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行业的环境问题与对策

1、论述环境问题的成因与对策

成因:从自然科学层面考察,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是人地关系恶化。而从人类社会制度结构层面考察,政治和经济学家则普遍认为,当决定使用环境资源的决策人物忽视或低估环境破坏给社会造成的代价时就会出现环境问题。市场失灵、政策失误、科学不确定性和国际贸易的影响是环境问题产生的具体原因。对策:

1、关于环境问题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影响达成了共识

2、形成了环境保护的可行措施。a.以经济手段推进市场对环境价值的认识,以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判断环境政策的效果。b.以行政手段推进环境管理政策,控制环境污染和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c.以法律手段规范人类行为,确立公民的环境权益和企业的环境责任,保障环境保护的经济、行政措施得以有效实施。d.以科学技术的进步为基础,提高自然资源和能量的利用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3、确立了环境保护的基本理念。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和战略。

2、试论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的形成

1、1979年制定的是新中国第一部关于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综合性法律,标志着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开始建立

2、从1989年修改颁布《环境保护法》到1999年修改颁布《海洋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资源保护法的改革完善时期。期间在水土保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等方面制定了新的法律并修改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矿产资源法》、《森林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

3、从2000年修改颁布《大气污染防治法》至今,是我国环境资源保护法的强化时期。期间制定了《环境影响评价法》、《防沙治沙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海域管理使用法》、《可再生能源法》等。

3、试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内涵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指以保护和改善环境、预防和治理人为环境侵害为目的,调整人类环境与资源利用关系(也称环境利用关系)的法律关系总称。这一定义包含如下内涵: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调整对象是人类在从事环境利用行为中形成的环境利用关系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是保护和改善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与资源,预防和治理人为环境破坏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范畴既包含直接确立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环境与资源行为准则的法律规范,也包括其他部门法中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律规范

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所要控制的是可实现预见的人为原因导致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4、试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与民法的关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和民法的联系表现在三个方面:

1、在专门的环境污染防治法出现之前,环境污染问题主要依靠民事侵权救济制度加以解决

2、民法中有关民事权利的规定如人身权、财产权是环境污染受害人寻求救济的权利依据

3、民法物权制度、相邻权制度对自然环境要素的保护、公众环境权益的维护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区别:

1、公私法属性不同。民法对环境的保护属于私法的保护,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则更多地运用公法的手段对环境加以保护。

2、民法对环境的保护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并且更侧重与事前预防

3、民法对环境受害者的救济是个案救济,侧重于对个人利益或者私益的维护;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对污染的预防和治理则更倾向于对环境整体的保护,侧重于对环境公共利益的维护

5、试述“三同时”制度的内容

“三同时”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1、同时设计,即在对有关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进行设计时,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设计程序进行,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审制度,并且环境保护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设计

2、同时施工,即建设项目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施工

3、同时投产并使用,即建设项目在正式投产或使用前,建设单位必须向负责审批的环保部门提交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并发给相应的合格证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正式投产使用后,非经审批部门的许可,该环境保护设施不得停止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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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简述我国关于耕地保护的法律规定

①耕地占补制度。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②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③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

以乡为单位进行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④耕地使用管制。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不得占用耕地。⑤开发未利用土地及三荒土地管理⑥鼓励土地整理,提高耕地质量⑦土地复耕制度