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的意见》(省委发〔2007〕16号)和《酒泉市“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实施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按照党管人才原则和人才强县战略,全面落实省、市、县委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以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为目标,以加强农村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建立健全人才工作保障机制为着力点,紧紧抓住人才培养、吸引、使用三个环节,努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重点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绩效显著的农村人才队伍,为推进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任务目标
“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涵盖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素质提高等各个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八项子工程:
1、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工程。加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养培训力度,深入推进“双培双带”工程,继续实施“党员干部素质提升工程”,每年培训6000名乡村干部和党员骨干。分期分批对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轮训,逐步依托省、市内高校开展学历教育,力争到2010年使全县50%的行政村至少有1名大专以上学历的村干部。进一步加大党员干部培训基地建设,不断改善县、乡两级党校软硬件建设,提高师资队伍素质和办学质量;改进农村基层干部选拔方式,积极培养村组后备干部,推行选聘大学生任“村官”工作,做好选派副科级后备干部到后进村担任村支部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助理,增强乡村班子整体功能。积极探索换届后乡村班子新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理顺各种组织之间的关系,进一步转换机制,提高农村各类人才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效能。(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农建指挥部)
2、农村教育基础工程。按照“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的原则,制定全县《2007-2010年教育人才建设规划》,加大对农村教师的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教师学历水平,到2010年全县初中教师本科率达到35%,小学教师专科率达到65%,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80%,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达到60%以上,高、中、初级人才比率达到1:6:16。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基地建设,力争建成2个省级骨干专业,3个左右市级骨干专业,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新技术推广,使50%的回乡青年达到农民技术员水平,每年培训农村从业人员1.5万人次,到2010年,全县绿色证书培训累计达1.3万人,80%以上的青壮年农民掌握3-4项实用技术。按照县乡教育布局调整的要求,建好10所农村寄宿制小学和11所乡镇中心片校,稳定教师队伍。(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科协、社保局、财政局)
3、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加大乡镇卫生院在职医护人员和乡村医生学历教育力度,到2010年,定向培养在职本科、专科学历人员60名,中专学历人员70名,乡村两级医务人员学历水平全部达到中专以上,其中,乡镇卫生院80%以上的医务人员学历达到大专以上,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以上资格,每年选派30名乡、村医护人员到省、市、县医院进修学习,到2010年年底,农村卫生技术人员进修率要达到100%。建立健全农村卫生人才管理制度,实行院长公开选拔聘任制和医护人员全员聘用,合同管理,力争到2008年实现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由县财政全额供给。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建设,到2010年,全县乡镇卫生院和95%的村卫生所都要达到国家建设标准。(牵头单位:县卫生局;责任单位: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
4、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智力援助工程。加强农业科技人才培训,努力提高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深入开展“六个一”科普工程和农村科技“互联网”工程,大力组织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建立农业科技一线人员的评价激励机制,做好科技副职选派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好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为符合条件的农村各类实用人才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到2010年,全县农业科技人才的总量达到150人,农业高层次人才比重逐步扩大,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达到5人,50%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达到中级职称,70%的达到大专以上学历,选派的科技特派员总数累计达到100人,农村一线技术人员达到农业技术人才队伍总量的60%以上,实现每个行政村有1名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每个乡镇有一支比较健全的农业科技服务队伍。(牵头单位:县科技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农牧局、卫生局、财政局、农建指挥部、科协、县委组织部)
5、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及劳动力培训工程。实施“人才开发计划”,加强人才培训工作,全县每年组织3万人次农民参加实用技术培训,抓好农村经纪人的培养,结合特色产业、优势产业扶持农村经合组织。以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培训”工程为依托,“十一五”期间有组织地培训农民工10000人以上,培训后就业率达到80%以上。力争到2010年,全县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15000名,其中:农业技术推广人才300名,农村经济(营销)管理人才达到3000名,农村种养能手达到10000名,农村能工巧匠达到2000名,每户掌握一两项实用技术,每位有劳动能力的农村妇女至少掌握一项实用技术。(牵头单位:县农牧局;责任单位: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科技局、教育局、商务局、中小企业局、农建指挥部、团县委、县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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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是省、市委在新形势下,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的重大部署。此项工程的实施,对于加快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提高农村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具有极其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实施“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就是要通过整合各类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大规模培养培训农村人才,大幅度提高农民整体素质,以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为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工作环境、舆论环境和人才保障。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省、市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凝聚发展信心,增强发展动力,推动该项工程顺利实施。
2、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由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实施“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要求,把“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实施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委组织部要按照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管督促、抓落实的原则,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认真抓好该工程的实施工作。各牵头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的子工程实施办法,各责任单位要做好配合,研究制定实施“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的具体目标任务和措施办法,进一步分解年度任务,落实责任,完善措施,抓好组织实施。
3、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制定“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结合起来,每年年底对实施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建立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由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重大问题。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主动工作,积极参与,共同完成好所承担的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人才工作报告制度,每半年,将实施“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的情况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将组织力量,定期和不定期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