)全面推动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结合市里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积极支持一批工业项目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并积极争取上级的资金、政策支持。
(二)开展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加强城镇供水管网改造,积极引导和鼓励使用再生水,推进废水循环利用和中水回利用。鼓励和指导城镇居民小区规划建设中水回利用设施。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启动再生水使用工程,推进中水用于城市景观、都市农业花卉苗木灌溉、洗车和工业冷却水等。大力推广渠系和田间节水灌溉技术、生物节水与农艺节水技术、多水源联合调度技术等。
(三)推进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积极规划和发展区域性废旧物资回收中心、交易市场和专业性回收站。培育壮大资源回收企业,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抓好旧家具、旧家电、旧农资、报废汽车等回收市场建设。分类回收废塑料制品,完善电池、荧光灯、医疗垃圾等危险废弃物收集网络,促进废旧轮胎、废金属、废纸回收和综合利用。
积极发展垃圾焚烧发电,抓好煤层气和煤矸石的综合利用。充分利用cdm机制,加大煤矿瓦斯气的回收利用,到2010年,利用率要达到60%。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等工业废物利用。
(四)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
五、依靠科技,加快推进技术进步
(一)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应用。围绕沼气、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和工业节能、照明节能、建筑节能等重点领域以及重点污染行业废气、废水的治理技术研发,攻克一批节能减排关键技术。从工作上和科研费用上加大对节能减排的支持力度,提高我县在技术和产品方面的自主研发能力,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缓解能源供需以及发展与环保的突出矛盾。
(二)加强节能减排体系建设。积极支持和鼓励科研院所、科技中介机构参与节能减排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工作,加强节能减排的人员培训工作。积极推进环境服务产业发展,研究提出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的政策措施,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营。积极培育、扶持一批实力雄厚,具有核心节能技术的节能服务公司,全面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服务新机制。增强县节能办公室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的能力。充分发挥能源研究会、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环保产业协会、环保科学学会等社团组织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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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十、充分发挥政府机构示范作用
(一)政府机构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市市级机关资源节约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全县各级政府机关要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明确具体部门和专门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将节能纳入机关年度考核,按规定向县企业发展局和机关事务管理局报送资源消耗统计报表。切实做好能源消耗统计、分析工作,加强量化管理,检查督促节能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力度,不断完善相关机制,提高节能产品采购的透明度和效能。
(二)抓好政府机构办公设施和设备节能。凡新建或改造的政府机构办公建筑必须采用节能材料及围护结构,并达到节能65%的标准。积极推进政府办公楼空调系统低成本改造,推动公务车节油,力争到2010年,实现节电、节水20%以上,单位建筑能耗和人均能耗降低20%以上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